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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

2022-10-20 来源:步旅网
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 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工程概况

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0年9月,位于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高档织物面料织染及后整理加工。建厂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漂染涤(纯)棉布9900吨、涤纶9900吨,于2002年10月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2005年开始实施“年染整加工针织布8910吨扩建项目”,总规模达到年加工针织布28710吨,该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10月通过了泉州环保局的审批,并于2006年6月通过了泉州环保局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007年12月,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响应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号召,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和相关技术改造的力度,对现有工程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低能耗、低污染的气流染色机和后整理设备,并增加部分溢流染色机和定型设备,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清洁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规模,达到年产74700吨针织面料的染整能力。该公司向石狮市经济局申报了《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石狮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07]144号文件予以核准。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实施并已部分投产(生产能力达到46320吨/年)。

本次技改扩建主体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

(1)老厂区新增19台溢流染色机(已建3台)和4台定型机(已建2台),形成年加工针织布41250吨的生产能力(现已达到30270吨/年);

(2)新厂区引进51台气流染色机(已建20台)和9台定型机(已建7台)等后整理设备,形成年加工针织布33450吨的生产能力(现已达到16050吨/年);

(3)优化溢流机的生产工艺,将浴比由1:10降至1:8。 公用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将原有的3台10t/h锅炉改为20t/h锅炉,共4台20t/h锅炉(3用1备,鸿山热电厂集中供热后全部停用);

(2)淘汰原有的2台300万大卡/h导热油炉,新增1台1000万大卡/h导热油炉和1台600万大卡/h导热油炉,原有的350万大卡/h导热油炉改为备用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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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清洗水回用设施,将清洗水的回用能力提高到3100m3/d。 环保设施方面主要包括:

(1)增加老厂区的锅炉和导热油烟气湿法脱硫装置,新厂区导热油炉烟气的除尘和脱硫装置(已建);

(2)各定型机安装废气油雾净化装置。

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2.1.1 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海天污水处理厂,确保本项目污水汇入后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1.2 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海域除了活性磷酸盐普遍超标、个别测点溶解氧超标外,其他指标如pH、化学耗氧量、硫化物、六价铬、无机氮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总体水质现状良好。评价海域呈现轻度富营养化,这是我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的普遍现象。 2.1.2 水环境影响

凌峰公司及其伍堡集控区的废水全部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海天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标准后,通过深海排放管道排入石狮市东部外海万金尾—长任尾海域。

海天污水处理厂目前接纳处理的污水总量未突破其设计处理规模。凌峰公司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外排废水量为8497t/a,控制在海天污水处理厂分配给该公司8500t/a的允许排放量指标内,废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

凌峰公司及原伍堡集控区的废水经海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后,通过深海排放管道排入石狮东部外海(万金尾-长任尾海域)的伍堡排污区,对该海域海水水质的影响范围较小,可以满足第二类海域功能区的要求。 2.1.3 水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溢流染色机的生产工艺,将浴比控制在1:8以内。同时做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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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分流、清污分流”,完善现有清洗水的回用设施,将回用量提高至3100t/d,确保技改项目完成后,水的回用率大于30%,外排废水量小于8500t/d。

(2)公司污水排放总口设立标志牌,安装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石狮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分中心联网。

(3)完善煤堆场、灰渣堆场的雨污水收集,防止雨污水混入雨水系统。

2.2 大气环境

2.2.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是厂址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保护。 2.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SO2、NO2和TSP的现状监测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尚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2.2.2 大气环境影响

凌峰公司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中SO2的排放量较现状排放削减70.6kg/h,烟尘排放量削减4.5kg/h,定型废气中油雾的排放量较现状排放情况削减19.17kg/h。有利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当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装置或定型机废气净化装置出现故障,超标排放的烟尘和油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2.2.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老厂区的锅炉和导热油锅炉烟气在现有麻石水膜除尘的基础上,增加旋流板湿法脱硫装置,确保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石狮市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鸿山热电厂建成投产并实现集中供热后,锅炉全部停用,改为使用外供蒸汽,仅使用2台导热油炉。

