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施工方案(ALC)
目录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总体安排 4.施工准备
5.主要施工方法及安装工艺 6.施工注意事项 7.质量控制及质量要求 8.质量保证措施及成品保护 9.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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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1.1建筑设计 序 号 1 2 3 4
1.2加气墙板设计
序 号 项 目 1 2
1.3加气墙板规格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墙板用量 安装方式 内 容 ㎡ 竖向安装 项 目 建筑名称 结构形式 建筑高度 加气墙板 墙板厚度 墙板应用范围 内 容 100mm厚 内墙 /*
1 2 3 材料简介;
平板宽度 最大高度 板材接缝 600mm mm 凹凸槽自然拼缝 ALC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Autoclaved Lightweight Concrete)的简称,它是以硅砂(石英砂)、水泥、石灰、铝膏或铝粉等为主原料。 其主要特点如下;
1.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4MPa,单点吊挂力≥1200N。作为一种非承重维护结构材料完全能够满足在各种使用条件下对板材抗弯、抗裂及节点强度要求,是一种轻质高强度护结构材料;
2.耐火性:ALC板材是一种不燃的无机材料,具有很好的耐火性能,作为墙板耐火极限100厚板为3.23小时;150厚板>4小时;50厚板保护钢梁耐火极限>3小时;50厚板保护钢柱耐火极限>4小时;都超过了一级耐火标准;
3.耐久性:ALC是一种无机硅酸盐材料,不老化,耐久性好,其使用年限可以和各类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4.抗冻性:抗冻性好,经冻融试验后质量损失<1.5%(国家标准<5%),强度损失<5%(国家标准<20%);
5.抗渗性:抗渗性好,比标准砖抗渗性好5倍;
6.绿色环保材料:该材料无放射性,无有害气体逸出,是一种绿色环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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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依据
序 号 1 2 3 4 名 称 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详图 墙身-加气混凝土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依据设计图纸 编 号 13SG715-1 88J2-3 3、施工总体安排
3.1组织结构
序 号 项 目 1 2 3 4 5 6
3.2施工计划及部署安排
本工程加气板安装分工作段进行施工,每层为一个工作段,预计安排30名施工人员。每个工作段配备施工小组3组(根据作业面及现场情
施工员 技术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安全员 电 工 人 员 /*
况确定)。每个施工小组配置10名施工人员,每组配备50T起重机一台、电焊机1台、切割机1台、手电钻1把、冲击电锤1把、加气板专用吊具一套。 3.3工期安排
序 号 1 2 3 4 5 日 期 2天 5天 3天 20-25天 3天 工 作 安 排 技术人员按图纸放出墙体位置线 所需材料进场及报验 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安装 竣工,验收 3.4人员要求:尊重并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统一管理。现场设立项目部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与甲方、设计、监理、总包方工作关系,有问题及时反映到公司,作好技术指导、质量验收等各种协调工作。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安全健康工作。根据工程进度、人员情况、现场环境和工作量,安排各班组的作业。
4、施工准备
4.1生产准备
材料生产前,技术人员根据图纸要求绘制节点图并上报甲方、监理、总包方确认。
材料生产前,技术人员根据图纸要求绘制排板图,经总包方确认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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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生产。 4.2材料准备:
合格的加气混凝土墙板。
专用托板、钩头螺栓、角钢、连接钢板、钢胀栓等金属配件。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报验。 4.3施工工具准备
机械设备:50T起重机、电焊机、切割机、手电钻、冲击电锤等。 辅助设备:脚手架、钢梯、木梯、平板推车等
手动工具:专用撬棍、吊带、绳子、放线墨斗、靠尺、吊锤、米尺等。 4.4作业环境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确定运输道路通畅、材料码放、施工场地的平整。
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协调确认施工所需水、电等情况。 加气混凝土墙板安装在合同签订并接到施工方通知后进场。 加气混凝土墙板码放应尽量靠近施工地点。
加气混凝土墙板码时应距板两端1/5处用垫木或加气砖垫平,一米垫一层,每垛不能超过2米。 4.5人员准备
施工技术人员、专业工长、专职质量检查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进行安装前的排版工作,把板材尺寸、标高等均标识在施工图纸上,并进行安装技术交底、施工允许偏差、安全交底,确保所有的安装人员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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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每个施工细节,节点作法。
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钢结构的偏差进行实测复核,偏差小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处理;偏差大时须协同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后实施。 4.6排板准备
排板人员应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及结构设计图纸分户型绘制安装平面图,并统计各类规格板材,以便生产及安装。 排板时应预留安装缝(5~10㎜)。
排板时应根据图纸预留门窗洞口,预留尺寸为图纸标识尺寸,其它专业孔洞由其它专业施工队伍根据操作规程自行开凿。
5、主要施工方法及安装工艺
5.1隔墙板安装工艺流程:
序 号 项 目 要 求 板材安装区域地面应清理干净、平1 清理基面 整,不应有塌陷情况出现,然后用M12钢胀栓固定100*100*6连接钢板,方便63*63*6mm角钢与其焊接。 2 3 放安装线 预检 对照图纸在现场弹出轴线和一道边线,并按照排板设计标明板的位置。 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完成。 /*
应严格按照排板图及节点图在钢结构上焊接通长63*63*6mm角钢,角4 焊接角钢 钢位置在每道结构横梁上下面及板缝水平接缝处,焊点@600mm,焊缝宽度及长度10*80mm。 应严格按照排板图标明区域板号选5 选板运输 择相应板材,安装时在板材上下端中部打孔,方便Φ12*175mm钩头螺栓穿过与63*63*6mm角钢焊接。 使用尼龙带把板材吊装于50T起重机上,起吊板材就位放置墙体位置结构上,用Φ12*175mm钩头螺栓穿过板材焊接在63*63*6mm角钢上。安装第二层板材及以上,在板6 板材就位 材水平接缝处与结构横梁焊接270*150*50*6mm专用托板,托板位置在板材水平接缝处。如遇门窗洞口需要制作安装抱框时,需要用63*63*6mm角钢背对背焊接,角钢通长插入洞口四周板材中,后进行焊接。 /*
每装一块板都应用吊线和2米靠尺检查垂直度和平面,如不符合要求7 检查校正 则可使用专用撬棍进行调整至符合要求,然后在竖向板材内外拼缝处钉入50*45*35*2mm钢插片。 8 9 10 防锈处理 所有焊接部位清渣刷涂防锈漆。 修补 报验 专用修补剂对板材破损进行修补。 先自检再报验。 5.2隔墙板安装注意事项
