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采购标准流程
1.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车辆、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
2. 运作流程
请购单位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部门经理核准。
行政部审核,并核定价格、供应商。
财务部预算会计、财务部经理审核。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行政部依照核准的固定资产请购单签订订购合同,合同需经财务部核准,并交财务部备案一份。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核准。
行政采购依照合同采购,由行政部库管、请购或使用单位会同验收入库,并填制入库单及固定资产卡片。
行政采购依照入库单、发票请款,财务部依照订购合同审核
总经理室核准。
财务部付款(冲账)。如需要预付款的,依照合同填制“预付款申请单”,经财务部、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3.其他
所有电脑、打印机及其周边设备的请购及验收均需通过信息资源部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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