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法制史
1.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2006年卷一第15题——单选)
A.死刑 B.迁刑
C.城旦舂 D.笞一百
[考点]诬告反坐
[分析]1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的,即构成诬告罪。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本案中甲被定为死刑,因而乙也该处死刑。故选A。
[命题思路]一般而言法制史的命题都关注的是每个朝代法制中具有特色的制度和原则。秦代特殊的制度中,“诬告反坐”即为其中之一。
[常见错误]“反坐”的意思为和被诬陷者接受同样的刑罚而非一般的接受惩罚。命题者常常以考生对“反坐”不正确理解为陷阱。
[法理导读]在秦代还有一个特殊的制度就是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为身高而非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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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龄,这点也当为考生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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