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根子镇根子中心学校
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管理的工作制度
新的一年,我校将继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语言文学工作全面达标建设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以评促建工作,认真组织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效做好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在不断的工作中摸索经验,扎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工作目标
(一)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所有课程均使用普通话。 (二)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 (三)四十五周岁教师百分之百参加培训和测试。 (四)四十五周岁教师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测试达标。 (五)语言文字标准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结合的研究有新的突破。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贯彻政策法规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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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建立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示范校创建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氛围
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宣传力度,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一年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结合申报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评估标准,在学校内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LED显示屏、广播、黑板报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近社会热点的各类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再次掀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各种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
(三)、健立健全制度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语言文学工作全面达标建设的通知》,制定并完善了《语言文字标准化实施细则》、《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要求》、《推广普通话及规范用字的要求与监督检查制度》等。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并在“教师为主、全员参与;教学为主,全面渗透;学校为主,全方配合”的原则指导下,开展科学、生动、有序、有效的“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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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为了推进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年级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加大此项工作的力度,落实对各个年级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测和监督。
(四)、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加强拼音教学、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学校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强化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使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确保毕业前80%以上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新课程标准中对说、读的要求。凡是四十五周岁下(含四十五周岁)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保存档案,总结得失,让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校园语言,并维护语言文字宣传工作。
高州市根子镇根子中心学校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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