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
随着我区城市化发展,城市载体功能不断扩展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摆上社区和村街工作的重要日程,法制教育作为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根据《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区城市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的法制教育宣传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1、对社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定期组织法律专职人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二是创新普法模式,组织法制宣讲团和文艺团体,深入社区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举行社区法制文艺巡回演出,在各个街道社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系列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使居民群众更为直观地认识法律、学习法律。三是以全民普法为目标,有针对性的做好社区全体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做好针对社区弱势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认真研究流动人口、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不同特点,采取灵活
多样的教育形式,引导其学法守法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力求社区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村民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以农村宣传栏、广播站、图书室为阵地,向广大村民宣传《土地法》、《村民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二是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人和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村民调解室的职能,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学会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目前存在问题。
1、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部分社区和村街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法制宣传搞不搞无所谓。一些社区和村街片面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如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但忽略了群众的需求,造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中取得的实效有限。
2、一些地方缺乏必要经费。许多社区和村街受人力财力的限制,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是空中楼阁,受硬件设备器材和人员素质条件的限制,无法充分发挥现代化网络媒体在法制传播方面的作用。少数村街连购置基本的法制学习资料都非常困难,造成法制宣传教育相对滞后。
三、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深入
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社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创造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要从过去义务本位的教育更多的转向权利本位的宣传,将法制教育的重点放在公民权利观念的宣传教育,使民众既遵守法律,又珍惜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将法律视为权利的渊源,权利的护身符。
2、加大投入,争取支持。为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人、财、物的投入。挖掘和利用驻区单位的组织优势,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建立合理的工作格局,为社区群众和村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政建科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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