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向学部报送材料清单
一、
硕士学位申请材料
(一)学术型、专业型、高校教师硕士学位人员
1、 培养计划(1份) 2、 论文选题报告(1份) 3、 中期考核表(1份)
4、 学术活动考核表(1份,学术型、高校教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
5、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1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
6、 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及正式发表的科研论文复印件(1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交) 7、 学习成绩单(1份) 8、 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9、 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2份/3份) 10、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份)
11、含研究生秘书签名、学院公章、导师签名确认的万方数据学位论文
检测报告单首页(纯外文学位论文可不附加)(1份) 12、论文答辩表决票(3份/5份) 13、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
注:根据湖大研字[2012] 23号文件,专业学位及高校教师研究生可不发表论文,但学位论文要求进行双盲评阅,可以不提交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及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二)同等学力人员
1、 资格审查表(1份) 2、 学位申请受理单(1份) 3、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表(1份) 4、 发表的科研论文复印件(1份)
5、 学习成绩单(1份) 6、 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7、 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3份) 8、 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7份) 9、 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份) 10、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
11、含研究生秘书签名、学院公章、导师签名确认的万方数据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首页(纯外文学位论文可不附加)
注:根据湘学位办[2006]5号文件,2006年及以后通过国家水平考试者不发合格证,是否通过由学位办查实认定。2006年以前通过国家水平考试者需附上合格证复印件。
二、
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按照学术型、高校教师、全日制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进行分类)纸质版1份(系统打印)及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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