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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大学生就业难的因素分析

2020-08-20 来源:步旅网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第24卷第9期 影响大学生就业难的因素分析 纪栋尚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山东青岛266404) [摘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本文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现状和形势出发,对影 响大学生就业的主、客观因素进行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合理化建议,对于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难 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主观因素;客观因素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d0i:10.3969 ̄.issn.167l一5918.20l1.09—004 [文章编号]1671-5918(2011)09—00o8—02 [本刊网址】h仕p:Hwww.}Ib】【b.net 家用人单位录用。从1999年开始各大高校都在扩招,约至 2o08年,每年的毕业生都在大量的增加。据教育部2001年 的估算,20o1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0%,待业率为 30%,约34万人;所以我国教育结构的及时、适应的调整是当 前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关键问题。目前全国各校地专科和 高职毕业生虽然被不少一线的港口和企业所接纳,但同时存 在一个综合素质不高、职业技能不强的特点,这也阻碍了这个 层次学生的良好就业。 (三)部分高校定位混乱,综合性大学 一、当代大学生就业的现状分析 大学生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使之成为我国优势的人力资 源,在整个社会的就业竞争中无疑是一个具有优势的群体。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企业和毕业生之间的就业双 向选择也越来越完善和凸显。由于企业与大学毕业生的双方 面因素影响,目前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巨大就业市场,同时,也 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从机遇来说,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增长 方式的转变与第三产业发展,为就业提供新的增长点,对高素 质人才的需求,为大学生就业带来了许多机遇。大学生对于 就业行业、领域的选择较以前宽广得多。另外,国家对于就业 关注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大学生就业已经与农民就业,下 岗再就业已经成为社会就业三大人群,受到国家密切关注。 我们看到机遇的同时,也不得不认识到现实中还存在着很多 困难,诸如科技进步排挤旧行业使毕业生专业不对口;高校专 业设置滞后;还有一个严重问题是大学生理论与工作能力难 成正比,使用人单位增加营运成本;另外l999年扩招以来毕 业生逐年增多,而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难以 适应如此迅速的需求。所以大学生毕业想找一份如意工作难 度相当大。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就业的状况不能说非常理 想,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趋势是一样的,就 是青年的失业率高于社会平均失业率水平。 二、当代大学生就业难的客观因素分析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经历了不断洗牌、规模发展的新阶 段,一方面大量中专院校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至20lO年全 国共有普通高校23o3所,其中高职(专科)院校1215所,高 职院校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2.7%,高职教育已占我国高等教 育的半壁江山,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大量 专科院校、民办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大量地方专业性本科院 校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并相继发展建立了硕士培养点和博 士培养点,升级为研究型大学。高等学校的升格和规模化发 展一方面使高校毕业生人数呈几何倍增长,2005年我国高校 毕业生人数338万人,而到2009年则达到610万人,2011年 达660万人。而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需求没有嘎显的增加, 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非常突出,就业压力大。适应劳动力 市场和学生就业的要求,高等教育体系本身应该更多地关注 自身层次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形成比较合理的层次结构。 (四)用人单位重学历、轻才能的用人观影响大学生就业 目前相当一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重学历而轻才能的思 想。据教育部透露,目前我国高职大专生毕业生占整个高校 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比例约为60%左右,用人单位盲目追求高 学历的学生也使得大批量的高职大专生无业可就。如:目前 研究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在90%一95%之间,本科生一次性就 (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之间收入差异大 许多大学生希望到工资水平高的城市就业,不愿意到落 后地区、中小城市就业,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高工资水 平的城市的大学生就业“供远大于求”,竞争非常激烈。但是 集中在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每个月的工资对自己的消费而 言往往入不敷出。而到中国西部、农村就业的毕业生,虽然在 生活问题上相对困难少一些,但是也存在部分毕业生工作不 踏实、心态不稳定,总是谋求往大城市发展,这种念头的存在 也使得毕业生在就业之后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二)教育结构不能完全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 业率能达到80%的就算相当不错了,而毕业后未能及时就业 的人数大、中专科生就占了70%。这直接导致了每年毕业的 青年毕业生都存在相当一部分就不了业或者就业难。 三、当代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观因素分析 (一)就业观念存在偏差 一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的新阶段,而教育结构却没有及时调整,这必然会使某些专业 的毕业生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而某些毕业生却同时被多 是自我感觉良好,不能正确认识自身职业素质和职业 作者简介:纪栋尚(1979一),男,山东青岛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轮机工程系副主任,研究方向:海上专业学生教育与管理。 8 第24卷第9期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Vo1.24.NO.9 2011年9月 Journal of HUBEI Correspondence University Sept.2011 技能与社会需求的差距;二是不能从自身角度度身衡量适合 职业技能等综合能力培养的主观意识上欠缺;二是部分中小 自己的职业和岗位,盲目的追求高工资和优越的工作环境;三 学时期的素质教育基础薄弱,使得思想道德素质距离社会各 是缺乏吃苦耐劳精神,不愿意从事一些一线的技术性的岗位。 