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目的
为保证高空作业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管理规定
2.1严禁无证驾驶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2高空作业平台车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其他单位需要使用时必须向生产部调度室进行申报并填写申报单,明确使用单位及责任人、用车时间、地点、项目及安全防范措施。
2.3高空作业平台车在未经检查的情况下不能使用,严禁拆卸、分解和更改紧锁装置和安全装置。
2.4严禁超过高空作业平台的装载能力250Kg;装载能力(额定载荷)中包含人员、工具、携带装备的重量。
2.5严禁超过承载人数(2人)。
2.6禁止在不合适作业的天气、环境条件下作业(如:夜间光线不好、下雨、大雾、暴雪天气和5级以上大风)。
2.7严禁在松散的地坪上或高低不平有明显凸起和凹陷的路面行驶和高空作业。
2.8进入工作斗的操作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固定在牢固的位置上;在高空作业中或移动高空作业平台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立在作业台上,不许靠在栏杆上,更不许向外探身。
2.9禁止为了达到更高在工作斗内使用梯子、木板、临时作业台等其它工具;禁止将高空作业平台车当作起重设备起吊重物;禁止将工作斗用作物件安装时的顶升工具;严禁在升降,伸缩,回转操作时推拉建筑物和其他构件。
2.10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中,移动工作斗应注意避让工作斗上下、左右、前后方的障碍物。在有高压线的作业区域内,应保持工
作斗与高压线至少10米的距离。
2.11操作人员在地面操作工作斗回转时,应注意留出自身的退路,防止受挤压事故的发生;操作人员在工作斗内驱动车辆行驶时应注意车前、车后的道路变化情况;严禁人员站在装备附近和装备底下。
2.12严禁将高空作业车用作运送人员的工具,工作斗内人员严禁攀越。
2.13严格遵守在工作斗内不准电焊、电割作业的规定,防止斗内零散物件坠落伤人。
2.14操作高空作业平台车时遇紧急情况按紧急停止按钮停止发动机工作,同时及时报告原地等待救援。
2.15高空作业车作业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将其处于收藏位置。作业斗降落时应注意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如在坡道上停车,应在轮胎下填塞三角形木块,防止车辆溜滑。取下开关钥匙切断蓄电池电源并上锁。
三、附件
编号: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 工程主管: 作业地点 作业项目 作业 安全 防范 措施 申报单位领导意见: 高空作业车使用申报单
日期: 申报单位 安全主管:
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意见: 备注:使用单位必须确保场地环境符合高空作业车的安全作业要求,严格遵守高空作业车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和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后,方可安排作业。本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申报单位留存,一份由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留的,对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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