(2)所有定型设备安装废热回收和废气净化装置,确保废气中油雾的排放浓度小于60mg/m3。

(3)后整理加工的起毛、梳毛、剪毛等扬尘工序配套安装袋式除尘装置。 (4)煤堆场、灰渣堆场设挡风墙,适当喷水加湿,防止扬尘。

2.3 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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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100米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2.3.2 厂界噪声现状

现有工程厂界噪声值昼间有部分厂界超标,最大超标值为5.1dB(A);夜间有部分厂界超标,最大超标值13.2dB(A)。主要声源是生产车间的风机、染色机和摇粒机。但该公司周围是工业区的通道和企业,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不造成扰民影响。 2.3.3 噪声影响 根据现场实测情况:

老厂区的厂界环境噪声现状值昼间为53.5~70.3dB(A)、其中东部中、北段的厂界噪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最大值超标5.3dB(A);夜间为48.2~68.5dB(A),东部和北部厂界噪声超标,最大值超标13.5dB(A)。东部厂界超标的原因是受本厂染色车间、后整理车间和锅炉房噪声的影响,与2007年验收监测时对比,北部厂界噪声值增高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受新厂区的车间噪声和锅炉房噪声的影响。

新厂区的厂界环境噪声现状值昼间为57.5~63.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夜间为52.6~60.3dB(A),北面局部厂界和南面大部分厂界的环境噪声超标,最大值超标5.3dB(A)。主要原因是受生产车间和锅炉房风机的影响。

但该公司周围是工业区的通道和企业,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不造成扰民影响。通过加强生产车间临厂界一侧的墙体隔声、锅炉风机的隔声降噪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声源强度,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2.3.4 噪声防治措施

(1)老厂区高温一车间、起毛车间、开定车间,新厂区的主车间和起毛车间临厂界一面的墙体安装吸声材料,窗户安装双层玻璃,隔声效果应达到15dB(A)以上。

(2)新、老锅炉房风机加装隔声罩和消声器,降噪效果应大于10dB(A)。

2.4 固体废物

凌峰公司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和导热油炉灰渣、碎布毛尘、废包装材料、废油等,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该项目的固废基本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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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主要处理措施如下:

(1)其中燃煤灰渣送制砖厂制砖,碎布和毛尘可出售加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2)染料和化工助剂的废包装材料和定型废气净化回收的废油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处置。其中废包装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基本要求,建设较为规范的废包装材料临时贮存库。该贮存库要具有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防泄漏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志。

(4)利用煤场和沉淀池边的空地,设置灰渣临时堆放场所。该场所要具有防雨、防风的功能,且能收集灰渣的渗滤液。

(5)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特别是新增的废油,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加以综合利用,应建立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并报石狮市环保局备案。

2.5 环境风险

2.5.1 环境风险影响

凌峰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醋酸、液碱、保险粉等,毒性较低,贮存量及生产装置在线量均小于临界量,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最大可信事故类型为保险粉发生自燃事故,燃烧产物SO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事故风险发生的概率为1.1×10次/年,发生事故时造成的危害范围(急性中毒)为保险粉仓库外10米以内,不会造成无关人员的伤亡。本项目保险粉火灾事故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5.2 风险防范措施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2)保险粉设专用的库房,液碱贮罐四周设围堰。

(3)按消防要求配备了消防水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有电气防护用品和防火、防毒的劳保用品,并有专人管理和维护。

(4)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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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清洁生产

凌峰公司的染整加工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其总体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资源消耗和产污指标方面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环境和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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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方面达到国内一般水平。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2.7 “三本帐”核算和总量控制

2.7.1 “三本帐”核算 (1)废水

凌峰公司现有工程废水排放量156.2万m3/a,其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CODcr 1768.6t/a、BOD5 406.9t/a、SS 594.7t/a、氨氮0.08t/a、硫化物 0.19t/a。

