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
版)
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版)
我校有壹支高素质的班主任管理队伍,班主任于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既教书又育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工作中他们注重倾情化、个性化、规范化、社会化教育,从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指导。管理上引进8S管理,切实做好“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质、节约、安全、服务”,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做好班主任管理工作,学校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且和奖惩挂钩,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壹、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坤明 副组长:何连娣
组员:潘鸿飞马琦陈珊吴冬英 二、考核小组
组长:何连娣 副组长:吴冬英
组员:陈自峰陈珊黄晓华王娴任斌於晨辉雷勋亮方顺义政教处成员 三、考核原则
班主任考核分为班级学生周考核、班主任月考核和学期考核三部分。学生周考核每周上墙公示;班主任月考核每月由政教处统计、记录、抄送考核小组考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学期考核每学期由政教处统计、记录抄送考核小组后报考核领导小组。
1、学生常规周考核50分:班级纪律5分、班级卫生5分、包干区卫生5
分、寝室纪律8分、寝室卫生8分、仪容仪表5分、行为规范14分(包括违纪,损坏公共财物等行为)。见学生常规考核标准。
2、每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常规考核(周考核平均分)50分加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50分(出勤17分、家校联系8分、学校布置工作的完成度12分、校产管理3分、安全10分等),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奖励津贴且和月奖金挂钩。
3、学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月考核平均分的50%、学生成绩35分、安全管理5分、流生5分、非全日制招生3分、收费2分。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奖金等次,和期末奖金挂钩。 四、考核办法
(壹)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及政教处负责检查班主任常规工作的执行,团委以及学生会成员负责检查学生教学楼及校园内的纪律、卫生、行为规范等情况,由宿管员及学生会组成的寝室督察员负责检查学生寝室的纪律、卫生、行为规范等情况,由实训员负责检查进入实训中心学习的学生的纪律、卫生、行为规范等情况,分别予以扣分且记录。每周学生考核成绩上墙公布。
(二)政教处统计出全学期的周量化考核表及月考核情况,核实收费、流生、招生、成绩、安全、出勤及学校工作完成度等有关情况,分别核算出各项考核分值。
(三)政教处负责每月向中层干部、班主任、宿舍管理员、门卫及校领导对班主任的测评壹次,每学期发放学生对班主任工作满意度调查表,汇总班主任工作有关情况,向考核小组提供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
(四)政教处设制考核表,负责记录、评分。测评表设制按壹等占20%、二
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
(五)每月由政教处统计量化考评表,且上交财务室,由财务室根据考核奖次计算班主任津贴的月奖励部分。
(六)每月奖金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奖金等级(壹等占20%、二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相同的情况下参照测评的结果发放月考核奖金。壹等奖享受100%,二等奖享受95%,三等奖享受90%,奖金等第人数按四舍五入发放。
