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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一方有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吗

2020-09-24 来源:步旅网
法律在线 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 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 岁,那么经过“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 经消失”之后,其婚姻应转为有效。据 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 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本案中,老 张的妹妹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要 此,你作为陈某的妻子,与陈某的父母 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平等地继承 陈某的遗产。同时,你作为妻子若无其 他住房居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分 割共同遗产时,应优先考虑遗产继承人 求继承属于老张的那一部分房产。最 终,法院判决房屋归老张的妹妹所有, 同时,老张的妹妹要给付村委会为老张 中配偶一方的基本生活保障权。 支付的“五保”费用。 (王景龙李峰常亮) 无效婚姻一方有权继甬 另一方的财产吗 § .。 一。 。 . 问:3年前.我未满18周岁时与陈 某结婚,因感情不和,我们婚后一直未 要孩子。今年1月15日晚,陈某与我吵 架后出门不幸遭遇车祸身亡。陈某的父 母和我共同处理完丧事后,在分割陈某 所有的两居室楼房时,双方发生纠纷, 我同意大家共同继承,但因自己暂时无 处居住,不同意立即分割。而陈某的父 母则认为,我与他儿子结婚时未满l8 周岁,是隐瞒真实年龄、弄虚作假骗取 结婚证的,应属于无效婚姻。请问:无 效婚姻一方有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四) 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但 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 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 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你与陈某结婚时虽未满20 周岁(女性法定结婚年龄起线点),但 如果陈某死亡时,你已经超过20周 (杨学友) 广一——1 文夫私自借款 ’ ;离婚后妻子也要背债吗 案情:高女士和孙某于2002年在 农村登记结婚。在家务农2年后,夫妻 双双进城打工并定居下来。由于两人 都忙于挣钱.沟通越来越少,虽然经 济条件一天比一天好,夫妻感情却慢 慢变淡了。2015年7月.两人到民政部 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涉及 债务处理问题。离婚后,高女士搬出 去单独居住 不久前.高女士突然接到法院的传 票,说是前夫孙某曾在2014年8月向朋 友耿某借款12万元,并打有借条,现 在耿某起诉要求孙某和高女士共同偿还 该笔债务。高女士顿时傻了眼,觉得自 己十分委屈.因为关于前夫借的这笔; 钱,她完全不知情,更不认识债权人耿 某。高女士认为,孙某借的这12万元 根本就没有拿回家里花一分一厘,况且 现在两人都离婚了,还要她背债,完全 没有道理。那么。高女士对前夫所负的 债务是否要共同偿还呢? 律师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6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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