岗位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_)就业价值取向失衡 四、大学生充分就业的建议 一是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严重,价值主体上主要考虑个人 首先,国家要在保证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前提下积极的 的思想要求,社会价值观念淡化,往往追求就业符不符合个人 促进社会劳动力需求的扩大,为大学生的良好就业打下坚实 的利益要求;二是缺乏全面了解就业信息和渠道的主动性,不 的物质基础;其次,应该加大对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力度。一 去了解用人单位每年都需求具备什么素质和技能的毕业生; 方面应该控制各高校的专业调整,对于不利于就业和社会需 三是对整个社会的就业市场存在乐观、想象的态度,认为我只 求较少的专业、科目责令减少或者取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 要上了大学了,学校和社会肯定就会给我安排工作。 高校教育质量的监管和监控,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学生的综合 (三)就业时的综合能力满足不了用人单位的要求 素质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一是缺乏职业道德、职业素质、职业技能。高等院校对大 在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树 学生的培养重视专业能力的训练,但对于工作实际需要的职 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最后,各高校应该加强与社会各企业的 业道德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较少,因此大学生的人文素养、职 联系和沟通,实行‘‘工学结合”,按照企业的要求来培养学生, 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与用人单位的要求不相匹配,如用人 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单位普遍反映的为人处世、接人待物方面的素养,以及英语和 青年学生的就业从根本来看还是大学生个人就业的主动 计算机能力、各项技能证书的考取没有达到用人单位对毕业 性和定位问题。除了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之外,应该建立教 生职业素质的要求。二是对自我的认知不够客观,存在“眼 师全员参与就业指导的理念,教师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要渗 高手低”的问题,对于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挑来拣去,过分的 透让学生重视就业的理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发展 追求比较高的待遇和薪资而自身能力又达不到那些岗位的要 观、人才观,培训他们的求职技能。另外,还需要严格的制度 求。出现“有业不就”的现象。 进行过程控制。通过引进企业到校园,拉近用人单位和毕业 (四)社会适应能力不够强 生的距离,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交流等等。只有这样,才 一是当代大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他们都是在父母和亲 能真正地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主观能动性问题,这也是大学生 戚朋友的呵护下长大,缺乏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人际交往能 就业难的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力和社会认知能力,尤其是在加强自身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 参考文献: [1]姚裕群,彭思舟.关于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讨论综述[J].人口与经济,2008(3). [2]黄绍娜.“民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基于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分析[J].现代企业,2010(1O). [3]刘春燕.西方失业理论对解决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启示[J].黑龙江对外贸易,2010(8). [4]吕守涛.解析大学生“就业集体无意识”[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5(4). 三部门:保障农民工享有同等文化权益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 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用工 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农民工工作的责任分工为:常住地政府是农民工 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城市社区和用工企业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社会 力量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有益补充。在保障农民工享有和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工群体特有的 文化需求,尤其要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要打破条块分割,推动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机 制,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各方面的农民工文化服务资源,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优质高效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 意见还提出了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城市基层社区、用工企业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 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的总体思路,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 态化,提出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推进重大农民工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等具体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文化工作 厘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关心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和保障农 民工权益、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文化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桥梁,对增强 农民工的归属感、尊严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建设农民工精神家园,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 化权益,是提升农民工文化素质和道德素养、实现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 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新华网》2011—9—2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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