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0)
总 说 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数量及价格表现的,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施工图预结算)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式。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六、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七、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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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序号 1 2 工 程 名 称 楼地面工程 墙柱面工程 天棚工程 门窗工程 使用机械类型 载重汽车、自卸汽车 施工电梯 人 工 幅 度 差 幅度差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幅度差 15% 15% — 15% 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5% 6 其他工程 15% 7 垂直运输及超高 15% 机 械 幅 度 差 幅度差 序号 使用机械类型 幅度差 10% 25% 25% 3 其他各种机械 八、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九、本定额均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十、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包含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特、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另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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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三、本定额施工用水、用电,系按城镇自来水和供电局供电形式考虑的,如供水、供电为其他形式,可按实计算。如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应向建设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如下: 1.有表时,应按水、电表的计量数向建设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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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表时,从定额中扣除相应水、电费用。 十四、本定额中的“()”具有三种不同的含义:
1.配合比材料:其构成明细已在材料中具体体现,不再重复计价。
2.未计价材料:定额中均未计算其价格,发生时可按合同约定计入相应价格。 3.未计价机械:本定额中仅列有“电”,定额中未计算其价格,供扣除电费时参考。
十五、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六、本定额凡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而“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 明
1.本章块料面层定额中水泥砂浆结合层和干硬性砂浆结合层均按人工拌和计算,如现场使用机械搅拌砂浆时,不作调整。
2.由于施工面不规则、赶模数及工程特殊要求等原因引起石材或块料增加的裁切量,定额中未包括,可按下式调整定额含量:
石材或块料调整后定额含量=定额消耗量(已含损耗率)+增加的裁切量(不计损耗率,由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程要求及块料规格另行约定测算办法)。
3.本章楼地面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本章楼地面面层定额中不包括砂浆找平层,如设计规定需要找平层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如设计没有规定找平层,允许计算10mm找平层。
5.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6.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定额按20mm厚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mm定额进行调整。
7.块料阶梯式楼地面,平面按楼地面相应定额执行,立面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执行,立面高度在300mm以外时按墙面执行。
8.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 9.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10.有台阶的地台,其地台、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分别列项计算;没有台阶的地台部分,其侧壁基层面列入台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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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泥砂浆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高度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无论明、暗踢脚,均按定额执行。
12.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13.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14.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垫层定额执行,其钢筋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15.混凝土垫层按不分格考虑,如发生分格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16.细石混凝土一次性铺筑直接做地面时,60mm厚以内按找平层计算,超过60mm部分按混凝土垫层计算,地面抹平压光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17.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不包括弯头的制作安装,另按弯头定额计算。
18.铁栏杆按钢筋铁花栏杆执行,钢管栏杆按型钢铁花栏杆执行。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地面垫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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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2.整体面层、找平层、地面抹平压光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主墙指砖混砌块墙厚≥180mm,钢筋混凝土墙厚≥100mm)。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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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和0.3m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3.水泥砂浆阶梯式楼地面按阶梯平面与立面的面积之和计算。 4.水泥砂浆防滑坡道、锯齿坡道按坡道斜面积计算。
5.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地毯面层、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6.块料面层中的点缀单独计算,但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7.水泥砂浆踢脚线按面积计算,洞口、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面积也不增加。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实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其他踢脚线按设计图示的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8.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梯口梁者,算至梁边;无梯口梁者,按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计算。剪刀楼梯按设计图示楼梯间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楼梯、台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计算。
12.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弯头按个另行计算。
13.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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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二、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计算。 三、抹灰:
1.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 称 普 通 抹 灰 中 级 抹 灰 高 级 抹 灰 遍 数 主要工序 外观质量 二 遍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三 遍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四 遍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压线清晰、顺直 纹压线、平直方整、清晰美观 2.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的“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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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泥白石子浆,如需加色时,颜料可另计;设计要求用彩色石子或大理石子时,可换算配合比,其它不变。
4.石灰砂浆抹面,如需嵌缝起线时,按定额项目每100m2增加1.7个工日,二等小方(白松)0.03m3。
5.砖墙外墙面抹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如需嵌缝起线时,按定额项目每100m2增加2.0个工日,二等小方(白松)0.045m3。
