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减持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分析——基于大小非减持税务稽查的思考
2024-01-31
来源:步旅网
制度解读I POLICY INTERPRETATION 大小非减持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分析 ——基于大小非减持税务稽查的思考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王宝田 广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王榕梓 一、大小非减持的会计核算 认购权证的记录,然后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股权分置流通 企业以“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核算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和以“应付权证”科目核算企业为 权”,贷记“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4)以发行认购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并且是公司将认购权 证以一定价格出售给流通股股东的,在流通股股东认购并支付权 取得流通权而发行权证的价值。“股权分置流通权”项目在企业资 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资产项目内单独填列,“应付权证”项目在企业 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项目内单独填列。 (一)非流通股股东(下称股东)取得非流通股流通权时的会 证价款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到 的金额),贷记“应付权证”。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向公司购 买股份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按照收到的价 款)、“股权分置流通权”(按照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 计核算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公司根据经批准的股改方 案,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为对价的,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股 “应付权证”(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 额)、“投资收益”(按照借贷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减少 股份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按照借贷 差额)。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 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应付权 证”(应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额)、“股 权分置流通权”(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其 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以送股或缩股方式取得的流通权。根据经批准的股改方 案,以送股或缩股的方式作为对价的,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 “股权分置流通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司送股或缩股部 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以发行认购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并且是公司将认购权 证直接送给流通股股东的,公司首先在备查登记簿中记录相关认 购权证事项,然后在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向企业购买股份 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按照公司实际收到的 价款)、“股权分置流通权”(按照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 权分置流通权”(按照借贷差额),贷记“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支付 的金额)。认购权证存续期满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应付 权证”(该科目余额),贷记“股权分置流通权”(以余额冲减至零为 限)、“资本公积”(从“应付权证”科目余额转入的,即借贷差额)。 (5)以发行认沽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并且是将认沽权证直 接送给流通股股东的,公司对发行的认沽权证在相关备查登记簿 中予以登记,然后在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将股份出售给企 业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按行权价高 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借贷差额),贷记 “银行存款”(按照支付的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借贷差 额)。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高于股 额)、“投资收益”(按照借贷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减少 股份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按照借贷 差额)。认购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购权,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 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公司首先在备查登记簿中注销相关 未来适用法,无法对报告年度的报表进行操作。(3)针对上市公司 滥用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公 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其用意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解读:(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无论 同一控制下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相关费 司财务信息的更正行为,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及时, 同时使外部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获悉相关的财务信息,对上市公 用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自溢价发行收入即“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规定: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人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 司最终的财务结果做出合理的判断,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问题3: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 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 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 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进行了修订,简化了证券交易费用的会计处 理,将发行交易费用计人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成本,体 现了历史成本原则。(2)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 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不属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相关的直接费用,应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 (编辑熊年春) 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 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 财佘通孔-综合2ol0年第l0期I上) 制度解读I POLICY INTERPRETATION 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首先在备查登记簿中注销相关认沽权 其中,限售股计税基础是指大小非取得限售股时的买入价及 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的合计数;合理税费是指大小非减持 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二)大小非减持的限售流通股计税基础的确定大小非减持 证的记录,然后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股权分置流通权”(按 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6)以发行认沽权证方式取得的流通权,并且是将认沽权证以 一定价格出售给流通股股东的,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银行 时,纳税人应该及时地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系统完整的、客观 真实的限售股计税基础原值凭证。对限售股计税基础的确定,不要 简单地认为我国普通股股票一般情况下是每股面值为1元,还应该 充分考虑公司上市时缩股情况、股改完成后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 (或大小非减持日)期间由原非流通股股份孳生的送、转股情况,以 及纳税人有偿获得的国有股的转配售股份情况。缩股改变的是股 存款”(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应付权证”。认沽权证持有人 行使出售权,将股份出售给企业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股 权分置流通权”(按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应付权证” (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例计算的金额)、“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借贷差额),贷记“银行存款”(按照支付的价款)、“交易 性金融资产”(按照借贷差额)。认沽权证持有人行使出售权,要求 数,不会改变总股本(全部股票的计税基础),但是缩股会使每股的 以现金结算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股东做如下 会计处理:借记“应付权证”(按照行权部分对应全部发行权证的比 例计算的金额)、“股权分置流通权”(按照借贷差额),贷记“银行存 款”(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认沽权证存续期满,公司的会计处理 方法与认购权证存续期满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 (7)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或派发股票股利形成的股份,送 给流通股股东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首先,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派发 红股),贷记“股本”。股东的会计核算与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 会计处理方法相同。 (8)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替上市 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取得的流通权,股东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 “股权分置流通权”(按照注入资产、豁免债务、承担债务的账面价 值),贷记“相关资产或负债”。 (二)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被出售(即大小非减持)的会计核 算上市公司取得的流通权,日常不进行账目结转,一般情况下也 不计提减值准备,待大小非减持时,公司再按大小非减持的部分按 比例予以账目结转。上市公司大小非减持时,股东做如下会计处 理: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按照收到的金额)、“投资收 益”(按照借贷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出售股份部分对 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按照借贷差额);同时, 借记“投资收益”(按照应结转的股权分置流通权成本),贷记“股权 分置流通权”。 二、大小非减持的税务处理 上市公司股改对价补偿,至少涉及到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 东和上市公司三方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问题。本文仅探讨大小 非减持的税务处理。 (一)大小非减持的限售流通股范围的确定大小非减持的限 售流通股包括: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 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 份孳生的送、转股,同时还包括在此期间法人股股东、自然人股东 有偿获得的国家法人为减持而进行的国有股的转配售股份。不包 括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 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 份孳生的送、转股。大4,tB减持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 大小非减持实际取得的收入,减去与之匹配的限售股计税基础和 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大小非减持收入一(限售股计税基础+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计税基础提高;送、转股改变的也是股数,总股本(全部股票的计税 基础)不会改变,但是送、转股会使每股的计税基础降低;纳税人有 偿获得的国有股的转配售股份的原始计税基础,应该是当时的买 入价及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的合计数,而大小非减持时的 计税基础的确定,同样要考虑股改完成后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或 大小非减持日)期间由原非流通股股份孳生的送、转股情况。 因此,要合理确定大小非减持的限售股计税基础,需要纳税人 (即大小非减持者)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限售股交易明细记录,包 括限售股每笔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成交金 额、佣金、印花税、过户费和其他费用等信息。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计税基础原始凭证 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计税基础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大小非 减持转让收入(或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的15%核定 限售股计税基础及合理税费。 (三)大小非减持的所得税征收管理(1)大4,tB减持,其转让 所得依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税,如果纳税人是自然人则按 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是法人则按2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小非减持以大小非(即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 义务人,以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 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如 果纳税人除了持有大小非外还持有该股的流通股,其股票转让所 得,按照大小非减持优先原则处理,换言之,就是转让股票视同为 先转让大小非,按大小非减持的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或企业所 得税。(3)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 际成本(计税基础+合理税费)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 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 月1日起3个月内,到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请, 办理清算申报事宜,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审核确认后, 按照规定重新计算应纳税额,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低于预扣预缴 的部分,税务机关应予以退还;高于预扣预缴的部分,纳税人应补 缴税款,并办理退(补)税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期限届满后税务机关不再办理。 因此,企业财会人员要正确反映大小非减持情况,并依法诚信 纳税,否则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N[2010123号。 (编辑熊年春) 财佘通孔・综合zolo@ ̄l0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