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附件二
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997—2015)
说 明 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大理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98.12
目 录
一、历史沿革及城址变
迁…………………………………………………….1 二
、
城
市
历
史
文
化
的
特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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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值
分
析……………………………………….2 三、大理历史文化名城现状及存在问题…………………………………….5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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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一:南城门楼及城墙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附图二:北城门楼及城墙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附图三:崇圣寺三塔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附图四:弘圣寺一塔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附图五:元世祖平云南碑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附图六:大唐天宝战士冢(万人冢)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一、历史沿革及城址变迁
(一)历史沿革
古老的大理是我国西南边疆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早在四千多年前,已有原始居民生活,至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西汉武帝设立叶榆县(辖今大理、洱源、鹤庆一带),置县治于大厘城(今喜洲一带)。
唐朝建立后,洱海地区形成了许多部族,其中较大的有“六诏” 。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六诏中最强大的蒙舍诏即南诏王皮罗阁在唐朝的支持下兼并了各诏,初步统一了洱海地区,迁居太和城(今大理太和村),形成了洱海地区统一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后其孙异牟寻继位,迁都至羊苴咩城(今大理古城西),唐昭宗天复二年(公元902年)南诏灭亡。
继南诏之后,大长和国(公元902—928年)、大天兴国(公元928—929年)、大义宁国(公元929—936年)三个小王朝,皆定都于羊苴咩城。后晋福二年(公元937年),段思平推翻“大义宁国” ,建国号大理,仍以羊苴咩为都城。至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年),忽必烈伐大理,大理国至此灭亡。从南诏到大理的唐宋五百多年间,大理一直是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及两大王国的都城所在
地。
元朝灭大理后,建立云南行省,设治中庆(今昆明),云南的政治文化中心东移昆明。但大理作为云南行省大理路军民总管府,仍不失为滇西第一大城。
明代洪武十五年,由于连年战火羊苴咩城逐渐冷落,于是在其城内(今大理古城的位置上)修筑大理城。
1949年12月云南和平解放。1956年11月22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州府设在下关市,大理为县政府所在地。之后区划几经调整,1983年大理县与下关市合并成大理市,市府设在下关,大理古城设行政办事处。
(二)城址兴废变迁
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大理设叶榆县,置县治于大厘城又叫史城(今喜洲一带),在点苍山峰麓,是古代白族先民在洱海周围最早建筑的古城之一。南诏时期曾在这里建造富丽堂皇的宫殿,是南诏王的行宫,今已无遗迹可寻。 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南诏统一“六诏”建都于太和城(今大理太和村),这里原本也是白族先民的居住地之一。太和城西靠苍山,东临洱海,南北宽约1公里,东西长约3公里,南北两城墙从马耳峰、佛顶峰起依山就势而筑。公元747年太和城内增修一座城中之城名“金刚城” ,是南诏避暑宫,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太和城城墙采用土夯筑而成,经千年风蚀,至今尚存北城墙400多公尺,高约3~7米,宽约4~8米。太和城历时四十年,直至皮罗阁之孙异牟寻迁都羊苴咩城。
南诏王皮罗阁定都后,还在与山水相连、地势险要的上下两关筑了坚固的防卫城:“龙首城” 、“龙尾城” ,作为对王都的保障。龙首城在现大理古城北行28公里的上关处,城墙全长约600米,有“气吞西洱水,势扎点苍山”之雄伟气势,与南面的龙尾城共扼苍洱之险,构成了苍山洱海的“珠联璧合” 。龙首城虽经千年风雨剥蚀,土城墙还保留较完整。龙尾城位于西洱河畔,现下关市北部,现存遗址在江风寺东约300米处,有一段长70~80米、高约1米多的土城墙;在中丞街上有一座古城楼。
