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CC-QR34-02 2019A/0 委托单位 E-mail ~
委托方信息□普通发票 发票抬头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鉴定评价要求 样 品 信 息 报 告 交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签字) 电话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号 培养基 培养条件 温度 相关描述 保存条件 依据: 分离源 时间 需氧情况 病原性 □室温 □冷藏 □冷冻 □其他 □ 客户提供标准或方法 □ 本中心提供标准或方法 样品名称 1、 项目 工作周期(由CICC填写) 报告编号(由CICC填写)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 2、 3、 4、 交付方式 □ 自取 □ 特快专递 报告时间 □ 正常 □ 加急(费用1.5倍) □ 是 □ 否 ~ 付 以下由CICC填写 协议编号 费用支付 数量 样品拒收原因 接收 送样方式 备注 审核人: 年 月 日 □邮寄 □上门 接收日期 接收人 □样品包装破损 □菌种样品疑似不纯 □样品量不足 □其他 鉴定评价费(元) 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款。 状态 规格 受理人: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盖章或签字有效。
2. 发出报告15日之内若无异议,样品做销毁处理。
3. 请务必仔细阅读、填写和提交《微生物菌种鉴定评价协议书》,未填写协议书的样品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4. 业务受理:(1)现场办理:请您直接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办理协议签订、付款、样品提交等手续。现场办理可接受现金、同城支票、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2)远程办理:您可以经电话咨询后,通过E-mail或传真提交《菌种委托鉴定与评价协议书》,通过邮寄提交样品,通过银行转账进行付款。 5. 样品邮寄:请标识送检样品名称或编号,并确保与《菌种委托鉴定与评价协议书》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样品如为菌种,请提供1支备份,并注意样品邮寄过程中的包装防护和温度防护。
6. 送样要求:委托鉴定菌株应为非致病菌,且来源明确;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之内菌株,CICC有权停止试验或加收20%鉴定费用。
7. 正常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9:00前收到样品(含邮寄样品和现场收样),则自当日起计算报告完成时间,如上午9:00后收到样品,则以次工作日起计算。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为非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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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部分项目提供加急服务,费用为1.5倍,详情请来电咨询。
9. 依据菌种的种类、鉴定难易程度,鉴定费用有所不同,具体事宜请来电咨询。 10. 鉴定技术服务执行预付全款制度,鉴定报告完成后将连同发票快递给客户。 11.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开票信息。
12. 本中心原则上提供一份中文鉴定报告纸质原件,如客户要求增加出具英文鉴定报告、电子鉴定报告或鉴定报告副本,将酌情收取部分费用。
13. 本协议书中条款最终解释权归CICC。
付款信息:
账户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展览中心支行 帐号:11044301040001596
汇款提示:
1、“申请人全称”一栏应写明汇款人单位(个人)全称; 2、“附加信息及用途”一栏填写“菌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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