(七)学期末政教处汇总考核分数后,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初步确定奖金等级(壹等占20%、二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报校长室审批。财务室根据考核奖次计算班主任学期奖金。壹等奖享受100%,二等奖享受95%,三等奖享受90%,奖金等第人数按四舍五入发放。 五、考核内容: (壹)扣分项: 1、周考核分值50分(学生的常规考核):纪律13分,卫生18分,仪容仪表5分,行为规范14分。见表 仪容仪表学生纪律(13) 学生卫生(18) (5) 教室实训寝室 中心 5分 8分 中心 5分 5分 8分 教室实训包干区 寝室 行为规范(14) 出入证、头发、服装等 吃零食、倒水、返校迟到、损坏公共财物及重大违纪行为等 5分 14分 2、月考核分值100分:①班主任常规考核50分:(出勤17分、家校联系8分、安全10分、学校布置工作的完成度12分、校产管理等3分);②学生周考核平均分50分。 学生周安全(10) 考核平均分(50) 出勤(17分) 家校联系(8分) 学校工作(12分) 校产管理(3) 合计(100分) 三课(9) 俩操(6) 其它(2) 校讯通(4) 其他方式(4) 材料上交校周会(5) 值班督班执行力(6) 其它(1) 3、学期考核:班主任月考核平均分的50%、学生成绩35分、安全5分、流生5分、非全日制招生3分、收费2分。 月考核平均分的50% (50分) 学生成绩 安全管理工作 流生管理工作 (35分) (5分) (5分) 招生管理工作 (3分) 收费管理工作 (2分) (二)扣分项目及处罚办法:
1、学生常规考核——见《学生常规考核标准》。
2、班主任常规工作月考核标准:班主任出勤17分、家校联系8分、学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12分(材料上交、校周会、24小时值班和夜自修督班,学生护送等),校产管理3分、安全10分。 ①班主任出勤(17分)
a、三课:指早自修、午唱课和主题班会课(9分)。
1)早自修(3分),早自修迟到5分钟以内扣0.2分,5~10分钟扣0.5分,十分钟之上扣1分。有事应事先书面请假,如每月达地2次及之上者,由政教处安排他人代督班每次扣0.1分,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假条,无特殊情况临时请假者每次扣0.15分,未请假造成班级无人督班者作旷课处理且扣2分/次,月累计扣分2—4分。(如因公出差也应该书面通知政教处,且有分管领
导批示,未执行造成班级无人督班者作旷课处理扣2分/次)。
2)午唱课(3分),班主任不于教室扣0.5分(有课任老师上课或学生操作除外)。
3)班会课(3分),班会课应于学校规定时间举行,二年级若改为主课或操作应上报政教处,自行改为自修课每次扣0.5分,班主任不于岗每次扣1分,于其他时间举行需报政教处同意;主题班会:要求每月举办壹次,教案提前壹周上交政教处,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学生的参和,不举办或无教案上交当月扣2分,政教处每月最后壹周的周三检查壹次。
b、俩操:课间操(3分)和眼保健操(3分,共6分)
1)周壹升国旗不到壹次扣1分,课间操或晨跑由班主任带队到操场且协助整队,整体秩序混乱扣2分/次,个别人不认真做扣1分/次。班主任无故不到场扣2分/次;于校上班请假不到场每次扣0.2分(紧急情况除外)。
2)眼保健操不到壹次扣0.5分(班主任有特殊情况向政教处提出)。(附:因眼保健操和第三节课无间隔时间,考虑到班主任于其他班级上课,所以要求班主任于第三节有课的情况下可不到教室,但要管理好本班学生于班主任不于的情况下正常做操,不随便进出教室,不大声喧哗。)
C、其他(2分):上班无故脱岗,扣2分/次。 ②家校联系(8分)
a、校讯通:每周六告知家长学生是否于校,周末告知家长学生是否回校。每单元测验成绩告知家长。缺壹次扣0.5分。以家校通提供的数据为准。 b、其他联系方式:班主任每月和每位家长电话沟通最少壹次,未执行扣2分/次,告知学生于校表现,如家长手机号码变动可及时查询获取。如学生有进步应
及时告知家长以鼓励。
③学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12分):每月考查1-2项,学校活动的参加和完成情况比如校周会,上报表册材料,大型活动以及值班、督班执行情况等。 a、校周会无故不参加壹次扣0.5分;上报材料拖拉壹次扣0.2分,科室催交仍迟交壹次扣0.5分,不交壹次扣2分且进行通报。
b、不能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夜自修督班等工作制度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详情见24小时值班制度、夜自修督班制度等)。
c、学校大型活动班级不参加扣2分/次;对偶发事件不及时处理、不及时方案的,扣1分/次,有能力处理却不负责任地把矛盾上交的,扣3分/次(由政教处认定);学校各职能科室布置的工作拖拉或未完成,扣0.2~1分/次。 ④校产管理(3分)
a、学生损坏公共财产,班主任要追查到具体的学生,责成其赔偿损失。有意损坏按实物价格俩倍赔偿且扣1分;非有意损坏按实价赔偿且扣0.5分;未及时上交罚款金额扣加0.5分;经催缴月底前仍未补上加扣1分。课桌桌面乱涂乱画乱写,壹张扣0.1分。
b、督促学生节约水电,夜自修结束后发现没有关灯、门窗及电扇的班级每次扣1分。
