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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奖惩制度

2022-05-10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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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奖惩制度

一、 财务部部长

1、 对公司付款审批达到集团要求需向集团逐成审批,未达到

要求需要总经理签字,未按要求执行的处罚

100-200 元。

2、 按照集团下发经济指标做到每月把控收入与费用,如有问

3、4、5、6、7、

题需及时上报总经理未按要求执行处罚

100-200 元。

每月认真仔细核算经营部绩效、收入与费用报表、台账监

控,如未做到认真仔细出现问题处罚

50-100 元。

每月监督物业费、租金、水费及时进账情况,如有未进账第一时间通知经营部催缴,做到认真负责,如未做到处罚

50-100 元。

每月按时完成集团报表、税务报表、公司报表、工资,如

未及时完成处罚 50-100 元。

对库存物资进行季度盘点,必须保证账、物、卡齐全一致,

现场整洁,对盘点结果,有关人员必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以保证盘点经果的真实性,如有严重问题需及时报告总经

理,若未及时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处罚

50-200 元。

监管印鉴的安全与使用、对财务数据做到保密,未达到公

司要求处罚 100-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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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记账员

1、 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

编制记账凭证,如出现错误处罚

10-50 元.

2、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如出现错误处罚 10-50

3、 4、 5、 6、

元.

月未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如出现

错误处罚 50-100 元。

根据出纳日常收水、电、燃气费票据进行打发票,做到日

清日结,如出现错误处罚 10-50 元.

每月 20 号配合出纳收取水费、物业费,如出现错误处罚

50-100 元.

对凭证、票据进行统一盖章,如出现错误处罚

10-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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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纳

1、 按照公司制度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包括: (电费、水费、物业费等)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 如出现错误按原有金额赔偿。

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

符,日清月结;如出现错误处罚

50-100 元.

3、 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相关印鉴及空白支票等;如出现错误

按损失金额处罚。

4、 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认真准确,

如出现错误处罚 10-20 元.

5、 负责银行现金的存取,做到安全,存取必须通知保卫部增派保安人员 2 名以上,未按要求做到造成公司损失需要按损失金额赔偿。

6、

月末审核工资单据, 发放工资,保证人员与工资金额相符, 如发现问题及时挽回并进行处罚

50-100 元.

7、

月末核对电费台账并做电费报表报给工程部达到准确无

误,如出现错误处罚 100-200.

8、 日常对报销人员 票据审核,必须有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各部门报销人员签字方可付款,未能做到处罚

50-100 元.

9、

每周定期向财务部长汇报资金流、收款、付款情况。未能

及时做到处罚 50-100 元。

四、所有财务人员对 业户微笑服务、保证服务用语、工作中不能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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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有冲突处罚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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