羊苴咩城位于点苍山的中和峰与龙泉峰两峰下,同样是依苍山、临洱海并有桃溪和龙溪为天然“护城河” ,沿两溪内侧用土夯筑南北城墙,形成了历史上
闻名的城邑,城内城池、建筑完整。如今羊苴咩城遗址只存北城墙残垣一段,西起中和峰北麓,向东延伸约1公里,城墙高出地面6~7米。羊苴咩城历时497年,郑、赵、杨、段皆定都其中,直至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筑大理府城后,羊苴咩城逐渐废弃。
南诏王异牟寻当政期间,在大理古城北行5公里处又修筑一道防御要塞,称三阳城又名“西城” 、“长城” ,三阳城鲜为人知,现存遗址长仅1公里许,高约4米,底宽11米。
大理府城即现今大理古城,建于明洪武15年(1382年)。原城“方圆十二里 ,护城池宽四丈、深八丈,有四道城墙,高二丈四尺、厚二丈,系用泥土夯筑而成,外砖内石,四城门上建楼,各高二丈二尺、宽四丈八尺,东门曰通海,南门曰承恩,西门曰苍山,北门曰安远,四隅有角楼”。大理城的建筑布局是棋盘式的,南北城门对称,东西城门相错,南北三条街,东西六条街,把古城分割成若干街坊。现今古城中四隅角楼及四个城门皆已不复存在,现存南北城门是在原址上重建的,城墙也只有部分土夯墙被保留下来。南北两水库是解放后依托古城墙修筑的人工水库。
二、城市历史文化的特色与价值分析
1.众多的文物古迹形成独特的人文景观
大理古城及其周围地区文物古迹分布甚广,已确定的有5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太和城遗址(含德化碑)、崇圣寺三塔、大理古城等文物古迹具有很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是十分珍贵的历史见证,成为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承载,同时构成反映民族地方特色的独特形式,体现出丰富的文化内涵,展示了劳动人民的创造才智。
太和城在当时颇具规模,是南诏的第一个都城,其遗址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内的南诏德化碑是云南省现存最大的唐碑,它记载了南诏时期政治、军事、农业等状况,歌颂了南诏王文治武功的业绩,是一块象征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和平昌盛的丰碑。它内容丰富翔实,艺术技巧高超,是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圣寺三塔气势雄伟,造型独特,具有古朴秀丽的民族风格。虽经千年风雨剥蚀和几次强烈地震仍巍然屹立。1978年,在塔内发现和清理出文物680余件,为研究南诏、大理国时期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宝贵丰富的实物资料。
2.大理古城传统街巷格局和民居建筑风格
大理古城建于明洪武15年(1382年),城近方形,现存有南、北城楼遥相对应,更有南北三条溪水作为屏障。城区由南至北有五条大街横贯,自西向东有八条街巷纵穿。自明至今,除城垣街道稍有改动、城楼官署有毁有建、街道名称多有变更外,古城的形态和路网格局基本上仍保持明代城池的特色。
大理向来是白族的主要聚居地,以古城和喜洲为代表的民居,其建筑——特别是白族民居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它吸收了中原汉式民居以院为中心的组合方式,结合本地区气候、本民族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创造了“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六合同春”、“走马转角楼”等基本的平面型式;建筑正向坐西朝东,背靠苍山,面向洱海;在石材的使用、外墙山花及腰檐的绘饰、门楼的重点装修、照壁的檐饰及彩绘、门窗的精雕细刻及庭院环境的绿化处理等方面皆独具匠心。古城清一色的青瓦坡顶屋面,部分弹石与引马石相结合作成路面的街巷至今犹存,古意盎然。
3.优美宜人的自然环境与山水合抱的城市空间形态
大理自然环境优美,苍山上的“十九峰、十八溪”久负盛名、景色宜人,“苍山雪,洱海月,上关花,下关风”、“山则苍龙叠翠,海则半月抱蓝”更是美不胜收。自然流畅的山体走势构成大理市秀美的绿色背景及自然的城市轮廓线,在碧波荡漾的洱海衬托下,形成了一幅山、水、城交融的秀丽画卷。大面积重点的自然山体、水体也为大理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大理古城雄踞坝上,东临洱海,西倚苍山,形成“一水绕苍山,苍山抱古城”的城市空间形态,这种面山背水的布局完全体现了中国古代建城选址的风水理论,使得古城尽收苍山的雄秀粗犷与洱海的秀丽柔美,处于雄秀相间、刚柔并济的山水环境之中。现状古城与大理市政治经济中心下关城区相距较远,空间上独
立发展,有利于保持和突出各自的品味和特色。
4.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大理素有“文献名邦”的美誉。早在三千五百年前,白族先民就开创了“洱海文化”,历史上与我国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密切,成为与中原文化交融并含有东南亚各国优秀文化的新的民族文化。历代学者名流不乏其中,如明代著名的白族学者杨黼、杨士云;云南著名的文学家、理学家李云阳;明清高僧、杰出的诗人、画家、书法家担当;近代杰出的爱国将领杨杰;著名的东北抗日将领、白族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周保中将军等等。直至现代,大理白族仍有不少名流、学者、专家、教授分布于全国的政界、学界及各个岗位。尤其是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和传说如“传说中的大理王国”、“诸葛亮七擒孟获”“大唐天宝战”、“杜文秀反清斗争”等更为古城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5.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
