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审判工作 力促社会和谐
——宝丰法院荣记省高院集体二等功纪实
日前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井慧宝,从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表彰大会上,捧回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集体二等功”的奖牌。这沉甸甸的奖牌,凝结着该院干警的辛勤汗水和不懈追求;见证着干警顽强拼搏、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艰辛历程;彰显着干警超人的才智和不凡的业绩。
历史的车轮转动到21世纪的今天,法院的审判工作怎样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才能为人民群众营造出平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经济建设、民生工作、和谐社会发展?这是近年来宝丰县人民法院着力探讨、积极实践的重大课题。为此,该院围绕能动司法、创新管理、提升质效、改进作风四条主线,努力建设“服务型、公信型、廉洁型、和谐型”一流法院,在审判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骄人成绩。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省花园式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在全市法院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中,2008年名列第二,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通令嘉奖;2009年该院28个单项工作有17项获得第一,总评荣获第一名。日前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有8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1人次受到市级表彰。该院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
能动司法保稳定 强化调解促和谐
在宝丰法院法官的心目中,公正司法、依法调解已成为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无言承诺的社会责任。他们把通过一件件案件的审理和公正地依法调解,化解矛盾、实现和解、消除仇恨、促进和谐,践行于审判过程的始终。
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司法和谐”的理念,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围绕这一目标,宝丰法院党组大胆改革,勇于创新。2007年7月,他们经过充分调研,进行机构改革,将原来三个民事审判庭改为民事审判庭,民事调解庭和涉诉信访局。民事调解庭专职从事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规定除人民法庭辖区内的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先由民事调解庭进行调解,期限为一个月,在不能调解时再将案件转入民事审判庭审理,以最大的限度将可调、能调的案件全部及时予以调解解决,使诉讼双方及早从诉累中解脱出来,达到节省诉讼资源,和谐解决纠纷的目的。 俗话说:“一年官司十年仇”。在对薄公堂,对与错的判决执行后,可能纠纷本身的争执已画上了句号,但纠纷双方当事人却往往留下长久的仇恨,这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形象。为此该院积极探索和谐审判的新方法、新思路。狠抓源头治理,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不断加强调解工
作,先后制定了《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内部工作制度,要求只要案件存在和解、协调的可能性,都要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同时在保证正常办案经费的基础上,规定每调解、和解或协调一起案件,补助120元,以此来激发法官调解工作热情。2009年,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调解年”活动,该院召开了“调解工作专题研讨暨经验交流会”,组织法官对工作中积累的调解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出了“六必须”和“九心”调解法并在全院推广;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41名品行良好、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在开展的调解百日竞赛活动中,鼓励和倡导“零判决”,积级引导法官最大限度地通过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从而开创了具有宝丰特色的调解新途径。
天平闪耀促和谐,能动司法结硕果。宝丰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自民事调解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93起,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905起,调撤率达到91.1%; 涉诉信访局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182人(次),通过调解,使初访信访的接待成功率达98%,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率达到90%。其中2009年以来刑事附带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6.9%,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0.6%,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与此对应的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明显下降,2008、2009两年受理894起执行案件,与2006、2007两年的1302件相比,下降了31.3%,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创新特困救助办法 创立廉政保证机制
改革创新是法院工作的动力之源。创新是发展的关键,这其中管理创新尤为重要。然而,如何才能创新管理方式?宝丰法院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创新特困救助办法。2006年,宝丰法院在对涉执信访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执行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或已死亡或无能力给付,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属于特困户,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极容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针对此种情况,该院积极探索解决途径,利用多种渠道筹措专项资金,于同年4月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内率先创设并实施了特困申请人救助金制度,专门救助那些因被执行人无力赔偿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该院自救助金制度运行以来,共向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人及部分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信访人发放救助金160余人(次),累计金额1712270元,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特困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化解了一批涉执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报道后,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了很大反响。在2006年全省执行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市中院将此情况进行了专题介绍,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系统予以推广。 创立廉政保证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是司法事业成败的关键,是人
