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注意事项:
1、 报表必须用office2003打开填报;
2、 报表格式已固定,不可任意添加、删减格式。其中,兰灰色部分必须用下拉框选择填列;黄色部分自动生成,不必填列数字。
3、 填列相关数据的说明及附件应集中并交审计组复核。
4、 第一次报表运行应按“office2003”中“工具”的“宏”设置为低级。
5、 各单位应提供本企业人员的名册电子文档(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月平均工资总额)。
具体填表说明:
(一)表01-社会保险制度情况表。
1.第1列至第10列。
第1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2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本级和全省各市名称。
第3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本级和全省各县名称。
第4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分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3个级次。
(十三)表13-企业职工参保情况调查表。
本表主要调查企业2011年12月份的参保缴费情况
1.第1列至第10列。
第1列至第4列,填报要求同表1。
第5列“企业名称”填写被调查的企业全称。
第6列“所有制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
第7列“行业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电力,采矿业,金融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劳务派遣业,交通运输业。
第8列“2011年末资产总额”,是指2011年底企业的资产总额。
第9列“2011年度营业收入”,是指2011年度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10列“企业规模”,在下拉框中选择,反映企业的四种规模类型:大、中、小、微,由审计组主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所选行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商统计部门填写。
当抽查企业为“劳务派遣业”时,不填列第11列、第12列;当抽查企业为“非劳务派遣公司”时,不填列第13至17列。
2.第11列至第20列。
第11列“抽查企业为非劳务派遣公司填列—年末应参保人数”填写2011年末该企业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的人数。
第12列“抽查企业为非劳务派遣公司填列—年末应参保人数—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是指2011年末,该企业中应参加“五险”人员中身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
第13列“抽查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填列—年末用工单位数量”,是指2011年末使用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的单位数。
第14列“抽查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填列—年末派遣人员数量”,是指劳务派遣公司2011年末劳务派遣人员总数。
第15列“抽查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填列—抽查用工单位名称”,是指审计抽查的使用该派遣公司派遣人员的单位名称。如果在劳务派遣公司能够取得劳务派遣人员的应缴费和实缴费情况,则不必填列第15列;否则需根据抽查用工单位中涉及的劳务派遣人员参保情况,填报第15列至98列,每抽查一家用工单位填写一行。
第16列“抽查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填列—抽查用工单位使用的应参保的派遣人员数量”,是指审计抽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2011年末应参加“五险”的人数。
第17列“抽查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填列—抽查用工单位使用的应参保的派遣人员数量—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是指审计抽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2011年末应参加“五险”中身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
第18列“‘五险’均参加的人数—总数”,反映抽查企业从业人员12月份参加全部“五险”的人数。
第19列“‘五险’均参加的人数—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是指抽查企业从业人员12月份参加全部“五险”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
第20列“‘五险’均未参加的人数—总数”,是指抽查企业从业人员12月份未参加“五险”中任何一项的人数。
3.第21列至第98列。
第21列“‘五险’均未参加的人数—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是指抽查企业从业人员12月份未参加“五险”中任何一项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
第22列“应缴费金额合计”,自动计算。第22列=第27列+第34列+第42列+第49列+第57列+第64列+第72列+第79列+第87列+第94列。
第23列“实际缴费金额合计”,自动计算。第23列=第30列+第37列+第45列+第52列+第60列+第67列+第75列+第82列+第90列+第97列。
第24列、第39列、第54列、第69列、第84列“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保人数”为抽查企业的12月份参保职工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人数。
第25列、第40列、第55列、第70列、第85列“单位应缴费基数”,是指抽查企业按照国家政策,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的职工缴纳保费应执行的基数。
第26列、第41列、第56列、第71列、第86列“单位应缴费比例”,指抽查企业按照国家政策,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的职工缴纳保费应执行的比例。
第27列、第42列、第57列、第72列、第87列“单位应缴费金额”,自动计算。
第28列、第43列、第58列、第73列、第88列“单位实际缴费基数”,是指企业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身份的职工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基数。
第29列、第44列、第59列、第74列、第89列“单位实际缴费比例”,是指企业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身份的职工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
第30列、第45列、第60列、第75列、第90列“单位实际缴费金额”,是指企业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身份的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金额。
第31列、第46列、第61列、第76列、第91列“其他职工参保人数”,是指企业12月份除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外的其他职工参保人数。
第32列、第47列、第62列、第77列、第92列“单位应缴费基数”,是指抽查企业的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外的其他职工缴纳保费应依据的基数。
第33列、第48列、第63列、第78列、第93列“单位应缴费比例”,指抽查企业按照国家政策,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外的其他职工缴纳保费应执行的比例。
第34列、第49列、第64列、第79列、第94列“单位应缴费金额”,自动计算。
第35列、第50列、第65列、第80列、第95列“单位实际缴费基数”,指企业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外的其他职工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基数。
第36列、第51列、第66列、第81列、第96列“单位实际缴费比例”,指企业12月份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外的其他职工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
第37列、第52列、第67列、第82列、第97列“单位实际缴费金额”,指企业12月份实际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外的其他职工实际缴纳社保费用金额。
第38列、第53列、第68列、第83列、第98列“征收机构”,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地税、社保、地税与社保、金融机构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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