目前,全厂总废水排放量180.3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2120t/a、BOD5 513t/a、SS 677t/a、氨氮 0.07t/a、硫化物 0.27t/a。与现有工程相比,废水排放量增加23.8万m3/a,其中CODcr排放量增加351.4t/a、BOD5增加129.1t/a、SS增加82.3t/a、氨氮削减0.01t/a、硫化物增加0.08t/a。

技改项目全部完成后,全厂总废水排放量254.9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2957t/a、BOD5 729t/a、SS 947t/a、氨氮 0.10t/a、硫化物 0.38t/a。与现有工程相比,废水排放量增加94.8万m3/a,其中CODcr排放量增加1188.4t/a、BOD5增加322.1t/a、SS增加352.3t/a、氨氮增加0.02t/a、硫化物增加0.19t/a。 (2)废气

凌峰公司现有工程的废气排放总量为84463万m3/a,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 381.9t/a、烟尘 76.4t/a、油雾 108.2t/a、非甲烷总烃 5.51t/a。

凌峰公司目前的废气排放量为119924万m3/a,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其中SO2排放量为405.9t/a、较现有工程增加增加24t/a,烟尘排放量89.1t/a,增加12.7t/a、油雾排放量198.8t/a、增加90.6t/a,非甲烷总烃 10.3t/a、增加4.79t/a。通过整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其中SO2排放量降至117.1t/a、较现有工程削减264.8t/a,烟尘降至削减73.7t/a、削减2.7t/a,油雾排放量降至41.4t/a、削减66.8t/a,非甲烷总烃仍为10.3t/a、增加4.79t/a。

鸿山热电实现集中供热,锅炉将全部停用后,全公司的废气总排放量降至80646万m3/a,较现有工程减少3817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 22.9t/a、削减359t/a,烟尘17.8t/a、削减58.6t/a,油雾41.4t/a、削减66.8t/a,非甲烷总烃仍为10.3t/a、增加4.79t/a。

技改项目全部完成后,全公司的废气总排放量为114384万m3/a,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 27.9t/a、较现有工程削减344t/a,烟尘29.6t/a、削减46.8t/a,油雾57.0t/a、削减51.2t/a,非甲烷总烃14.2t/a、增加8.6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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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280t/a,其中锅炉和导热油炉灰渣约7000t/a,送制砖厂制砖;碎布毛尘160t/a,可出售加以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20t/a,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100t/a,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目前,凌峰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4445t/a(整改后为14645t/a),较现有工程增加7165t/a(整改后为7356t/a)。其中炉渣和粉煤灰14020t/a,增加7020t/a;碎布毛尘260t/a,增加100t/a;废包装材料35t/a,增加15t/a;生活垃圾130t/a,增加30t/a。处理处置方式与现有工程相同。整改后新增废油200t/a,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加以综合利用。

技改项目全部完成后(已实现集中供热),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6116t/a,较现有工程减少1164t/a(其中煤灰渣降至5230t/a,较现有工程减少1770t/a),其他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处理处置方式与现有工程相同。 2.7.2 总量控制指标

经核算,本次技改工程投产后,全公司的总量控制指标为: 废水允许排放量:255万t/a(8500t/d); COD允许排放量:3825t/a(12.75t/d);

SO2排放总量:集中供热前:117.1t/a、集中供热后:22.9t/a。

拟建工程投产后,凌峰公司已采取了有效的节水措施和环保治理措施,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大于30%,外排废水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海天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指标要求,进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需区域调配。

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提供增加脱硫处理,SO2排放量117.1t/a,与现有工程的排放总量211.14t/a相比,削减了94.04t/a,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3 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从事中、高档针织面料的染整及后整理加工,属于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较先进,通过完善环保设施,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3.2 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结论

凌峰公司本次技改项目符合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石狮市城市环境规划、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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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镇用地规划和原伍堡集控区主导产业的要求。污水排入海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集控区排污规划要求。鸿山热电厂投产并实现集中供热后,凌峰公司的燃煤锅炉全部停用,改为使用鸿山热电外供的蒸汽,仅保留导热油炉,符合《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园区供热规划》的要求。