在白族人民的生活之中产生了许多富有特色的民俗风情。大理白族人民有养花的传统,花开家家庭院、条条街巷,加上四季如春的理想气候,使得古城一年四时“香风满道、芳气袭人”。
白族服饰尚白,色调明快大方,对比强烈,尤其少女的“大红领褂白衬衫,艳兰围腰花腰带”,鲜艳夺目,一派生气,点缀在山水风光中,构成美丽的画卷。
白族人民爱好艺术,能歌善舞;“白族调”、“霸王鞭”、“八角鼓”等广泛流传,气氛活跃,情绪热烈。
大理白族的传统节日亦丰富多彩、特色浓郁。“三月街”、“绕山灵”、“松花会”、“朝花节”、“白族火把节”、“耍海会”等等,充满着民族情趣。这些浓郁的民族风情,增添了古城的历史文化气息,亦增加了大理历史文化名城的迷人色彩。
6.丰富的民族特产,精湛的传统工艺和技术
大理市人杰地灵,物产富饶。苍山大理石、大理草帽、沱茶、扎染布、乳扇等是大理特有的地方产品。苍山大理石作为理想的建筑材料,不仅以花色品种繁
多著称,更以石质精良驰名,结合传统的大理石工艺,以其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精湛的工艺蜚声中外。扎染布是大理市周城传统的手工染织品,扎染古称“绞缬”也叫“撮缬染色”,至今已有两百余年的历史,其独特的加工工艺历来在民间工艺中饱享盛名,产品远销香港、日本、美国等地。这些传统工艺集中体现了大理少数民族人民的勤劳与浓郁的民族特色。
综上所述,大理的历史悠久,文物古迹内容十分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更有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与雄秀兼得的自然环境相融合,民风古朴,气候宜人,构成大理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迷人的魅力,同时也是我国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展示以白族为主的边疆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的窗口。
三、大理历史文化名城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
大理是国家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之一,同时也是国家级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
大理历史源远流长,民族文化斑斓多彩,文物古迹分布甚广。其中,已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就有五十处,它们以古城为中心,沿苍山之脚、洱海之滨呈线状分布。在古城及其周围两公里的范围内共有十九处,大部分保存尚好,但在古城内及建筑密集的一些地方文物面临着被破坏的危险。而分散在市域范围内的一些独立的文物点也疏于管理和保护。
现状大理古城为2.25平方公里,基本保持原有城市格局。南北城墙门被修复,城周还保留有部分不完整的夯土墙。东西两城门楼、西南角楼、部分城墙及魁心阁等正准备恢复修建。城内西部基本保持原有白族民居建筑形式和空间形态,东片已建成的几片居住小区满足了居住用地发展的需要,高度、尺度比较适宜,但在风格上与古城风貌衔接不够好。部分弹石与引马石相结合的路面依然存在,上一版古城保护规划中建议拓宽的玉洱路现已竣工。复兴路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不利于通行。流经古城的三条自然水系保存较好。
(二)存在问题
1.历史文化遗产所赖以存在的山水环境与自然环境已部分受到破坏
苍山之麓、洱海之滨的广袤坝区是大理古城及文物古迹赖以存在的背景环境,海东群山亦象洱海东岸的天然屏障环恃着富饶的坝区。但是,由于近年来苍山大理石开采、环海东路的修建等,破坏了洱海两岸的绿化植被,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大理古城中传统的“街街流水”景象已不复存在,“户户养花”的风俗虽至今尚存,但一些有名的私家花园已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2.文物古迹受到毁坏与威胁
一些文物至今被占作不适当的用途,如国家级重点文物崇圣寺三塔前的建设控制地带、省级重点文物苍山神祠、市级重点文物大理城隍庙大殿及革命历史纪念碑为部队所用;市级重点文物大理府考试院被木材加工厂所占等,它们缺乏维修与保护,将日趋破败。
3.古城风貌已遭到部分破坏
近年来,古城内建成的一批新建筑大多都是破坏古城风貌的建筑:如主要风貌性街道复兴路上一些新建筑的体型、轮廓、色彩、立面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破坏较大。它们的高度遮挡了观景点和标志物之间的视廊及洱海、苍山的景观,影响整个古城的城市轮廓线。古城外围的建设无序,缺乏认真控制,特别是沿公路一带环境杂乱,古城周围的空间形态已受到严重破坏,同样影响古城的整体风貌。
4.古城精神文明建设及工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大理的旅游接待水平、服务质量等软件方面仍急需改善;大理石等工艺品精品难寻,加工水平、艺术水准也有待提高。
5.土地多级管理,不利于统一协调保护与利用发展
大理市既是大理白族自治州行政中心,又是大理市政府所在地,同时管辖区内还有两个省级的开发中心: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权利比较分散,文物所在地产权也比较分散,各级部门自己掌管一摊,不利于对遍布
