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标准
UDC 621.316.91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 .014.6
GB 6829 — 86
国家标准局 1986-09-03 发布 1987-07-01 实施
1 引言
本标准规定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 以下简称漏电保护器 ) 主要是用来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进行保护。
漏电保护器的功能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 30mA 的漏电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电工之家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 50Hz 、额定电压至 380V 、额定电流至 250A 的漏电保护器。
1.2 主要目的
制定本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规定:
a. 漏电保护器的特性;
b. 正常工作条件;
c. 漏电保护器的结构和性能要求;
d. 验证特性和性能要求的试验与规则;
e. 漏电保护器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1.3 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1.3.1 本标准和国内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 GB 1497 — 85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1.3.2 本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参照采用 IEC755(198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件 ) 。
( 指导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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