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国劳动争议现状 1. 劳动争议案件数高速增长;
2. 其他性质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超过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
3. 劳动者的申诉率高,胜诉率也高;
4. 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大多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 5.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依法裁决的比重进一步加大。 二、劳动争议的原因 类别 宏观 原因 原因 ①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具体经济利益差异性更加明显; ② 劳动立法及劳动法规的制定滞后且不配套; ③ 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 ④ 过去劳动关系中长期遗留问题的显性化。 微企观业 原层因 次 ①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不合理、不健全或不依合理程序制定; ② 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缺少在劳动争议管理方面的专业训练; ③ 企业改制和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劳动争议的产生; ④ 一些企业知法犯法造成劳动争议。 个人 层次 ① 贪图私利,钻企业政策空子的心理; ② 法制观念淡薄; ③ 习惯观念制约。 三、劳动争议的主要类型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劳动争议处理基本原则
1. 调解(第三方介入)、协商(当人事双方)和及时处理原则; 2.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原则,即合法原则; 3.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即公平公正原则; 4. 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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