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兹确认甲方公司与乙方(代缴社保服务提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公司的员工社会保险代缴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1.为确保甲方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合规代缴,提高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
2.明确甲方公司与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协议双方的权益。
二、协议内容
1.甲方公司将委托乙方就甲方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代缴事宜进行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乙方将全面负责甲方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代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及变更甲方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代缴社会保险费用,查询和解答甲方公司员工社会保险问题等。
3.甲方公司将按照乙方提供的企业员工社会保险代缴服务费用
标准及时支付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凭证。
三、协议期限
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协议之日止。
四、协议的履行与解除
1.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并互相提供必要的协助。
2.如一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发生违约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补救违约行为。
3.双方应保守协议内容以及甲方公司员工的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
4.除非双方同意解除协议,否则在协议到期前90天,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缴社保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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