市域范围内的各级、
各类文物古迹进行统一、有计划、有发展的保护和利用。
四、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保护原则
(一)指导思想
1.依法保护好区内现存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其赖以生存的空间环境和苍山、洱海等自然景观资源,延续城市发展脉络。
2.名城保护与总体规划相结合,在用地布局与空间发展方向、城市职能划定等方面根本解决大理古城的出路问题,严格控制古城建设规模,缓解古城人口、交通压力。
3.突出并发扬名城的特色,在立足于保护的同时,创造条件促进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
4.加强特色研究,强化保护措施和管理力度,为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做准备。
(二)保护原则
1.依据上一版名城保护规划及大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对名城分层次、分等级进行保护和建设控制。
2.突出重点并保护好历史环境风貌。近期要加强抢救濒临损坏的文物古迹。 3.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利用的方向必须限制在旅游开发、文教、公共娱乐、民俗活动、公共休憩等性质吻合的项目,有利于提高文物的价值和知名度。
4.历史街区应以保护、整治为主,进行必要的改造更新。对已毁的历史性建筑原则上不提倡重建,如进行必要的重建必须经过严肃的考证和论证;对古城不适应现代生活的配套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进行必要的整治、改造和完善,使城市的经济生活得到持续、有机的发展。
五、保护内容与重点
(一)保护内容
1.保护现存的文物古迹。其中包括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这之中有古建筑31处 ,古遗址10处,革命纪念建筑4处,古墓4处,石刻5处,名木古树3处(见附表)。
对尚未纳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价值、有意义的文物古迹,建议文物部门及早进行审查,纳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它们为:日本四僧塔、杨杰故居、罗刹阁、中和寺、杨黼故居。 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其它人文景观。
2.将两片最能代表大理市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较高的,目前保存尚完整和集中的传统民居街区和建筑群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1)大理古城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明清时期的建筑群和城市格局,重点保护区面积22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400公顷。
(2)喜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独特的白族民居和街巷,依据1994年编制的《喜洲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所确定的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面积5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05 公顷。详见《喜洲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说明书》及图纸。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着重保护好历史遗存、传统城池格局、街巷布局、传统民居的建筑形态、建筑风格,以及特有的山、水、城空间形态。
另外,在下关城区内还将中丞街两侧各十米以内规划为历史地段,它充分体现了明清时期的民居和商业街区特色,有真实的历史遗存和一定的规模。保护规划将结合总体规划中规划的中丞街传统民居风貌步行街保护整体风貌,保护好现有的构成街区外观形象的各个因素,对建筑和路面只能进行结构的加固和改造,以及进行室内基础设施的完善。
3.保护“苍山积雪,洱海奔涛,玉带晴云,金枝烟雨”的坝区风光,“十九峰十八溪”“水绕青山山绕城”的独特景致。保护历史遗存下来的依山傍水,山水城一体的空间形态、田园风光及棋盘式、外雄内秀、古香古色的古城格局。
4.保护和扶持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如家家养花的传统、白族特有的服饰、白族歌舞和民族节日等,以及大理石、扎染等精湛的传统工艺和技术。
5.保护好苍山洱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与历史文化名城外部环境相关的内容。
(二)保护重点
1.将能充分体现大理历史文化内涵,反映地方文化特色,并对古城风貌有较大影响的以下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为重点保护和整治的对象:崇圣寺三塔、弘圣寺一塔、元世祖平云南碑、大唐天宝战士冢(万人冢)、南北城门楼及历史遗存的大理古城墙。
2.两片传统历史文化保护区:大理古城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喜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
