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新泰市羊流镇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日期:2015年2月6 交底地点:办公室 一、交底内容:
1.施工前,所有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规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必须正规使用安全带等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时衣着灵便,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3.不准乱动电器机械,爱护安全防护设施,服从工地负责人统一安排,凡因不听从指挥、违章蛮干造成事故,后果由肇事人自己负责。
4.积极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服从公司安全部门检查督促。
5.注意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晚上施工时,现场要设置良好的照明设备。
6.注意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防止污染周围的环境。 二、注意事项:
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施工作业进行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施工现场及施工使用的安全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
定。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积水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高落差超过2米的临边,孔隙口等应安设护栏或安全网,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和无防护边缘上作业以及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等可靠的个人防护装置。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脚处,并配置防护网、栏杆或者其他安全措施。
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7.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0.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11.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2.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三、高空作业十不准:
1.高空作业没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2.高空作业没戴安全帽不准作业。 3.高空作业没安装安全网不准作业。 4.高空作业不准赤臂作业。
5.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拖鞋)作业。 6.高空作业不准带病作业。 7.高空作业不准双层作业。 8.高空作业不准戏闹。
9.高空作业的脚手架不准用劣质材料。 10.高空作业的物料不准抛投。
被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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