⑤安全工作(10分):
a、周末护送学生有序到校门口直至本班学生全部上车,无故不执行壹次扣1分,请假扣0.5分(公事书面请假,分管领导批准不扣分)。认真核实周末学生留校名单,如晚上点名时发现和名单不符,每次扣1分,如周末临时回家,班主任应及时和24小时值班老师联系。
b、班主任24小时手机开机,如有家长或学生找不到班主任,经查实扣2分/次。
c、如有学生未按时到校,班主任未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扣5分/次; 如有重大违纪现象必须告知家长且要求家长来校(或家访),说明事情经过及处理原则,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如因未及时和家长沟通而造成家长投诉则扣10分/次,如造成严重后果扣除班主任津贴及学期奖金,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当事人挂钩,根据事故性质给予行政处分。
d、学生无故不到校应及时上报政教处;学生请假三天之上由政教处批准;班主任不可擅自批准学生外宿;由之上因素造成安全隐患的,扣2分/次。 e、重大违纪壹律上报政教处,(包括吸烟、喝酒、赌博、打架、偷窃、故意损坏公物、翻墙外出、夜不归宿),班级有重大违纪予以通报处罚者扣2分/人次,有之上重大违纪不上报者扣2分/人次,有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政教处提供材料)。
根据班主任于工作中存于的失职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班级管理混乱,对该班班主任进行戒勉谈话、严肃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3、班主任学期考核标准:班主任月考核平均分的50%、学生成绩35分、安全管理5分、流生5分、招生3分、收费2分。
①学生成绩(35分)根据期末考试分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学生成绩平均分,同年级平均分的最高分为满分35分,基本分为21分。根据教务科提供实际成绩和招就处提供的系数折算平均分,平均分的计算是按同年级最少人数的班级为基准计算(如同年级中最少人数的班级的学生数是50,其余班级均取前50名计算平均分)。第壹名为35分,最后壹名21分,其他班级得分为21+。
②安全管理(5分):学期内出现安全事故者除月考核中常规扣分外,学期考核另扣5分。出现安全隐患的班级除月考核中常规扣分外,学期考核另扣3分。 ③流生(5分):学期中途流生(当兵不扣分,3+2护理专业1人、三年制护理、助产2人、药剂3人等因正常转学、退学和特殊情况由学校商定的,但必须到政教处备案,得到校领导的同意的不扣分),如超过规定人数外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未通过政教处私自办理的扣3分/人。以新生报到名单为基数,超过人数扣分值折半带入下学期,以后每学期新增流生每人扣1分。
④招生(3分):根据继教统计的非全日制招生比例,达到学校要求人数为满分(3分),未达到者,每缺壹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⑤收费(2分):学费、补考费等未能按时收取的扣0.5分/人次。公款私用,未按时上交者扣2分/次。(其他参照办公室关于收费的考核标准) ⑥班主任的学期最后考核得分=得分+加分。
班级人数60—64人,加0.5分;班级人数≥65人,加1分;男生人数≥10人加1分。六、班主任量化考核津贴的发放:班主任津贴发放总额为每月500元,分为月固定部分和月奖励部分及学年安全奖励部分三项。 (壹)固定部分:每月200元。
(二)奖励部分:月奖励部分为每月200元,根据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分配,于考核的第二个月发放;安全奖为每月100元,根据年度安全考核后发放。 (三)奖励部分发放条件: 1、月奖励部分发放条件:
①月考核分≥95分,同时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如吸烟、喝酒、赌博、打架、偷窃、故意损坏公物、翻墙外出、夜不归宿等8项),无安全事故者奖励200元。
②月考核于90—95分(含90分)。且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者奖励150元。
③月考核于85—90分(含85分)。且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者奖励100元。
④月考核分于70—85分(含70分),取消当月奖励部分。
⑤月考核分于70分以下取消当月奖励部分且固定部分津贴按50%计算发放。 备注:
1、班主任考核办法中,如扣除部分超过班主任津贴则于奖金、工资中扣除。 2、由于班主任平时工作不到位造成家长到关联部门或新闻单位上访(投诉)的奖励部分取消。情节严重按校纪校规行政处分。
3、班级出现安全事故,施行壹票否决,扣除全学期班主任津贴。