焊接专用托板时,位置在两块相接板材的接缝顶端和与其它材质墙体连接水平线上。
安装时从一端依次向另一端安装,不可跳跃式的安装。 加气隔墙板丁字转角处宜用ø8×300钢筋加固@600。
6、施工注意事项
6.1如遇结构变形缝,应与甲方协商预留尺寸,一般变形缝为10cm。 板材现场码放:场地要坚固平整,两端支撑100mm,码放平稳高度≤2000mm。
6.2板材吊运:参照排板图,按照板号把相应位置的板运到指定的户型内,并且码放整齐。搬运时轻装轻放平行搬运或两侧支撑平行运输,严禁单边抬起,拖地拉运或单边支撑运输。
加工或开洞去角,开洞去角小于板宽的1/3,要求必须机械切割,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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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榔头锤击。加气隔墙板安装完毕三天后,才能进行管线等开槽工作。 6.3小范围调整板材位置需制作专用工具,严防破坏板外观,专用工具见88J2-3通用图集。
6.4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排板图安装,按照板上标识数字安装在相应的位置上。
7、质量控制要求及验收标准
7.1板材生产规格
序 号 项 目 1 2 3 4 5 6 整板长度 长度进制 整板宽度 整板厚度 加工板宽度 竖向预留缝 规 格mm ±7 10 +2-6 ±2 ≥300 10-20 7.2加气墙板进场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标准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1995中05级合格品的标准 ,每批附板材质量合格证。 7.3检验方法:具体检查标准及事项详见《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1995中规定 。 7.4墙板安装时偏差调整:
墙板中线及板面垂直度偏差调整:要以中线为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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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板不平整时,要以满足主要房间和楼梯间墙面平整为主,两边均为主要房间时,其偏差值须均匀调整。
墙板轴线方向长度偏差时,应均匀调整板缝以适用偏差。
7.5安装过程中遇到与设计不相符或安装有难度的部位,安装人员须及时与项目总工程师、技术人员进行勾通,提出可行性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7.6验收标准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1 2 3 4 轴线位置 墙面垂直度 检验工具 钢尺 2m靠尺及水平尺 钢尺 2m靠尺及水平尺 6m拉线及塞尺 吊线 ±3 ±5 10-20 ±5 板缝尺寸 板缝垂直度 5 6 墙板拼缝水平差 洞口偏差 ±5 ±8 8、质量保证措施及成品保护
8.1质量保证措施
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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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各级领导必须重视质量,要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提出以下措施:
认真学习和会审图纸、排板图、节点图并做好逐级的技术交底工作。 坚持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结合,贯彻班组自查互检交班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分部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在吊装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运输和施工机具,避免板材损坏。 安装墙板时,为了确保板材上下两端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质量,应严格照排版图和节点图施工。
对于在施工中造成的板材的局部破损,可用修补砂浆进行修补。 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度,配备齐碘钨灯和手电筒。 8.2成品保护
加气墙板进场后应单独设立放置区,并做好围挡工作。 加气墙板吊装时应采用专用夹具。
运输时应用良好的绑扎措施,吊装带须采用柔性尼龙绑扎带,不得使用钢丝绳来吊装,运输中要平放,不能单边垫起,严禁死扛硬翘。 加气墙板安装完毕后,应注意保护,严禁撞击与磕碰。 加气墙板支撑件其它工种不得随意拆除。
墙板安装完毕后,所有可能损坏墙板的危险器物不得靠近墙板。 墙板安装完毕后,所有须在墙板上开洞、开槽的工作需经甲方及总包方协商后方可施工,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避免墙板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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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成品保护的奖罚措施,并派专人监督实施。
9、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
9.1文明施工
加气板材切割时,现场要派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对切割下废弃物要及时清扫干净。
切实做好现场管理,道路要畅通,材料、构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
施工操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操作时不得出现刺耳的敲击、撞击声。 9.2安全措施
安全思想:安全应与技术、生产相结合,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之中。 基本安全思想: 职责分明、各负其责 建立体系、依法办事 预防为主、把握重点 有始有终、封闭管理
安全依据:安全措施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市建委的相关规定。
安全目标:尽量减少轻伤事故、坚决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 9.3施工控制
人员: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有关工作,特殊作业工种持证上岗,一般施工人员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设备用品: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的需要,确定并落实施工机械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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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种类、型号的进场顺序,由专人负责及时配置安全设施及各类防护用品。
分包:劳务分包需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9.4现场作业人员要求
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能正确使用工种所涉及的工具、设备和劳动用品。 能对工具、设备、环境及劳动用品穿戴进行自检。 能注意劳逸结合,搞好自身的劳动保护。 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9.5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9.5.1施工现场用电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9.5.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其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5.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5.4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各部门汇签、装置项目部技术经理批准后实施。
