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指令单 事项名称 指令内容 适用范围 提出方 指令 原因 (如文字表述不清,请附图纸) 注:1、不盖甲方公章无效;2、没有完成情况说明,预算员不予以结算; 3、技术核定以甲方最后认可为准,重要的技术核定需设计院确认。4、隐蔽工程视为重大工程指令要进行四方会签。 变 更 内 容 变更提出人:(工程师、设计师汇签) 估 □增加 □减少 □零费用 预算员: 价 □≤2万 □2~5万□>5万 建 设 单 位 (盖章) 设计单位 (盖章) 施(签字即表示同意按工本变更施工) 单 位 (盖章) 合同编号: 指令单号: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提出时间: 层) □设计院 □设计部 □工程部 □销售部□客服部 □购房客户 □承包单位 □其它 施 工 前 完成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状况; 施 情监理工程师: 甲方工程师: 工 况 后 乙方结算价 (附每单的结算书) 乙方预算员: 最终审定价 双方签认: 注:本单由设计部填写。提出部门、成本部各一份,施工方两份。无甲方公章不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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