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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制度

2020-03-09 来源:步旅网


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矿各项复工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我矿特制定了以下复工整改方案制度。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组

组 长: (矿长)

副组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

成 员:安全、生产、技术、机电、通风等科室人员组成

二、整改内容

1、 对所有录用的职工,必须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全员培训考试合格并签定劳动合同,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持证情况进行录用,证件到期或过期的人员送安全培训中心复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且根据本年度采掘计划的要求是否配齐配足了特工种人员,保证编制充足。

3、 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各种岗位责任制和各类图纸资料的更新。

4、 近期需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

(1)、采煤工作面存在的隐患有。

①检查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

②检查工作面顶帮及支护情况。

③检查装煤点喷雾降尘装置雾化喷头。

(2)、掘进工作面。

①对局部通风机电缆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②对局部通风机各运转部件进行维护润滑保养,电气开关的检修调试。

③检查压风洒水管路。

(3)机电方面。

①对各处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进行电阻值测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②对各潮湿的作业地点的电缆进行绝缘电阻的测试。

③对各处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机电设备能够正常作业。

④完善机电设备的挂牌管理工作。

(4)运输方面。

①巷道维修工全面检查矿井的运输巷道质量。

②机电科安排人员对立井绞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③生产科安排人员对全矿的防爆胶轮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每台车能够正常运行。

④检查提升钢丝绳以及“一坡三裆”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不合格必须更换。

(5)、通风方面。

①通风科组织人员在复产前对矿井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矿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②通风科组织人员对矿井的通风设施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矿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6、六大系统方面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进行重新校验瓦斯探头、光学瓦斯器、风表等。机电科负责检查维护。

(2)、压风系统:机电科负责检查维护。

(3)、供水系统。机电科负责检查维护。

(4)、通讯系统。机电科负责检查维护。

(5)、人员定位系统。机电科负责检查维护

(6)、紧急避险系统。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完成。

三、以上所排查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人员、技术、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整改。

四、 安全技术措施

1、在隐患整改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矿领导必须深入隐患整改现场指导工作,对整改危险的地点蹲点指导或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蹲点指导,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制定的各项隐患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各现场管理人员从严把好安全关,对擅离职守的现场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坚守岗位、明确职责,情节严重的给予教育和经济处罚。巡检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和途经线路的安全情况,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和非作业场所有隐患的存在。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及时填写带班记录。

2、队长、安全员严格执行每班井下巡回检查制度,指导各作业地点的安全和技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矿部。严查隐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及时填写本职责内的各类记录。

3、瓦斯员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每班要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口头通知作业地点人员,

并如实填入记录本、记录牌、日报表,做到“三对口”。瓦斯超限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瓦斯浓度界限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各作业地点必须按要求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坚持矿长或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要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瓦斯员、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瓦斯审报制度。

5、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一律不得停风,有计划停风时,要断电、撤人,设置栅栏,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要在盲巷口临时封闭,并设检查点。恢复通风,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由外向里检查,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由瓦斯检查工直接对停风区进行瓦斯排放;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而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领导指出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指派专人进行排放。

6、局部通风管理。局扇的选择必须能满足掘进面的用风要求,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门验收合格,定期检修、更换,掘进面局扇安设位置、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必须设置“双闭锁”装置,保证局扇可靠运转;风筒必须选择阻燃、抗静电风筒,直径不小于400mm,吊挂平直,接口严密,每环必挂,破口及时修补。局扇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实行挂牌管理,挂牌填写内容应齐全,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正,一台局扇不得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的安装、折除、迁移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和矿分管领导批准。

7、入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必须熟悉各类避灾路线,井下所有巷道及交岔口必须有醒目的避灾线路标牌与警示牌。

8、救护队应定期检查自救器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失效自救器,配足自救器。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学会检查、使用、维护保养自救器。

9、维修拆除替换支架时,必须先支后撤,由外向里进行。棚式支架,必须四六勾帮背顶。临时轨道按标准铺设,枕木间距均匀,不得松动和悬空。

10、设置可靠的“一坡三挡”装置,井上、下串车运输要安设可靠的护绳和车尾巴,调度绞车要按规定安设牢固。井上下提升运输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1、建立提升运输系统巡回检查制度,按有关规程、标准及时维护提升运输设备和线路,并作好记录。

12、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

13、机电设备要严格执行防爆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检修严禁带电作业,存放要整齐,线路要悬挂整齐。机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要定期维修,挂牌管理,包机到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电缆线、风水管、风筒要按规定位置吊挂成线,余线要在规定位置盘挂整齐。

14、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离人员。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一

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必须按事故处理,并有记录。复风时,先开启主扇和局扇,由外到里先检查瓦斯,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送电,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15、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机电硐室内的可燃物,消灭事故隐患。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完善“三大保护”,不得随意拆修电气设备。

16、正确安设井下机电设备,按规定悬挂井下各种电缆,制作悬挂井下设备、电缆挂牌,挂牌内容要齐全、完整,定期对下井高压设备及电缆进行耐压、泄漏试验。

17、正确检修、维护井下设备及供电线路,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闲置设备要及时上井检修,杜绝失爆,提高设备完好率。

18、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规定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19、以上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期间的安全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在整顿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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