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三、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四、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五、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六、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七、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少于4-5mg/L. 八、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九、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接触时间与总余氯量 医院污水类别 综合医院污水及含肠不少于1 道致病菌污水 含结核杆菌污水
不少于1.5 6~8 4~5 接触时间(小时) 总余氯量 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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