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纪律的检查,包括学校领导巡查、值班人员巡查和学生会纪检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纪检部检查有学校领导组织,每天课余时间都是检查时间,每大周汇总一次。检查组成人员包括纪检部全体,每班一名学生,一人两张表,检查结果汇总后交姜校长。纪检部检查主要在课余时间,一般不占用上课时间。
评分标准:
1、学生打架一次减15分;跨班级或参与人数超过5人,一次减30分。
2、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一人次减10分。
3、学生故意破坏校园文化,一人次减10分。
4、学生在校园内喝酒(含啤酒),一人次减10分。
5、学生爬墙,一人次减10分。
6、学生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一人次减10分。
7、学生课下私自用多媒体,一次减10分。
8、学生触摸教室、宿舍、校园电器或使用插座,一人次减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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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生校园欺凌,一人次减10分。
10、学生顶撞老师,一人次减10分。
11、阻碍或威胁纪检部学生进行检查,一人次减5分。
12、学生在校园内吸烟或随身带烟,一人次减5分。
13、学生串宿舍,一人次减5分。串异性宿舍,一人次减15分。
14、学生在二楼扒栏杆,一人次减2分。
15、学生乱写乱画,一人次减2分。
16、学生在校园内骂人,一人次减2分。
17、上课期间,学生留宿(因病报经带班领导同意者除外),一人次减2分。
18、故意破坏绿化,一人次减2分。
19、上课(含晨读、午自习、晚自习)、午休或熄灯铃后迟到者,一人次减1分。
20、早退或中间出教室者,一人次减1分。
21、上课期间(含晨读、午自习、晚自习),打闹或说话者,一人次减1分。
22、午休或晚上熄灯铃后,宿舍内说话、吵闹者,一人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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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午休或熄灯铃后30分钟内出宿舍者,一人次减1分。
24、在校园内乱扔垃圾者,一人次减1分。
25、学生纪律检查基础分为每大周中学100分、小学70分,采取扣分制。
26、每大周每班平均分汇总后上交,并留存原始检查表备查。
纪检部
201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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