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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妇女工作总结

2023-08-30 来源:步旅网
二〇一三年度妇女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妇委会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巾帼建功”活动工作部署,围绕妇女劳动就业的发展目标,以提高妇女素质为基础,以推动妇女创业和再就业为重点,积极引导,激励带动,广大妇女为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结合女性特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全面建立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妇女业务素质。结合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巾帼建功”竞赛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女职工树立“有学识才有能力、有作为才有位置”的理念,启发女职工勤奋好学、发展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结合 部门职能,我局还制作了基础业务知识汇编、涉企服务手册、政策法规讲义等业务知识读本,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时间,各部门轮流讲授业务知识,让广大职工在掌握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学习了解本系统其它业务知识,并在部门内举行了各类技术比武活动3次,充分激发广大女职工自觉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

二、扎实开展各项妇女工作,丰富女职工文化生活,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女职工业务水平

结合本系统特点,以重大节日和大型活动为契机,积极举行和参加各种类型的演讲会、知识竞赛。广场文艺表演等,向广大女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劳动法律法规,让她们在活动中增长见识,在运动中增强体质,进一步丰富了女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为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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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的内涵。

1.认真开展“巾帼文明岗”创评活动,成效显著。我局目前有烟台市级“巾帼文明岗”一处、龙口市级 “巾帼文明岗”两处。在市妇联组织的“爱心捐款”活动中 “巾帼文明岗”共捐款500元。连续多年获得了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和龙口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极大地鼓舞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

2. 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建设活动。在系统内认真组织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及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活动,及时将评选出的优秀典型上报市妇联,并组织广大女职工向她们学习,引导女职工在单位兢兢业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家庭中孝亲敬老,尽心尽力扮演好自己作为母亲、妻子和媳妇的角色,充分发挥好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3. 积极做好“两纲”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两纲”的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努力将妇女权益知识的普及推向全社会。

4.大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一是不间断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增强群众满意度。二是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的活动。在全市志愿包帮“春蕾女童”的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各部门了解女童信息,进行结对包帮,共新结对8名春蕾女童,并继续资助往年的6名春蕾女童,积极捐款,解决女童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三、调整完善对女性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帮扶措施

一是积极帮扶以女性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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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加大对女性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同时,依托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对辖区内的女性就业困难群体进行普查,实行逐人登记,分类造册,建立分类管理台帐,积极引导女性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多种方式实现灵活就业。截至11月底,共帮扶755名申请就业援助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占帮扶就业总人数的68.7%。为“4050”等女性困难就业群体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57.8万元。

二是加大各类型企业吸纳安置妇女群体就业力度。深入企业上门讲解相关政策法规,使全市各类型企业了解相关扶持政策内容,积极鼓励其吸纳安置女性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女性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有55名女性就业困难人员被各类型企业吸纳安置就业。

三是落实女性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协调市妇联、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女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乡妇女,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10万元。今年以来,共为17名符合条件的女性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金额达到136万元。

四是按照培训为就业服务、就业依托培训的思路,不断完善培训设施,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多形式多层次帮助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女性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人员“加油充电”,“变输血为造血”。截止目前,共培训女性人员4680名,其中女性创业人数240名。

四、加大女职工生育保障的落实力度

落实好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生育医疗待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在全面贯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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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龙口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我市实行生育保险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捆绑运作,一票征缴,即凡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生育保险。今年截至11月底,共为1247名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按时足额发放了生育医疗补助费406万元,发放生育津贴1141万元,另外有320名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费58万元。

一年来,我局妇委会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一是对“巾帼建功”活动重要性认识上还有差距;二是在对全面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技素质方面的政策、资金、信息等多方面关注和投入不足,培训力度不强,女职工的知识更新、技能增长、素质提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是探索、深化妇女活动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 部门实际,积极探索推动妇女工作长效发展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完善组织妇女学习制度,加大各类妇女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妇女就业保障、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推动妇女工作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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