六、宏观保护措施
(一)有关总体规划保护措施
1.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向南发展,在古城与下关之间留出保护距离。
大理古城位于中心城区—下关以北13公里处,周围是广阔的田园村庄地带,又以214国道和大丽公路与下关之间保持密切的交通联系,具备独立发展的条件。同时,由于大理古城形态完整,城内外文物古迹众多,山、水、城交相辉映景色秀美壮丽,从保护的需要出发也完全有必要独立发展。
据此,本次规划确定城市发展方向是拓展下关和凤鸣,控制大理古城和用地规模,使大理古城人口、用地与交通压力得到缓解;古城与下关之间,规划为田园风光带,保持古城独立发展,保护城市外围的田园山水环境。为安置古城周围拆迁居民,并满足古城人口少量增长的需求,在南城门外结合现状居住区的改造规划一片低层住宅区,占地约80公顷。
2.控制古城周围环境空间,保持古城形态完整。
大理古城雄踞苍洱之间的平坝上,形状方正。历史上,古城是南北交通的要
塞之地,公路从南北城门处穿城而过。
建国后,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为保护古城完整并方便过往车辆,兴修的214国道西移至西城门外通过,在一段时期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古城周围人口的增长和村镇建设速度的加快,古城四周已被村镇建设用地占满,古城形态已渐渐隐没在村庄之中,214国道两侧建设也呈无序状态,其上的交通亦受穿梭于两侧的居民、游客和农用车辆所干扰,同时,国道上的交通污染对西城墙的保护产生威胁。
为此,本次规划将214 国道古城段再西移50—100米。古城墙下,结合四周城墙周围拆除的部分建筑,规划为环城绿化带,突出古城的空间形态和城墙、城门楼的文化价值和景观价值,并使之成为游览胜地。
山麓片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应与214国道之间保持合理的距离作为过渡,规划保留有特色的自然村落、文物古迹和农田果园,保持古城面山一侧的空间开敞和视线通透
3.有效疏导古城对外交通,协调古城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
214国道在古城段向西平移,大丽公路从东门外通过,古城外南、北分别由苍洱大道和三塔东路将214国道和大丽公路东西贯通,保持过境车辆的畅通,同时方便了旅游者 进入古城。
山麓片旅游度假区与古城之间以两条步行街相连,方便游客在两片之间游览。
4.严格控制在古城及其周围山上对大理石的乱挖乱掘,明确大理石的合理开采范围;控制对洱海水体的环境污染,对流经古城的三条溪水进行严格保护,为大理古城创造一个优美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市域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1.除古城外,市域范围内还分布着大量文物保护单位,皆应按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三级保护范围要求进行严格保护。
2.大理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应按照《大理市总体规划》、《大理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规划》进行保护。
七、古城区保护措施及视廊保护
(一)古城区的保护措施
1.用地结构的调整。分期搬迁古城区内占地面积大,对居民生活和城市景观有影响的工业企业单位,如:北门处的日用化工厂,西门外的锅炉厂,城西北角的变压器厂等。至规划期末,逐步实现古城内工业用地全部搬迁。
2.合理控制古城内的人口密度。现状古城约有1.8万人,随着城市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完善,规划期末(2015年)人口稍有增加,大理城区规划控制在2.5—3万人,古城内则应控制在2万人以下。
3.改善古城区的居住环境质量,提高绿化水平。环城墙四周规划20—50米宽绿化带,结合古城楼、城墙及南北水库做为环城公园。古城区内保留较好的私家花园向公众开放。保持并发扬各家各户养花养草的良好传统习惯,完善城市的绿化系统。
4.古城区内部道路除博爱路、玉洱路及文化路已经改造成为交通性道路外,其它道路基本保持现有等级格局,皆规划为非机动车道路,主要为居民出行及游客游览服务,严格禁止机动车穿行。
古城内的机动车道路主要为了满足古城内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通行需要。玉洱路规划为景观游览路,文化路向南拓展至城外环路。
复兴路规划为传统旅游商业步行街,洋人街向东继续进行步行街改造至广武路,人民路(博爱路至文化路之间)规划为半步行街,其他道路皆为生活性街道。古城四周沿城墙外结合绿化带规划为环城游览道,其中,南北城门楼以西为林荫散步道。在古城内旅游交通主要通过马车、自行车及步行完成,保障古城区内步行环境的安全性、舒适性和易达性。
5.改善古城内市政设施水平,扩大水厂供水规模,建设污水干管,逐步实现电缆入地,加快光缆建设进程。
6.控制古城的建筑高度和体量,保持原有古建的风格。一般地区建筑高度不超过14米,协调古城区整体城市风貌,建筑形式宜用青砖坡顶,石墙或白墙,色调朴素明快。
7.增强民族色彩,显示地方特色,重点发展传统手工艺、服装加工业和“前店后厂”式的作坊、店铺,提高工艺品质量和文化品位,为传统工艺创造新意美感,增加古城的魅力。
(二)视廊保护 1.主要观景点
作为主要观景点,是指其处于有利的特定的位置,具备良好的可视角度、地势高度,能够借此观赏到最丰富、最直接、最清晰的景观对象。
本次规划共确立了七个主要观景点:崇圣寺三塔、三塔倒影公园、弘圣寺一塔、南城门楼、北城门楼、北城门外北路口、文献楼。 2.传统景观标志点
