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管线加固措施
按设计要求对工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加固,要求各管线单位出示地下管网图,并进行旁站指导。采取拆改和悬吊两种措施。
(一)、拆除改移措施
对需拆除改移的管线,由专业部门承担,我们将遵照业主及有关部门的指示,积极配合协助。
(二)、悬吊措施
1.施工前应调查所有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着重查明悬吊管线种类、规格、埋深、材质、接头型式、节长和管线基础等资料。
2.管线悬吊必须事先制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获得甲方、监理认可,同时与管线主管单位共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3.支托结构必须座落在坚实的、稳定可靠的支墩上。
4.管线应在其下面的原状土开挖前支吊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再采用人工开挖其下部土方。
5.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刚性悬托管线进行监测,管线上观测点的数量,应征求管线主管单位的意见,一般应在每节管线上设一观测点,观测标志可用抱箍直接固定在管线上。
6.工程施工时,不得碰撞管道悬吊系统或利用其做起重架、脚手架或模板支撑。
7.悬吊管线应依据管线的类型分别设立一定的安全保护区域,严禁机械设备靠近。
8.基坑回填土前,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下沉,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管道和回填土。
9.在具体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监测,并通过与管线基准值的对比分析来掌握管线的实际状况,并反馈信息,及时、灵活地调整施工工艺。
10.管道附近禁止停放各种机械及堆放杂物。
二、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一)、进场前,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及场区范围内必须保存的树木、广告牌、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移交工作,并签署移交文件,采用量、测、拍照、录像等手段做好原始记录。
(二)、建立责任制、将地面设施、建筑物的保护落实到人。
(三)、施工中加强对周围建筑物的监控量测,以掌握建筑物动态的沉降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减少施工和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基坑周边土体位移。
(四)、对树木、路碑、广告牌、电线杆等设立围档并挂牌,安设夜间亮光标志,确保其不被碰破、撞倒等。
(五)、对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要做好防振措施,避免振动噪声污染以及振动破外。
三、道路工程附属设施保护措施
附属设施包括:缘石、侧石和人行道花砖安装。
所有预制构件使用建设单位指定的成品。建设单位如无指定,则选用合格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进场后经过外观质量检验,要求色泽一致,无掉边、断裂等现象。成品构件运到现场沿路线分开摆放,避免二次倒运。
(1)人行道面块施工:
人行道面块安装过程首先定线,即挂线定出花砖边线、边部标高线,每5m钉钢钎并将线拉紧。用以控制面块安装时的边部位置和顶面标高。由于人行道较窄,安装面块时只两侧定线即可,从而确定了路面的横坡。施工时由一端沿路纵向安装,并随着安装沿路横向拉一根线,该线两端挂于纵线上,用以控制安装时的路面标高和横坡。
安装前先铺设3cm的水泥砂浆调平层,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好调平层的平整度、压实度和顶面标高。之后安放面块,面块要用胶皮锤用力击打,使下面砂浆密实。面块接缝应严密一致,顶面应平整无错台。安装一定面积的成品后进行清扫,表面可撒布细砂,再人工扫入缝隙中,之后适当洒水养护。
人行道面块在与相邻单位入口连接部位施工时,按照设计图纸所示控制好坡度的变化,要做到线形美观,接口顺畅。
(2)侧石及缘石施工:
① 构件制作及检验:
侧石由花岗岩石材场预制,规格、尺寸要满足设计要求,产品运到现场后,要进行检验,要求色泽一致,无掉边、断裂等现象,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
② 侧石的安装:
a、侧石安装工序在石灰粉煤灰碎石下基层摊铺完成后进行。根据施工图确定的侧石平面位置,依次量出路面边界,进行边线放样,定出边桩。钉桩直线部分桩距10~15m,弯道部分桩距5~10m,路口处桩距1~5m。按路面设计纵坡和侧石纵坡相平行的原则,计算出侧石顶面标高值,并在实地挂线测量放出侧石顶面基线。
b、侧石用2cm水泥砂浆铺底,支设钢模现浇C15混凝土做后戗,模板要挂线调直并支设牢固,确保浇筑后的侧石线型顺畅,相邻侧石接缝必须平齐,缝宽一致。
③、要求缘石安放稳固,做到线型直顺,曲线圆滑;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饱满严密,整洁坚实,无飞刺。
四、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保证措施
1.强化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监督施工,各工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3.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4.深坑作业上、下沟槽必须设置梯子,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及警示牌,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及警示灯。沿沟槽两侧设置防护栏及安全警示牌,以免发生人坠槽事故。
5.工程临时用电严禁线、缆落地使用,采用三项五线制,做到三级控制,两极保护,一机一闸线路应架空。施工现场配备作用合格闸箱,各种电器必须配备有漏电保护装置。
6.各种电器设备、机械设备,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做到班前检查及定期维护。
7.挖土支撑,拆撑深度,严格按规范施工。
8.施工临时电线高度不小于3m闸箱应防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电缆施工请电业局人员监管。
9.建立每周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施工现场安全员,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10.为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在施工前对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全面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负责人及各道工序承包人与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奖罚协议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11.生活区内工棚等临时建筑的搭设必须具备防火、防水的要求,工棚内电器线路的规格和走向要规范化,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机械停放要整齐有序,注意防火、防盗,材料存放要整齐、集中,夜晚机械、材料要有专人看管。
12.施工现场要合乎安全卫生的要求,做到“三通一平”,道路平坦而畅通,路口交叉处及留有沟槽地段要设明显的防护设施,设专人把守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能及时恢复的沟槽要及时恢复,各类检查井井盖齐备。铺油时断交的地段,摆放警示。
13.施工中全体人员要穿工作服,加强劳动保护,后勤保障系统保证供应开水、熟食,并设立工地流动医疗保健箱,配备应急药品。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听从指挥。
14.施工现场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有电工跟班巡视,查出隐患应及时处理。
15.做到专车专人驾驶,并由专人按照有关规程指挥作业,操作中严禁打逗、酗酒、打瞌睡等现象。各种施工机械不得作为交通工具使用,严格司机安全教育,不开带病车。
16.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工作,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设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17.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组负责,分片负责,事事有人负责,时时有人负责,把安全工作贯彻到各个生产环节,并与民工队伍签定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责任。
18.建立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保卫员主管、各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保卫员配合的保卫组织体系。将保卫工作系统化,责任化,形成由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施工作业队三级管理的保卫网络。
19.结合所处施工区域的实际情况及民风民俗,由项目经理部制定《保卫工作管理规定》,《防火工作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项保卫制度,将整个工程的保卫管理工作制度化。同时,各项目分部要结合自己的施工范围及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保卫管理制度,上报项目经理部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20.对项目全体职工经常性的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保卫防范意识,让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的有关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组织职工加强学习,保证与群众建立友好的关系。
21.项目经理部和分部保卫人员要定期对施工路段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等项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项隐患及时给予整改,当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防护措施,进行专项登记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22.为保证保卫防范制度的充分落实与实施,项目经理部将制定奖惩制度,对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经济或纪律处分,确保做到奖惩分明。
二)危险源的辨识
1.每日开工前应对所有施工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确保各种设备运转良好。
2.每日开工前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得各项施工工序的操作均符合各项操作规程。
三)对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措施
针对施工作业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所用机械设备、生活区、作业区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公式进行危险性评价。
四)安全保证体系
(一)安全保证体系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分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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