6.毛石墙外墙面抹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如需嵌缝起线时,按定额项目每100m2增加2.5个工日,二等小方(白松)0.045m3。
7.水刷石如果采用嵌玻璃条分格时,每100m2增加4.58个工日,玻璃2.25m2。 8.PG板钢丝网面抹灰按钢板网墙抹灰定额执行。 9.墙面抹1cm底灰(找平层)时(如卫生间、厨房),按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定额执行。 10.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11.墙面抹灰单块面积在2m2以内时,人工乘1.25系数。 12.欧式灰线的灰线宽是指灰线的展开宽度。
13.零星抹灰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台阶牵边、台阶侧面(侧面高度≤1.5m)、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等。抹灰的“装饰线条”项目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且灰面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14.电线槽抹灰如宽度超过12cm,按墙面零星抹灰项目计算。
15.构筑物抹灰工程单体面积不超过10m2,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1.25系数。 四、块料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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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额中砂浆的拌合,部分项目按人工现场拌合,部分项目按机械搅拌编制,实际不同不做调整。
2.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形镶贴块料饰面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3.块料面层结合层厚度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本章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定额进行调整。 4.干挂大理石和花岗岩(带勾缝)项目,勾缝缝宽是按10mm以内考虑的。
5.外墙贴块料面砖项目灰缝宽分密缝、5mm、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1:1水泥砂浆)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6.镶贴马赛克圆形及多边形柱时,执行方形柱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17。
7.镶贴块料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门窗侧壁、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台阶牵边、台阶侧面(侧面高度≤1.5m)、池槽、花台等。
8.本章定额墙面钢骨架项目中膨胀螺栓、穿墙螺栓的用量允许调整,人工、机械不变,其损耗率为2%。
9.木龙骨项目中木材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10.墙面龙骨是按双向龙骨编制的,如为单向时,人工、材料乘以系数0.55。 11.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仍按定额执行,不做调整。 12.龙骨、基层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另按第五章相应定额计算。
13.GRC墙柱面定额只适用于施工单位现场安装,如GRC构件价格中含安装费用,则直接计入直接费,不再套用定额。
14.GRC墙柱面定额中型钢骨架及螺栓用量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其他不变。如无钢骨架,则扣除钢骨架安装用材料、机械,并扣减人工费60%。
15.GRC柱身定额系按方柱为准编制,如为圆柱人工乘以系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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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17.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定额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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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弧形幕墙按相应幕墙项目人工乘以1.1系数,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19.墙砖及石材倒45º角定额只适用于施工现场内加工。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抹灰:
1.工程量均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2.内墙抹灰:
(1)内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0.3m2以外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孔洞以及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砌体墙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等的抹灰,并入砌体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3)内墙抹灰长度,按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有墙裙时,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②无墙裙、无地热时,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③无墙裙、有地热、不做砂浆踢脚(无论明暗)时,计算规则同②。
④无墙裙、有地热、做砂浆踢脚(无论明暗)时,按规则②计算,并扣除地热所占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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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钉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外墙抹灰:
(1)外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外孔洞以及按面积计算的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墙与构件交接处以及按长度计算的装饰线条抹灰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外窗台(带窗台线)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外围宽度两边共加200m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0mm计算。
(3)圆、方形欧式灰线装饰柱按柱墩与柱帽之间部分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栏板、栏杆:
(1)平面阳台栏板抹灰,区别内外墙,并入相应墙面工程量内计算。
(2)栏杆、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平方米计算。
5.独立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三、块料及其他:
1.墙面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垛和附墙柱并入墙面计算。
2.独立柱饰面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隔断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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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
5.墙砖及石材倒45º角,按镶贴的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四、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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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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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分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2.井字梁混凝土天棚抹灰,按混凝土天棚抹灰定额每100m2增加4.66个工日。 3.拱形天棚抹灰,按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5。
4.抹灰单体面积不超过10m2,按相应定额人工乘1.25系数。 三、天棚吊顶:
1.龙骨及面层均是按常用材料及做法考虑的,如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2.木材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和机械台班乘1.35系数。定额中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的刨光损耗。
3.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系数1.1)。艺术造型天棚按相应定额执行。
4.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另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艺术造型天棚定额中已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5.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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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棚龙骨中的吊筋及型钢、铁件的含量,可按实际用量调整。 7.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 8.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计算。
2.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型线、拱形线等其他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工程量内。