9.5.5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现场勘探,确定线路走向及电源点位置。
——计算负荷,选择变压器及馈电设备的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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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及规格型号。
——绘制电气设施平面图和电源系统图。 ——制定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5.6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油气装卸台及水净化场等区域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临时用电要同时按生产厂用电管理规定办理。
(2)负责施工的承包商持施工许可证、用火票、电工执照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票。
(3)临时用电票审批、确认后,由供电执行部门将“用电开始”栏填写确认完毕,方可用电。 (4) 临时用电期限应与火票一致。 (5)无临时用电票或填写不规范不得用电。
(6)临时用电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第三联用电负责人持有,保存三个月。
(7)用电结束后,由作业人员通知用电操作人,操作人停电后,将“施工结束”栏填写确认后,将第一联交回供电执行部门。 (8) 有自备电源的承包商,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9)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立即拆除,其中符合标准的室外固定检修专用配电箱必须断电,供电执行部门与所在单位区域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10) 临时用电超过用电时限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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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
(12)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择,所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3) 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14)临时用电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15)临时用电结束后,及时通知供电执行部门停电。
(16) 临时用电未尽事宜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9.6脚手架安全
9.6.1脚手架搭设完毕,架设作业班组必须按施工要求先进行全面自检,然后通知承包商脚手架检验组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确认合格,挂设“绿色标牌”后方可使用;
9.6.2完成的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坚固性、稳定性,保证在允许的标准的施工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产生变形、倾斜摇晃现象,必须有足够的面积,满足施工操作、材料堆放及运输要求。 9.6.3验收后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特殊情况下需作局部修改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由原架设班组操作整理。 9.6.4脚手架的使用
(1)作业人员应从斜道或专用梯子到作业层,不得沿脚手架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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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脚手架上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脚手架必须定期检查,大风、大雨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松动、折裂或倾斜等情况,应及时紧固或更换; (4)风力超过5级应停止在脚手架上作业; (5)冬季施工时应清除脚手架作业层上的积雪;
(6)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雷雨天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撤离脚手架; (7)在脚手架下或近处挖土时,应先加固脚手架;
(8)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架杆和脚手板,更不得局部切割和损坏。 9.7手持电动工具安全
工具上的接零或接地要齐全有效,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电源进线长度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并确认线路绝缘层良好绝缘。 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门人员验收,确定符合要求,并作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8电焊机安全 9.8.1施工用火管理职责
现场项目经理对施工用火管理负责,项目HSE监督员对施工用火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9.8.2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用火管理范围: (1)焊接包括电焊、气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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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火炉、电炉、液化气灶; (3)烧烤煨管,熬沥青; (4)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5)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电源、电线、电动机具。 9.8.3根据本项目现场用火危险程度,用火可分三级: (1)下列地点为一级用火区:
炼厂生产装置区内、污水线地井。 (2)下列地点为二级用火区:
现场内设置的仓库区、管廊、堆料厂、木工棚。 (3)下列地点为固定用火区:
施工作业现场划定的固定用火区(见图)。 9.8.4用火审批:
(1)一级用火执行炼油厂动火管理制度。 (2)二级用火由承包商自行办理和审批。 (3)固定区域用火不用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9.8.5各级HSE监督员负责检查、监督用火情况。 9.8.6用火审批人的安全责任。
(1)在审批前必须到用火部位认真检查后方可批签《用火作业许可证》。
(2)制定用火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3)保证用火人和用火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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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用火期限和部位。 (5)对用火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9.8.7用火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如不落实,不得将火票交用火人。 (2)保证用火人、防火人和用火现场的安全。 (3)明确用火地点、部位及用火期限。 (4)对用火过程中进行安全监察。