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警示教育、廉政承诺、五条禁令等常规措施无疑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如何才能进一步增加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济成本,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纪行为的“不愿为”机制?该院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创造性地实行了《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制度规定,由干警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院内再匹配同额款项注入干警个人账户。如干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则视不同情况扣除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余额在干警退休时一次性支付干警。与其他类似保证金制度不同的是,该制度不但在干警违法违纪或出现审判瑕疵时具有惩罚性质,而且在干警遵纪守法时还体现出了奖励的特征,从而在制度和经济上建立了一道拒腐抗变的防线。该制度实施后的第一年中,先后有四名干警被扣除了保证金,对其他干警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之后的三年中,未再出现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扣罚保证金的现象。目前,该院干警的个人账号中保证金数额累计人均已达1万余元,大大遏制了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不断提升法官素质 确保办案质量效率
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才能确保司法公正,而这一切都需要法官素质的提升和法官品格的铸造。 近年来,宝丰法院制定了人才兴院战略,提出了“打造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的号召。该院成立了学习小组,挤出资金购置
了电脑、镭射机等学习工具,每周二、周四下午利用2个小时的时间,组织干警通过观看法律培训光盘讲座、法官培训法官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引导干警开展疑难案件评析、专题业务培训、法律业务考试等活动。对学习中成绩突出的干警,除在经济上予以奖励外,还组织他们分批到山东、延安等地先进法院参观学习。为方便干警查阅学习资料,该院筹资5万余元,购置专业书籍6000余册,订阅报刊杂志30余种,建立了图书室,并逐年对图书室书籍进行更新。同时通过读书演讲会、理论研讨会、审判业务知识竞赛、庭审观摩、速记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大练兵。对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每人批假三个月复习,给予经过考试取得资格的干警每人3000元的奖励,从而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文化层次得到提升,已有11位干警顺利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目前,40岁以下的法官全部达到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全院有150项(次)工作分别被省、市、县评为先进或优秀,10个集体先后荣立三等功,干警累计受到省、市、县表彰182人(次)。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最烦的就是办案不公,拖拖拉拉。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和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宝丰法院提出了判决案件一律要办成“铁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办成“精品案”,一般案件要办成“和谐案”的目标。为此,该院积极进行民事审判制度改革,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评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相继成立了审判质量评查领导小组、
案件质量责任认定委员会,由院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审判质量考评体系和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与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年终岗位目标奖惩等三者挂其钩来。特别是2009年,该院进一步加大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力度,出台了《关于提高法律文书质量的奖惩规定》等制度,在审监庭常规评查案件的基础上,每月再由院领导随机对当月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抽查、点评,根据案件质量的高低,对办案法官及其所在庭室给予相应的奖惩。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实行每月点评通报外,还利用学习时间定期组织审判人员进行讨论,引导干警从自身出发,在庭审质证、证据运用、法律适用上动脑筋、找原因,紧紧围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学习和交流。 为提升审判效率,该院对法官个人审判情况实施月通报制度,在对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和催办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对于超审限案件,承办法官除向党组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外,案件每超期一天对其所在庭室罚款100元。2009年在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考核中,该院名列第一。
正是由于该院多年来重视法官培养,狠抓司法管理,案件质量和效率有了质的飞跃。近五年以来,该院审、执结的13000余起案件中,二审改判率和发回率分别为6.3%和7.1%,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下降了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呈现出收案率上升、信访率下降;结案率上升、发回改判率下降;执结率上升、中止率下降;改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严管重教树形象 厚爱法官强队伍
在宝丰法院所有工作人员都知道这样一句话:“形象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在他们看来,司法形象是公正形象、高效形象、廉洁形象、文明形象、权威形象的集合。为了把这5个形象树得更牢,该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统领,先后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以“零违纪”为目标的法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等多项活动。形象意识已深深扎根在全体法官的心中,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大大增强。
“重教、严管、厚爱”是宝丰法院干部管理的秘诀。为树立法院公正形象,该院在加强对案件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队伍建设。2009年,该院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制作“五个严禁”台式提示牌,分别摆放在院领导和每位干警办公桌上,全体干警人人随身携带小卡片,将廉政格言警示牌镶嵌在办公楼过道、电梯口等显著位置,使“五个严禁”入脑入心。成立巡回督查小组,通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执行考核机制,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与法官的考核评价、晋级评优密切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浓厚的廉政氛围,使法官们行有所思、思有所感,时时绷紧廉政司法、秉公执法之弦。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该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把科学发展和人性化管理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解决干警
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组织干警体检,使他们安心工作,无后顾之忧;建立职工食堂,解决干警就餐难,使干警感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为全院干警每人配备了一部手机,每月定期发放通讯补助;每人配置了一台电脑,极大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为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该院积极与县委组织部门协调,一次性为8名干警解决了正科级职级待遇,7名干警解决了副科级职级待遇。为丰富干警业余生活,该院腾出六间办公室设置了干警娱乐室,崭新的乒乓球案、台球案,让每位干警都能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喜好进行锻炼,使干警们经常保持良好的心态和饱满地热情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润物细无声,风顺帆正扬。一系列从优侍警措施的落实,干警们切身感受到了集体的关怀和大家庭的温暖,精神风貌明显改观,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为法院谋发展,全院呈现出了比学习、比公正、比廉洁、比奉献、比争先的良好氛围。
百舸争流千帆竟,乘风破浪正远航。风清气正的宝丰县人民法院正象一艘开足马力的舰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全院干警正以金色的国徽铸就着明天的辉煌。(本报记者王长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