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夏庄煤矿有限公司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年检
自查报告
二0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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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夏庄煤矿有限公司位于薛城区陶庄镇境内,官桥煤田的南端,枣庄矿业集团井亭煤矿东侧,本矿始建成于1986年3月,1988年投入生产。可采煤层为2层煤、3层煤、16层煤,现主采3层煤、16层煤。
为贯彻落实枣国土资薛发[2015]6号文文件精神,我矿及时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 白景军
副组长: 杜宜忠 孙景渠 王培珍 刘传华 陈秀华
成 员: 李佩运 孙 培 陈景龙 种衍超
孟 辉 闫广会 孟凡诚 褚衍俊
领导小组结合本矿实际明确目标;制定规划,严格标准,精心组织,抓好全面落实工作。其宗旨:加强本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实现全面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资源管理方针:全面落实“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总体要求,贯彻《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律为主线,巩固和扩大我矿开采秩序的治理和整顿,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领导小组根据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文件要求,并按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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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内容逐项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人员整改。
一、矿井证照齐全、完整、统一、有效。
《采矿许可证》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C3700002009071120027227,有效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证号:(鲁)MK安许证字[(2005)-2-165],有效期限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证号:370000018072484,有效期限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矿长安全资格证》由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颁发,证号:14037010310085,有效期限2014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
所有证件每年都进行了年检、年审工作。所有证件审批程序和权限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授权规定。
二、2014年开发利用情况及2015年生产计划 1、我矿2014年开采3层煤、16层煤,动用3个采面:16001采面、3006采面、3008采面。6个掘进工作面:16001运输巷、16002运输巷、16003运输巷、16005运输巷、3012运输巷、3014运输巷。2014年采出量10.6万吨,动用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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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吨,掘进进尺6020米。
2、2015年计划安排7个采面:16001采面、16002采面,16003采面、16004采面、16005采面、3010采面、3012采面。2个掘进工作面:16005运输巷、16006运输巷,计划生产原煤8.5万吨,掘进进尺540米。
3、截止2014年底累计动用储量:267.6万吨,已采出236.1万吨,剩余地质储量948.3万吨,剩余可采储量:139.4万吨,矿井尚可服务年限1年。
三、我矿将于2015年底关闭,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针对本矿实际情况采取了几项改革措施: 1、
通过井下揭露的地质资料,我矿使用钻探等超前探
断层的含水性,使我矿矿断层煤柱有50米减少到30米。增加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加强现场管理和内部管理,依法治矿,增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无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无采取破坏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2、
我矿严格工程质量,以矿山设计和采区设计编制作
业规程并严格施工,《枣庄夏庄煤矿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枣庄市工业设计院编制,我矿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3、2015年1月我矿委托济南隆源地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我矿编制了《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夏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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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矿自建矿即时成立地测机构地测科负责组织年度矿产储量平衡表,开采量、损失量统计表的编制,并且审查核实,汇总上报工作;同时深入现场,了解资源利用及保护的情况,研究提高回收的资源的措施,合理制定“三率”台帐及考核工作,考核制度上墙并与责任挂钩。通过本矿地测机构的努力工作,1、本矿采区回收率为88.7%;2、工作面回收率为97%;3、采矿贫化率1.85%,在储量管理方面,我矿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随生产勘探的不断深入,储量管理人员及时计算储量,掌握其动态,并且按开采准备程度分别统计储量动态,为我矿的开发和均衡生产提供了真实的依据,从而保护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合法开采的充分利用。
四、煤矿依法开采、无超层越界、乱采滥挖及破坏浪费资源行为,无非法转让采矿权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行为。并且遵守《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矿山安全法》,同时制定了矿业资源规划及合理开发利用方案,实现了矿业活动中各类矿产储量、地质资料、档案统一管理,各类统计资料数据齐全、准确,实现了科学文明开采,保护了生态地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土地和生态、地质环境的破坏,实现安全生产。
五、枣庄夏庄煤矿有限公司依法开采,无违反《矿山安全法》及《煤炭法》的采矿行为;始终坚持执行无论煤层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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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大小、难易兼采原则,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期足额交纳“两费一款”无漏交和拒交行为,无其它违法行为。
通过自查,我矿健全了维护矿业秩序的措施和制度,并遵照执行,同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具体落实到人,明确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成果。
枣庄夏庄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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