作为传统景观标志点,其本身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景观价值,能够体现古城的历史风貌和空间特色,具有很强的标志性。
本次规划共确立了四个传统景观标志点:崇圣寺三塔、弘圣寺一塔、南城门楼、北城门楼。它们同时也是主要观景点。 3.主要观景线
作为主要观景线,是指在观景线上的若干点能够看到不同层面若干不同的标志物及景观,是流动的观景点。
本次规划确立了两条主要观景线,一条是山地景观线—-沿古城一线苍山上的玉带路;另一条是街道景观线—-玉洱路。 4.视廊
本次规划的视廊分为两类:一类是静态视廊;一类是动态视廊。静态视廊由主要观景点和传统景观标志点构成,主要有八条。动态视廊是由山地景观线和街道景观线构成的,主要有两条。 5.视廊的高度和宽度控制要求
视廊的最小宽度必须保持古建筑群主体建筑部分可视景面完整,塔建筑视廊
的最小宽度不小于塔体宽度的四倍。
在空间高度上,由主要观景点观看可视景面中的主体建筑,应看到建筑的基座以上部分(城门楼的门楼部分,塔身的三分之二),即为可通视。 6.视廊的保护要求
(1)南城楼与北城楼之间:该视廊为通视走廊。保持街道两侧原有建筑物的风貌格局,对遮挡视线走廊的一些新建筑逐步改造、拆迁。建议将复兴路上的电力电信线路改为地下埋设,保持视野开阔。南城楼北城楼两侧结合城墙绿化规划公园,给近距离观景创造良好视野环境。
(2)三塔与一塔之间:该视廊为通视走廊。在总体规划中,视廊范围内为田园景观控制地带,其中保持有特色的集中的自然村落,其余为景观绿地;在古城保护规划中,视廊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3)南、北城门楼至三塔、南城门楼至一塔: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控制用地发展。视廊在古城外的部分应保持原有田园山水绿地景观,在古城内对新建、改建的建筑严格控制建筑风格、色彩、体量、高度,对已有的一些破坏视廊的建筑将进行拆迁改造。
(4)倒影公园至三塔:该视廊基本在南城门楼至三塔的视廊范围内,保持三塔南原有的自然村落格局,限制其进一步扩大和新建超过现有建筑高度的建筑;搬迁三塔附近的部队用地。
(5)文献楼至三塔、北城门外北路口至一塔:保持街道两侧民居建筑的体量、高度和风格,严格控制道路两侧的建筑红线,保持良好的视线空间,在靠近城门楼处,留出绿化用地,为城楼创造开阔的景观面。
(6)玉洱路一线的街道景观视廊。玉洱路现已竣工,建议增加道路两侧绿化面积,保持、完善道路两侧古建特色,结合将重建的西门楼、及现有的玉洱公园、玉洱园南小广场、普贤寺规划若干观景点,使在每一个观景点上皆可欣赏到古城不同层面的空间景观,以及更层次的城市背景—苍山和洱海。
(7)玉带路一线的山地景观视廊。保持古城的格局特色和城市大空间景观特点,保护好山水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为在玉带路上观景创造一个优美良好的景观视野。
(8)以上各个观景点皆应注意其到城市大背景观景面之间的视廊保护,对可
看到苍山洱海大背景的,要保持其间视廊的通畅开阔。
另外,还有一些视廊,如:文献楼至三塔、北城门外北路口至一塔的视廊等皆应按照视廊的高度和宽度控制要求进行保护和控制。
八、保护与控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分级保护的范围
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均划定三级保护范围,即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1.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文物主管部门划定,并经上一级文物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的范围为准。市区内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建议适当扩大,以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环境协调区的范围应与古城区和风景区范围一致。
2.对规划建议纳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五处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以文物主管部门划定,并经上一级部门批准为准。
3.大理古城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三级保护范围规划确定为: (1)重点保护区:以大理古城墙外侧10米为界,古城2.25平方公里皆为重点保护区。其中,人民路和复兴路两侧各20米之间的传统商业步行街,包括路周围具有传统风貌的民居建筑群落划定为重点历史地段。
(2)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桃溪,南至白石溪,西至苍山海拔2200米,东至大丽公路东侧200米。
(3)环境协调区:北至梅溪,南至苍洱大道,西至苍山海拔2200米,东至洱海岸边。
4.喜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三级保护范围以《喜洲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确定的为准。
(二)分级保护的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级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区:其内部的保护和维修行为应严格按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主管部