3.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4.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5.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6.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雨篷外边线按第二章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7.檐口天棚抹灰,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8.预制板底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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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棚吊顶:
1.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天棚基层、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3.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龙骨的规则执行。 4.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吊顶、网架天棚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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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门窗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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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2.本章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1.3系数,木门窗安装项目人工乘以1.16系数。 3.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 按宽厚尺寸 项 目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比例分类 板 材 方 材 宽≥3×厚 宽<3×厚 名 称 厚度(mm) 名 称 宽×厚(cm2) 薄 板 ≤18 小 方 ≤54 中 板 19~35 中 方 55~100 厚 板 36~65 大 方 101~225 特 厚 板 ≥66 特 大 方 ≥226
4.本章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 5.定额中木门窗毛断面规格如下: 门框:(1)单裁口五块料以内 90×60mm; (2)单裁口五块料以上 150×65mm; (3)双裁口五块料以内 150×60mm; (4)双裁口五块料以上 150×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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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框:(1)单裁口五块料以内 70×60mm; (2)单裁口五块料以上 70×60mm; (3)双裁口五块料以内 130×60mm; (4)双裁口五块料以上 130×60mm; (5)组合窗单裁口 100×58mm; (6)组合窗双裁口 110×58mm;
(7)圆窗、半圆窗单裁口 60×90mm; (8)圆窗、半圆窗双裁口 130×60mm。 门扇:(1)半截玻璃门(平板)120×55mm; (2)镶板门 120×60mm; (3)胶合板门 70×45mm; (4)全玻璃门 120×55mm。 窗扇:(1)普通窗扇 60×45mm; (2)组合窗扇 57×45mm。
6.定额中普通门窗、组合窗、天窗框扇料的断面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料以边立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应加贴条的断面),扇以立梃断面为准。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
───────────── × 定额材积 定 额 断 面
7.木门窗制作中包括木砖,如不带木砖者,应按项每100m2框外围面积扣0.058m3木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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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木门窗制作中包括刷一遍清油的工料,如不刷者,应按下列规定扣除: (1)按项扣除制作中清油、油漆溶剂油的用量;
(2)按项扣除制作中的辅助工,辅助工占综合工日5%;
(3)制作包括刷清油,只起保护作用,与门窗正常刷油无关。 9.门窗刷防护材料、油漆,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关项目执行。
10.木门窗项目中包括了披水、压条、盖口条、小气窗的工料及安装小五金的用工,但小五金应按门窗小五金定额计算。连窗门小五金安装分别按门、窗相应小五金定额执行。 11.天窗上下挡板以单面钉为准,如为双面钉时,内面套用天棚面层相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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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角形、多边形窗执行半圆形窗定额项目。 13.装饰板门扇安装按实木装饰门安装定额执行。 14.实腹式或空腹式钢门窗均执行本定额。
15.钢天窗安装角钢横撑及连接件,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损耗按6%。 16.组合窗、钢天窗为拼装缝需满刮腻子时,每100m2洞口面积增加人工5.54个工日,腻子58.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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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钢门窗安玻璃,如采用塑料、橡胶条时,按门窗安装工程量每100m计算压条736m。
18.钢门窗、彩板门窗成品安装,如每100m2门窗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1%以上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19.成品门窗价格中含安装费用的,直接计入直接费,不再套取门窗安装项目。 20.全玻地弹门定额中,不锈钢上下帮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21.窗帘盒定额中,窗帘盒按展开宽度430mm编制的,宽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 22.钢门窗运输按木门窗运输项目人工、机械乘1.1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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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在普通门中,带亮子与框上镶玻璃亮子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套相应定额,计算方法如下: (1)带亮子门(不分死亮子、活亮子)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如下(图4-1): ① 门框:b×h(套五块料门框定额项目); ② 门扇:b×h(套相应带亮子门扇定额项目)。
(2)框上镶玻璃亮子的门,工程量计算方法如下(图4-2): ① 门框:b×h(套五块料门框相应定额项目); ② 门扇:b×h2(套相应不带亮子门扇定额项目); ③ 框上安玻璃亮子:b×h1(套框上安玻璃定额项目)。
-410-
2.如窗内有部分不装窗扇,而直接在框上装玻璃者,应将框上装玻璃部分的工程量分别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如下(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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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框:b×h(套五块料以上窗框定额项目); (2)框上安玻璃:2b2×h(套框上安玻璃定额项目); (3)窗扇:b1×h(套普通窗扇定额项目)。
框上安玻璃的框料断面,仍按所依附窗的边立框断面为准。
3.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的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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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木组合窗、天窗按图示的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其组合缝的填充料,盖口条及安装连接的螺栓等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角钢横撑以图示规格计算质量,按铁件计价,如为木横档时另套定额。如组合窗部分为双裁口者,其框料全部套用双裁口定额项目,窗扇的双层部分按框外围面积套用相应窗扇定额。
5.钢窗、彩板门窗、固定无框玻窗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6.金属平开门、金属推拉门、铝合金窗、塑钢门窗、金属防盗门窗、金属格栅门窗、成品防火门、电子对讲门、全玻门、半玻门均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7.夹板装饰门扇制作、木纱门制作安装、金属地弹门安装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8.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9.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设计宽度计算。 10.电子感应门及转门按樘计算。
11.电动伸缩门按樘计算,长度不同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12.门窗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13.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14.包门饰面按单面扇面积计算。包门窗框按延长米计算。 15.玻璃安装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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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1.本定额刷涂、刷油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2.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3.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4.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 5.定额中木扶手按不带托板的木扶手考虑。
