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要求,为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服务群众,结合本支部特点,特制定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经受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考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建立载体,联系群众
(一) 开展党员身份亮出来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岗”。
(二) 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党员作为部门群众联系人。无党员部门,由支委成员负责联系。
主要任务是:
1、了解联系对象家庭的经济、生活情况。
2、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并提供有效帮助。 3、联系对象本人或家庭发生困难时应及时到场并提供有效帮助。
4、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了解学习、生活情况,并尽己所长指导帮助职工学习,要有记录。
5、每个季度,联系人向支部汇报联系活动情况。
(三)党员要弘扬共产党员奉献精神,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搭建通畅便捷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愿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要保持好、发挥好这一优势,
就必须在实践中充分尊重群众表达意愿、反映意见、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提供群众表达意愿、反映心声、参与决策的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党支部、项目部、公司的重大事项,积极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的决策。
四、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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