门的要求进行,禁止一切有损文物环境风貌的建造活动。
·建设控制地带:严格其内的用地和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高度不宜超过8米,单栋建筑沿主要街道立面长度不超过25米,建筑风格宜采用传统建筑形式,青砖坡顶,石墙或粉白墙面,适当增加其内部的绿化面积,对不符合该区控制要求的建筑、用地原则上应逐步改造。
·环境协调区:对严重影响保护区历史环境的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风格进行控制。
2.历史文化保护区分级保护要求 (1)大理古城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在重点保护区内划定的重点历史地段是重中之重,它能够充分体现古城保护区的建筑风格、街巷格局、历史文化特色。严格保护其内的文物古迹、历史街巷、民居建筑,严禁与历史地段风貌不符的新的建设活动,对现有的破坏历史地段风貌的建筑进行拆除和改造。
重点保护区的其它部分以保存、修缮和维护为主,要完整地保留好其中尚存的历史遗迹,保护好历史街巷水道格局和传统风貌特征。地段内应进行局部改造,加固危房和改造内部设施,严格控制恢复和拆建、重建的比例,并要与地段格局及整体风貌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障重点保护区的环境不受周围地段新的建设影响,建设控制地带内,在保持现有大的村落格局的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用地性质,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和高度,对已影响保护区风貌的用地和建筑逐步改造。
·环境协调区:为使周围环境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协调一致,主要控制严重影响保护区环境的用地性质和建筑形态,按本次规划确定的视线保护走廊控制天际轮廓线,避免天际轮廓线对山川形胜特征和重要地形地貌造成破坏,控制村镇大规模发展建设,控制环境污染,保持田园风光。
(2)喜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三级保护要求以《喜洲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制定的为准。
九、保护、整治与利用
(一)文物古迹的保护、整治与利用
1.对文物古迹经常性、一贯性的维护是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内容。对濒临严重损毁
的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规划列为重点抢救对象,其中包括:佛图寺塔、苍山神祠、大理城隍庙、大理府考试院、圣源寺、大唐天宝战士冢(千人冢)。加强对重点开放的文物古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2.对文物古建筑等的利用应以不改变其原貌和不带来潜在破坏为前提,并对利用性质和强度进行控制。合理利用,发挥古建筑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3.对重点文物古迹中的古城遗址,除太和城遗址中的南诏德化碑一带以外,原则上不提倡对外开放,因其地上除部分土夯城墙遗址外,基本上没有其它历史遗存,地下部分大多没有探明。规划要求进行严格保护,控制其地面上的任何建设工程,划定一定的范围,立碑纪念,保存地下古迹,为以后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进行的古城历史考古发掘及科学研究创造条件。
(二)历史地段的保护、整治与利用
1.古城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
(1)对重点保护区内的重点历史地段中的已列级的文物古迹依法进行保护;未列级的历史性建筑要进行调查、分类和登记,要保护那些能体现整体古城风貌和有保护价值的民居、店铺,有代表性的近现代建筑,包括名木古树均应重点保护。通过保护、整治和局部改造,重现重点历史地段的历史风貌和民族特色。 (2)大理城隍庙、大理府考试院改变其原用地性质,结合旅游规划改为古迹文化游览用地,加强结构维修,整理周围环境,增加绿地。
(3)分期搬迁古城内的工业用地,近期搬迁古城楼及四周城墙一线有碍古城景观和环境的工业用地,其中包括:变压器厂、锅炉厂、草帽厂、日用化工厂、针织加工厂。改变压器厂为文化娱乐用地,拟作青少年宫和中老年活动中心。新建筑的风格、体量、高度、形态应与保护区的整体风貌协调一致。其它搬迁工业
用地主要结合古城墙、城楼作环城绿化公园。 (4)结合南北水库规划垂钓公园。
(5)北水库南开辟一块体育设施用地,丰富古城的文化体育生活。 (6)洋人街向东扩展至文化路,增加洋人街用地,融休憩、娱乐、购物于一体,洋人街上禁止一切非机动车通行。
(7)步行街及半步行街路面进行改造复原。复兴路、洋人街以条石和青石板进行路面铺装,人民路以弹石和引马石相结合铺装。
(8)南北城门楼外规划两处社会停车场,供古城游览车辆停放;北城门外规划一处公交站场。通过改善古城内部交通和周围停车设施,方便古城居民的出行和对外交通,同时为古城创造舒适的步行环境。
(9)主要街道:人民路、复兴路、玉洱路、博爱路、文化路的市政线路下埋,整治地上空间环境。
2.喜洲传统民居历史文化保护区
(1)依据本次总体规划和一九九四年编制的《喜洲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对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保护区进行保护。
(2)历史地段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严格按照三级保护区的范围进行保护控制。