4、根据考核分数评定,于晋升职称、职务方面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5、当年度校级及之上优秀班主任推荐,班主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年度每学期考核均获壹等奖; ②本年度每学期至少俩次月考核壹等奖; ③本年度有月考核分于90分以下者不予考虑; ④有安全事故和存于违纪违法者壹票否决。 6、于各项评优时,班主任予以优先考虑。
7、每学期由政教处负责学生、宿管员、门卫及教职工对班主任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参考评价。
8、身兼多职的班主任,享受奖金之和的平均值。
9、本办法2012年2月15日修订,自2012年2月16日起试行。
二O壹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
班主任24小时值班制度
一、 值班班主任值班时间为上午7.00至次日上午7.00,不得迟到早退,每天早
自修后于政教处交接班且清点值班、督班本(未做好交接班及清点壹次扣1分)。
二、 值班班主任早、中、晚餐就餐时间食堂二楼维持秩序,下午放学壹人于食
堂,另壹人于学校大门口,防止通校生骑电瓶车带人(壹次不执行扣0.2分);晚上就寝于班主任值班室(壹次不执行扣1分)。周日值班人员下午3至6点传达室维持秩序(俩人轮班,保证壹人于岗),检查返校学生出入证佩戴及迟到情况且记录(壹次不执行扣2分)。
三、 值班时间内24小时于校,有事向行政值班请假且征得许可方可外出。自行
外出扣2分/次。
四、 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常规检查,对早自修督班、晚自修督班、学生寝室午休、
就寝的点名纪律等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和班主任联系。未执行壹次扣1分。如发现人数和真实情况不符,壹次扣2分。
五、 值班人员对各班卫生纪律进行检查,对当天班级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且向总值班汇报。
六、 当天如有突发事件,值班班主任应积极主动和总值班和其他有关人员配合
处理,不得推诿、逃避。
七、 值班班主任每日夜自修统计各班级住校生不于校人数、姓名,且及时和班
主任核实(未统计壹次扣2分,不和班主任核实壹次扣1分)。统计时不得由学生代替统计(发现壹次扣0.5分)。
八、 值班班主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所有检查项目要公平、公正地做好评分
记录。如有隐瞒者,壹经查定和所有当事人同扣(发现壹次扣1分)。 九、 夜自修结束后于指定位置(教学楼西大门、实训楼西路至篮球场台阶处)
指引学生按规定路线回宿舍,保证途中安全且和宿管员交接班(未执行壹次扣1分);协助宿管员清点、核实就寝学生名单(为执行壹次扣1分),负责检查各班级门、窗、灯等是否关好且记录(未检查、记录壹次扣1分)。 十、 周五值班人员放学提前十分钟于教学楼东大门负责维持秩序(不执行壹次
扣1分),班主任提前告知政教处,由政教处安排人员维持秩序(不提前告知导致校门口无值班人员壹次扣0.5分)。
(附:之上扣分班主任记入班主任月考核,非班主任的任课老师记入教师月考核中,由政教处统计)。
2012年2月15
日
夜自修督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夜自修良好的学习氛围,健全夜自修督班制度,为学生创建壹个安静、和谐的学习环境,以及为增强新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对夜自修督班人员要求如下:
1、
督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特殊情况需调班(自行调班为主)者,提前
半天向政教处请假,且由政教处记录于册(自行换班无请假手续壹次扣0.2分,无请假手续造成无人督班每次扣2分)。所有班主任周末(或学生返校第壹天)必须到岗(特殊情况书面请假,临时请假事后及时补上,未执行壹次扣0.2分)。 2、
督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实行每节课点名制。如有异常及时查找原因,
且联系班主任核实情况,未执行壹次扣0.5分。如发现点名人数和真实情况不符,每次扣2分。 3、
加强班级管理和巡视,上课时间不可离开教室,不可于办公室做其他
事务(发现未执行壹次扣0.5分)。
4、 夜自修结束后待学生关好门、窗、灯后,按规定路线送学生回宿舍,保
证途中安全且和宿管员交接班(未执行壹次扣1分)。
附:之上扣分班主任记入班主任月考核,任课老师记入教师月考核中,中层记入中层月考核中,由政教处统计且报关联科室。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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