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硫化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之具体要求及员工应尽责任,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硫化员工保底薪资2900元/月,请假三天以上的当月以实际件资核薪。
二、生产淡季硫化员工件资不够保底,公司应补足保底薪资发放,其补足部分薪资若员工中途离职,须从薪资中扣除,若做到农历腊月则不须扣除.
三、所有员工每月总薪资扣除1%作不良损耗,若生产过程中,因操作原因造成不良品过多,则负责其罚款赔偿责任。
四、硫化生产排模必须保证公平,硫化管理人员必须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若须轮休,则按顺序轮值,无特殊原因,轮值上班不到者,其保底薪资取消,以其实际件薪核算。
五、硫化之不良品禁止私藏,必须交由品检检验统计,违者罚款50元/次。
六、硫化员工必须在鞋底内仁写上自己的工号,以方便后段作业及不良品的责任归属。
七、交班时,模具必须归位,若未做到者罚款10元/次。 八、生产过程中,鞋底毛边必须装入胶筐内,下班时打扫清洁统一装袋交到废品房.
九、所有人员薪资于每月8号发放。 十、其它未祥尽事项以实际规定为准。
显兴鞋材橡胶车间
201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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