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质量标准
甘肃鑫祥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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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质量标准
1.0.7.1 主控项目 (!)钢材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
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 准和设计要求: A.国外进口钢材; B. 钢材混批;
C.板厚≥40mm,且设计有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D.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E.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F.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2)焊接材料
(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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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焊接球
1)焊接球及制造焊接球所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 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钢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或检查检验报告。 (4)切割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 mm 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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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矫正和成型
1)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2℃时,不应
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
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2)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
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6)边缘加工
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7)管、球加工
1)螺栓球成型后,不应有裂纹、褶皱、过烧。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应少于5 个。 检验方法:10 倍放大镜观察检查或表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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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板压成半圆球后,表面不应有裂纹、褶皱;焊接球其对接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
对接焊缝表面应打磨平整。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应少于5 个。 检验方法:10 倍放大镜观察检查或表面探伤。 (8)制孔
A、B 级螺栓孔(Ⅰ类孔)应具有H12 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 不应大于12.5μm。
其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1-1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3 件。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9)组装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10 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1-3 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铣平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检查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11)钢构件外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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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1-4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检查。 (12)预拼装
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 mm 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5%。
2)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 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应为100%。 1.0.7.2 一般项目
按照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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