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特殊学生群体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每名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1、特殊学生主要是指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身体和心理异质学生等。
2、逐个建立完善特殊学生档案,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3、为每名特殊学生配备成长导师。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状况,学校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学生信任的教师做“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学生健康成长。
4、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学生的成长状况。将学生成长导师的工作情况单独计算工作量,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对指导学生成长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同时把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5、严格各级救助资金管理,设立专用帐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救助工作的信誉度。
6、建立走访反馈制度。学校定期走访学生家庭,了解特殊学生
的思想状况,生活学习情况,注重做好的信息收集、情况反馈及协调服务工作,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特殊群体应助尽助。与父母沟通、交流,指导家长作好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工作。同时,积极倡导学生家长进行校访,设置专门房间,接待学生家长,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强化交流合作,在教育转化不良学生上形成一个和谐的氛围。
盘县柏果镇清水小学
2013年9月
清水小学安全培训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师生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为安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集体、个人财产不损失。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1、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要求,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学期学校举行(办)一次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录像,开展相关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每学期至少二次以上学习有关的安全常识,尤其是新入校的学生的学习,并组织学生安全常识竞赛,评选“安全小卫士”。
4、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利用班队会、晨会,各种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5、学校在开展春游、集会、外出活动时,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教育在前。
6、教导处、大队部,每学期都要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并纳入德育工作计划中,利用校会、晨会、宣传栏等向全体学生进行多种安全教育。
7、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强化安全意识,每周一为各班安全教育日,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隐患,做到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每学期要利用班(队)会,黑板(墙)报等进行安全方面的主题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班级工作始终。
8、学校定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注意它们的保养与维修,体育(活动)课教师,认真上好每节课,指(辅)导学生,完成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课上不得随意离开体育教学现场。
清水小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
· 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 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第二条 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 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四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 校园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 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违法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六条 校园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实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校园网建设与管理成效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制度;
· 信息发布文责自负、审核、登记制度; · 有害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 校园BBS注册实名登记制度; · 禁止涉密微机入网制度。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校园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九条 校园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盘县柏果镇清水小学
2013年9月1日
清水小学来客来访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清水小学来客来访登记制度》。
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二、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三、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四、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五、门卫人员对学生家长来访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否则应要求家长在来访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六、门卫人员必须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总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盘县柏果镇清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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