3.3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凌峰公司的染整加工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其总体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资源消耗和产污指标方面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环境和生产管理方面达到国内一般水平,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4 环境保护措施及达标排放评价结论

3.4.1 现有工程 (1)废水

凌峰公司现有工程的废水经伍堡集控区污水管网排入海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废水排放量符合原环评批复指标,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海天污水厂进水指标要求。经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也符合《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6-2001)标准要求。 (2)废气

现有工程的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的烟尘和SO2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SO2排放总量超出石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211.14t/a)。

定型机废气未进行净化处理,油雾的排放浓度超出本评价控制指标。 (3)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的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 (4)厂界噪声

现有工程厂界噪声值昼间有部分厂界超标,最大超标值为5.1dB(A);夜间有部分厂界超标,最大超标值13.2dB(A)。主要声源是生产车间的风机、染色机和摇粒机。但该公司周围是工业区的通道和企业,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不造成扰民影响。 3.4.2 技改工程 (1)废水

技改项目目前已新增污水排放量50.6万m3/a(1433m3/d),全厂废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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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180.3万m3/a(6009m3/d);全部完成后将新增污水排放量117.6万m3/a(1433m3/d),全厂废水排放量为254.9万m3/a(8497m3/d)。经伍堡集控区污水管网排入海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海天污水处理厂分配给该公司的污水允许排放量指标(原为6500m3/d,现增加至8500m3/d),其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pH 7.2-9.5、色度 112-350倍、CODcr 1160mg/L、BOD5 286mg/L、SS 371mg/L、硫化物 0.15mg/L,均符合海天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指标要求。

经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也符合《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6-2001)标准要求。 (2)废气

① 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

老厂区的锅炉和导热油炉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45米高烟囱排放,其中SO2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850mg/m3和190mg/m3,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二时段标准;新厂区的导热油炉烟气通过水膜除尘+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26.5米高烟囱排放,其中的SO2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92mg/m3和150mg/m3,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二时段标准。

凌峰公司现状的SO2排放量为405.9t/a、烟尘89.1t/a。其中SO2的排放总量超出现有总量指标要求(211.14t/a)。

通过现有厂区的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增加湿法脱硫装置,SO2的排放浓度可降至192-240mg/m3、排放量降至117.1t/a,烟尘排放浓度可降至150mg/m3、排放量降至73.7t/a。鸿山热电厂集中供热后,锅炉停用,SO2的排放量可进一步降至22.9t/a,烟尘排放量可进一步降至17.8t/a,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技改项目全部完成后,2台导热油炉的使用负荷有所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也相应增加,其中SO2排放量达到37.9t/a、烟尘排放量达到29.6t/a,仍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② 定型废气

凌峰公司目前的定性废气中油雾的排放浓度为280-330mg/m3,超出本评价推荐标准要求(60mg/m),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可以达标。

通过整改,增加油雾净化装置,油雾的排放浓度可降至60mg/m3以下,达到本评价推荐标准要求。

拟建的定型机废气通过油雾净化装置处理,油雾的排放浓度也可以达标。 (3)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来源于燃煤炉渣,煤灰、碎布毛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其中部分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定型废气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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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过程回收的废油也属于危险废物,可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煤灰煤渣可以卖给制砖厂制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符合国家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4)厂界噪声

由于本技改扩建工程基本已建成投产,老厂区北厂界受新厂区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值增加较大,夜间超标范围扩大,东厂界中、北部昼间噪声超标,东、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新厂区昼间噪声达标,但局部北厂界和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但该公司周围是工业区的通道和企业,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不造成扰民影响。

通过对临厂界的生产车间墙面采取隔声措施、对锅炉风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可实现厂界噪声的达标。

3.5 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技改项目投产后,全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保持在已批复的允许排放量范围内,不需区域调配。

3.6 环境功能区达标分析结论

拟建工程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可以接纳拟建工程达标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投产后,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现有的环境功能区要求。

3.7 环境风险

凌峰公司厂内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保险粉火灾事故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4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项目选址在石狮市鸿山镇原伍堡集控区的现有厂内及租赁的工业用地上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通过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推行清洁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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