(5)与用火单位负责人一起到审批单位办理火票。 9.8.8用火人安全责任
(1)接到用火证后,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具备条件,有权拒绝用火。
(2)用火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用火并报告用火负责人。 (3)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无用火证不动火,没有防火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动火,防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4)明确用火期限、部位、地点。 9.8.9防火人安全责任
(1)防火人接到用火证后,认真准备灭火器材,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发现用火人违反用火措施,规定有权制止。
(3)防火人不得离开现场,若必须离开时,需通知用火人停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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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了解防火区域和用火设备情况,有用火知识。掌握用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 (5)佩带监火标志。 9.8.10动火许可证的期限
(1)一级用火,每张《用火作业许可证》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2)二级用火,每张《用火作业许可证》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天。
(3)《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第二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第三联由监火人员持有。 9.8.11用火的基本原则 (1)容器切割要先进行清洗。 (2)用火上下左右无易燃物。
(3)易燃材料上动火,必须落实好防火措施。 (4)室外用火,在5级或5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用火。 9.8.12一般规定
(1)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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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火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4)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
(5)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6)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7)熬制沥青作业时,沥青锅距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30米,上方不得有架空电线。必须设有专人看火,停止作业时应彻底将火熄灭; (8)涂刷冷底子作业地点周围的30米半径内,作业时及作业完毕后的24小时以内,不得动用明火;
(9)在设备、容器内进行防腐、衬里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穿产生火花的钉子鞋和衣服,不得携带火种,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10)进行化学清洗、脱脂和防腐涂料涂刷作业的场所应严禁烟火; (11)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12)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13)仓库、材料堆放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9.8.13高处作业用火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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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处作业用火时,必须设置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设施(如:接火盆、防火毯或铁皮隔离等),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动火; (2)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与防腐施工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 (3)高处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不得开启电源;
(4)高处交叉动火作业时,应设专人看火; (5)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用火。 9.8.14《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 (1)许可证上的动火人和实际动火人要一致。
(2)动火人拿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要检查其要求内容是否齐全。 (3)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是否做过氧含量分析,氧含量是否达到要求。 9.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9.9.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9.9.2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生产范围内的高处作业管理。 9.9.3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本规定按国家所指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的分级:
(1)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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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9.9.4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证,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施工前应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双钩双带三点式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一般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若上方无固定点时,方可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系挂方法,但下部必须有足够净空;
(6)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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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要进行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7)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本项目《脚手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应严格执行本项目《吊篮管理规定》的要求;