6.定额中使用的涂料种类、用量与实际使用不同时允许调整。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木材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附表1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金属构件油漆的工程量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附表2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3.金属面喷氟碳漆按展开面积计算。
4.外墙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刷面积计算。
5.内墙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刷面积计算,室内的棚角线所占面积不扣除,棚角线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6.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隔断(间壁)、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基层板刷防火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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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5)地台木龙骨按地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金属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7.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按单面外围投影面积计算。 8.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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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木材面油漆
(1)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单层木门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页门 (2)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单层玻璃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双层(单裁口)木窗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页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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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方法 1.00 1.36 2.00 0.83 1.25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1.00 1.36 2.00 2.60 0.83 1.66 1.5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3)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100mm以内 (4)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木护墙、木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1.00 1.00 1.00 1.07 1.20 1.00 2.60 2.04 1.74 0.52 0.3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延长米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10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暖气罩 木间壁、木隔断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528- 续前 0.87 1.28 1.90 1.82 单面外围面积 项 目 名 称 衣柜、壁柜 零星木装修 梁柱饰面 屋面板(带檩条) 木屋架 系数 1.60 1.10 1.00 1.11 1.79 工程量计算方法 投影面积(不展开) 展开面积 斜长×宽 跨度(长)×中高×0.5 (5)执行木地板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1.00 木地板、木踢脚线 2.30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附表2 金属面油漆
(1)执行单层钢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百页钢门 1.00 1.48 2.74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水平投影面积 工程量计算方法 洞口面积 -529- 续前 项 目 名 称 半截百页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一般) 系数 2.22 1.63 2.30 2.96 1.70 0.81 1.85 0.74 0.89 0.78 1.63 工程量计算方法 洞口面积 框(扇)外围面积 长×宽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2)执行其他金属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数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1.00 工程量计算方法 重量(吨) 11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530- 续前 0.50 0.82 0.63 项 目 名 称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挡车梁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系数 0.71 1.71 1.18 1.42 1.05 1.32 工程量计算方法 重量(吨) -531-
第六章:其他工程
说 明
1.本章定额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2.柜类:
(1)柜类材料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2)货架、柜类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附录。 3.暖气罩:
(1)挂板式是指暖气片钩挂在墙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执行。
(2)木质暖气罩、挂板式暖气罩定额中的百叶系综合取定,实际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4.洗漱台定额中已包括台面上、下挡板。
5.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6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6.GRC檐线:
(1)GRC檐线定额只适用于施工单位现场安装,如GRC构件价格中含安装费用,则直接计入直接费,不再套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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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RC檐线定额中型钢骨架及螺栓用量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其他不变。如无钢骨架,则扣除钢骨架安装用材料、机械,并扣减人工费60%。 7.旗杆:
(1)旗杆高度按旗杆台座上表面至杆顶的高度(包括球珠)计算。 (2)旗杆的基础或台座等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8.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墙面上的招牌,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的招牌。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和箱式招牌内的灯饰不包括在定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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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10.石材加工、玻璃加工定额只适用于施工现场内加工。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货架、柜厨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2.暖气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大理石洗漱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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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雨篷:
(1)雨篷底吊铝骨架铝条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雨篷贴镜面玻璃、铝合金扣板雨篷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及基层按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面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广告牌钢骨架按吨计算。
7.美术字安装按每个字的最大外围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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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垂直运输及超高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仅适用于单独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 二、垂直运输:
1.垂直运输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 2.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
3.用室内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按实计算。 三、超高定额适用于垂直运输高度超过20m以上的工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垂直运输: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二、超高: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按元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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