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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费用管理

2020-07-20 来源:步旅网
八、公务用车用油管理

(一)市内加油按照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加油卡制度,每车一卡,定车定卡。一 般不在市外加油,确因出差时间长,需在外加油的由办公室根据《公务用车派车单》记录 逐项进行审核登记后,方可报销。

(二)车辆用油根据车辆情况结合历年耗油实际,分冬、夏两季测定出各车辆百公里

耗油基数,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对里程、油耗指标进行考核,按百公里耗油数超出1升扣罚3 元进行考核,同比例奖励。《公务用车油耗标准》祥见(附表

(三)公务用车驾驶员报销差旅费时,财务部门需核对车辆主管部门上报的车辆里程 数与派车单记录数据是否大致相同。凡出现数目不一致,需通知其主管领导,视情节严重 予以50元-200元处罚。

(四)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必须与本车牌号一致,凡出现与本车不一致情 况发生,扣罚该公务车司机50—100元,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九、公务用车维修管理

(1) 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维修厂家由公司办通过比价及招标形式确定。车辆 维修包括:汽车保养、车辆易损件(刹车片、轮胎、减震器等)、座套、坐垫等必要车饰 。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车辆大修需报请主管设备 副总经理签字同意。修理费实行每车定额,超出额度,按超出部分的10%考核。《公务用车 修理费限额》详见(附表3)

(2) 车辆维修要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司机班班长核查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回留存。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

(3) 3.整车维修、总成维修及维修预算金额超过1000元者,需经车辆管理人员随同, 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

(4) 4.公务用车出差(县外)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负责人证明并报办公室审 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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