(8)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要求挂设安全网。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上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10)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和栏杆攀登;
(11)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应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施工邻近地区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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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五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14)因事故或灾害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状态下进行特殊高处作业时,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项目HSE主管部门与主管领导审批;
(15)紧急情况下为抢救人员,可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证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项目HSE管理部门。
9.9.5临边作业管理规定
(1)所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周边,都应设置防护栏杆; (2)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垂直运输接送料平台,除在建筑物通道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和活动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空应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3)临街(或道路)作业区的周边,必须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防止物体从高处坠落。 9.9.6洞口作业管理规定
(1)在洞口和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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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应设置防护设施外,夜间还应设红灯作警示;
(3)对边长或最大直径小于1.5米的洞口,应用坚实的盖板或钢管、钢筋构成的防护网格盖住洞口,并加以固定;必须封闭时,应在防护网格上满铺脚手板和其他隔离物品;
(4)对边长大于1.5米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应张设安全网;
(5)对邻近作业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竖向洞口、孔及管口,均应设置防护设施。 9.9.7攀登作业管理规定
9.9.7.1地面和固定平台基础面以上5米内的一次性攀登作业,可使用移动式梯子,应遵守以下要求:
(1)梯脚底部应垫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和根部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的上下间距应为300毫米,不得有缺档;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3)站在梯子上作业时,只许一人在上作业,上部应留有四步空档,下面应有专人扶梯监护,同时作业人员应把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
9.9.7.2特殊情况下,5米以上的、又无法攀登的高处作业经办理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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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审批手续后,可使用吊篮等垂直载人设施进行,但设备或框架内部不可直视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吊篮等做垂直载人的作业。 9.9.7.3对设备壳体有特殊防护要求的内部攀登作业,可采用绳梯进行,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悬挂在牢固的物体上。 9.9.7.4钢柱、钢梁、屋架、管架等构件吊装前,应先按要求设置爬梯、脚手架等高处作业设施。
9.9.7.5在设备、框架等大型设施上,需较长时间使用的临时爬梯,应设置为固定式直爬梯,直爬梯应符合有关标准。
9.9.7.6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从规定的安全通道上下,不得利用绳索、立杆、设备接管、管子、构件预留孔和立柱等非规定通道,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9.9.8悬空作业管理规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机具设施均需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9.9.9本项目高处作业的具体要求
(1)在离地面2米或2米以上进行作业并且在可行时必须提供有扶手、中间栏杆和踢脚板的安全作业平台或脚手架。
(2)无法搭建作业平台或脚手架的地方,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双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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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带三点式安全带,并100%系挂到可靠的锚固点上。
(3)所有需要使用安全带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如何正确穿戴安全带和如何实现100%系挂的培训;在高处作业上下或移动行走的过程中,要正确使用好您的安全带,一个挂钩钩住——另一个挂钩脱开——一个挂钩再钩住——另一个挂钩再脱开!始终保持有一根安全带是系挂在锚固点上,不能形成有坠落危险的空间和时机。 (4)对作业人员造成坠落危险的所有孔洞、电缆沟、坑体和基础都必须设置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措施。
(5)在钢结构上、管廊管道上没有脚手架、又无法系挂安全带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和落实安全水平绳措施,给作业人员提供可系挂安全带的地方,否则严禁高处作业。
(6)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只允许有资格的架子工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也只允许架子工在挂设“红色标牌”的脚手架上作业和行走;未经检验挂设“绿色标牌”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7)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允许任何人从事高处作业,恢复作业前要全面检查与高处作业有关的设施。
(8)高处放置的材料和物品必须要有固定措施;高处作业完后余下的边角余料和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下来,防止坠物伤人。
(9)高处作业不遵守100%系挂安全带的违章者,采取“零宽容”政策,将被开除出本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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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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