(3)喜洲门楼是进入喜洲镇的重要标志物,要保持结构稳固,保护古建筑特色和原有风貌,其四周留有足够的用地,保持视野开阔,周围的建筑应与其风格统一。
保护门楼外公路边的两棵大青树,它是当地的风水树;保护门楼边的古树,它与门楼浑然一体。它们都是进入喜洲的重要标志。
(4)对四方街进一步改造维护,调整现有空间形态,对不符合尺度和体量的建筑进行适当改造,增加绿化,将地面改为石板铺装,使其成为一条民俗风情商业广场。
开辟民俗风貌街道,市上街、市坪街——镇区内主干道,两侧保持民居特色,加强绿化;市户街、彩云街——镇区内商业街,禁止机动车通行,保持传统商业特色。
(5)加强绿化,增加保护区的绿化园林面积,在镇头、严家院、杨家院、董家院周围结合古建增加公共绿地,给人们一个开敞舒适的休憩、娱乐环境。 (6)加强保护区内给水排水工程设施的改造,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
(三)重点保护、整治地段详细规划
本次规划对崇圣寺三塔、弘圣寺一塔、元世祖平云南碑、大唐天宝战士冢(万人冢)、南北城门楼及历史遗存的大理古城墙共六个重点保护、整治地段提出了详细规划意向方案,确定了保护与规划的基本要求。(详见附图一至六)
十、规划实施、管理措施及建议
1.加强立法,进一步制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实施计划,制定实施细则。
2.规划中提出新增加的几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察研究,申报上一级部门批准定级,并划定相应的三级保护范围。 3.本次规划提出的濒临严重损坏、需要抢救的古建筑,需重点整治环境的地段,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恢复改造的项目,建议有关部门纳入计划逐年实施,对未列入重点整治、抢救名单的文物古迹,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整治抢救项目数目。
4.深入宣传教育,强化名城意识,鼓励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名城保护事业。 5.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名城保护规划顺利实施。 6.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表 大理文物保护单位统计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名 称 崇圣寺三塔 太和城遗址(含德化碑) 弘圣寺一塔 佛图寺塔 杜文秀墓 杜文秀元帅府 大唐天宝战士冢 元世祖平云南碑 喜洲白族民居建筑群 圣源寺观音阁 苍山神祠 羊苴咩城遗址 法藏寺、董氏宗祠 周保中故居 龙口城遗址 龙尾城遗址 凤仪文庙 感通寺(含担当墓) 西云书院(含种松碑) 革命烈士纪念碑 马龙遗址 金银梭岛遗址 白王洞遗址 大理城(含城楼城墙) 古佛洞 大展屯东汉墓遗址 北川塔 阳和塔 凤鸣桥 洱水神祠 大理府考试院 类 别 古建筑 古遗址 古建筑 古建筑 革命纪念建筑 革命遗址 古墓 石刻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遗址 古建筑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时 代 唐宋 唐 宋 唐 清 清 唐 元 近代 元 唐 唐—元 明 近代 唐 唐 清 元 清 近代 新石器 新石器 元—明 明 明 东汉 明 清 明 唐—清 清 地 址 古城西北 七里桥太和村西 古城西南 市郊乡羊皮村北 七里桥下兑村东 古城复兴路南段 下关城区天宝街 古城西 喜洲镇 喜洲镇庆洞村 苍山中和峰麓 苍山中和峰麓 凤仪镇北汤天村 湾桥乡上湾桥村 苍山云弄峰麓 苍山斜阳峰麓 凤仪镇 苍山圣应峰麓 古城护国路下段 古城师部内 苍山马龙峰麓 海东乡洱海内 苍山兰峰南麓 苍山中和峰下 苍山云弄峰南坡 市郊乡大展屯西 大理州水泥厂 七里桥乡阳和村 湾桥乡古生村北 城邑乡龙凤村 古城复兴路北段 革命纪念建筑 省级 古遗址 州级 古遗址 州级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州级 州级 州级 革命纪念建筑 市级 古遗址 市级 古遗址 古遗址 古建筑 石刻 古遗址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序号 44 45 46 47 48 49 50 大理城隍庙大殿 普贤寺 蒋公祠 文庙大成门(含明兰) 武庙照壁(含二碑) 无为寺(含云杉明钟) 周城古戏台 古生古戏台 大石庵 将军洞(含大青树) 凤鸣书院 天主教堂 名 称 白王城遗址 三阳城遗址 段功墓 李元阳墓 双鹤桥 太邑铁索桥 洱海小普陀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类 别 古遗址 古遗址 古墓 古墓 古建筑 古建筑 古建筑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级别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明 清 清 清 清 唐—清 清 清 明—清 清 清 民国 时 代 唐 唐 元 明 明 清 明 古城苍屏街东段 古城玉洱路东段 古城玉洱路中段 古城复兴路中段 古城博爱路中段 苍山兰峰麓 喜洲镇周城村 湾桥乡古生村 七里桥上末村 苍山斜阳峰麓 凤鸣城区 古城人民路中段 地 址 凤仪后山村东北 苍山三阳峰麓 大理三塔西 大理三塔西 古城南门外 太邑乡政府西 挖色乡海印村西 续附表 大理文物保护单位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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