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基础管理工作
1.1.1 基层企业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本规程的要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
1.1.2 规程制度管理
a) 运行、检修规程;
b) 防磨防爆管理标准;
c) 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应急演练与紧急救援制度;
d) 维护保养相关制度;
e) 定期自行检查相关制度;
f)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1.3 技术资料和图纸管理
a) 设计图纸及竣工图样、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c) 制造、安装、改造技术资料及监检证明;
d) 承压部件设计更改通知书;
e) 强度计算书、热力计算书、受热面壁温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和反力计算书;
f) 热膨胀系统图、汽水系统图;
g) 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h) 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1.1.4 原始记录和实验报告
1.1.4.1 检验报告和记录
a) 锅炉定期内部检验报告、外部检验报告、水压试验报告;
b)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年度检查报告;
c)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d) 安全阀校验报告、安全阀排汽试验报告;
e) 检修记录。
1.1.1.1 运行报告和记录
a) 运行记录;
b) 待处理缺陷的措施和及时处理记录;
c) 技术监控年度计划、工作总结;
d) 技术监控会议记录和文件;
e) 日常使用状况检查记录。
1.1.2 监控管理文件
a) 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
b) 技术监控标准、规定、措施等;
c) 技术监控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d) 技术监控月报,预警通知单和回执单;
e) 技术监控会议纪要;
f) 技术监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检查评价报告;
g)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h) 设备清册、设备台帐;
i) 与技术监控有关的重要工作来往文件。
1.2 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
1.2.1 监督网络与职责
1.2.1.1 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总工程师、专业技术监控工程师、有关部门的专业或班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三级技术监督网,并明确岗位职责,做好日常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其中:第一级为总工程师、第二级为专业技术监控工程师、第三级为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1.2.1.2 总工程师职责
a)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全面负责所在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
b) 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体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责任制,组织审批企业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
c) 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
1.2.1.3 专业技术监控工程师职责
a) 落实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
b) 定期组织分析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指标,并按时上报监控报表;
c) 组织开展机组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d) 定期组织召开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例会,研究解决专业技术问题;
e)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
1.2.1.4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责
a)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程师的专业指导下,具体实施基层企业下发的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b) 负责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档案、技术资料;
c) 对所管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试验和测试,未达到管理指标的要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d) 日常发现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在向本部门汇报的同时,应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程师反馈情况,以便于组织会审,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
e) 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分析;
f) 负责编写反事故措施及方案,并落实;
g) 参加专业技术监控会议及培训。
1.2.2 制定技术监控工作计划
1.2.2.1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程师每年底前应组织制定下年度技术监控工作计划。
1.2.2.2 年度技术监控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规程、制度的制定及修订计划;
b) 技术监控定期工作计划;
c) 检修、技改期间应开展的技术监控项目计划;
d) 技术监控发现问题整改计划;
e) 专业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检定计划;
f) 人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取证,规程宣贯等)。
1.2.3 专业会管理
1.2.3.1 基层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专业会(可与月度技术监
控专题会合开),总结技术监控工作,对技术监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2.3.2 主要内容包括:
a) 学习新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月报;
b) 总结上次会议以来技术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c) 分析当前技术监控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方案;
d) 布置下阶段技术监控工作。
1.2.4 技术监控预警
1.2.4.1 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三级预警项目见附录A。
1.2.4.2 对于科研院签发的预警通知单(附录B),基层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日期。
1.2.4.3 问题整改完成后,按照验收程序要求,基层企业应向相关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填写预警回执单(附录B)报送科研院备案。
2 监控评价与考核
2.1 基层企业应将《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动态检查表》(见附录C)中的各项要求纳入日常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中。
2.2 技术监控评价包括科研院技术监控评价、基层企业技术监控自我评价。
2.3 基层企业应在科研院动态检查之前完成自我评价工作。
a) 锅炉定期内部检验报告、外部检验报告、水压试验报告;
b)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年度检查报告;
c)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d) 安全阀校验报告、安全阀排汽试验报告;
e) 检修记录。
1.1.4.2 运行报告和记录
i) 运行记录;
j) 待处理缺陷的措施和及时处理记录;
k) 技术监控年度计划、工作总结;
l) 技术监控会议记录和文件;
m) 日常使用状况检查记录。
1.1.5 监控管理文件
n) 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
o) 技术监控标准、规定、措施等;
p) 技术监控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q) 技术监控月报,预警通知单和回执单;
r) 技术监控会议纪要;
s) 技术监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检查评价报告;
t)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u) 设备清册、设备台帐;
v) 与技术监控有关的重要工作来往文件。
1.2 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
1.2.1 监督网络与职责
1.2.1.1 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总工程师、专业技术监控工程师、有关部门的专业或班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三级技术监督网,并明确岗位职责,做好日常的锅炉压力容器技
术管理工作。其中:第一级为总工程师、第二级为专业技术监控工程师、第三级为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1.2.1.2 总工程师职责
a)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全面负责所在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
b) 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体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责任制,组织审批企业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
c) 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
1.2.1.3 专业技术监控工程师职责
a) 落实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
b) 定期组织分析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指标,并按时上报监控报表;
c) 组织开展机组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d) 定期组织召开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例会,研究解决专业技术问题;
e)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
1.2.1.4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责
a)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程师的专业指导下,具体实施基层企业下发的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b) 负责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档案、技术资料;
c) 对所管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试验和测试,未达到管理指标的要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d) 日常发现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在向本部门汇报的同时,应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程师反馈情况,以便于组织会审,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
e) 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分析;
f) 负责编写反事故措施及方案,并落实;
g) 参加专业技术监控会议及培训。
1.2.2 制定技术监控工作计划
1.2.2.1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程师每年底前应组织制定下年度技术监控工作计划。
1.2.2.2 年度技术监控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规程、制度的制定及修订计划;
b) 技术监控定期工作计划;
c) 检修、技改期间应开展的技术监控项目计划;
d) 技术监控发现问题整改计划;
e) 专业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检定计划;
f) 人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取证,规程宣贯等)。
1.2.3 专业会管理
1.2.3.1 基层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控专业会(可与月度技术监控专题会合开),总结技术监控工作,对技术监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2.3.2 主要内容包括:
a) 学习新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月报;
b) 总结上次会议以来技术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c) 分析当前技术监控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方案;
d) 布置下阶段技术监控工作。
1.2.4 技术监控预警
1.2.4.1 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三级预警项目见附录A。
1.2.4.2 对于科研院签发的预警通知单(附录B),基层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日期。
1.2.4.3 问题整改完成后,按照验收程序要求,基层企业应向相关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填写预警回执单(附录B)报送科研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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