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办法
为保障我校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管理职责
1。系是在二级学院领导下的基层教学组织,对专业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负有直接职责;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是负责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课程标准与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定、专业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档案建设、教学文件资料建设、专业教育及教学改革研究、学生发展成长状况和专业评价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二级学院是系的教学主管部门,对各系保证专业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负有监控管理职责;学院督导在二级学院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教务处是全校教学组织管理部门,对各学院专业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负有管理服务与保障和监控的职责。
4.教学评鉴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主管部门,对各学院专业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管理负有监督评估职责;学校督导在教学评鉴中心指导、协调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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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位授予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新专业设置进行监控,加强新专业设置需求调研和论证环节的监督检查,从源头把好专业建设关,确保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
2。专业日常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检查。
3。对未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加强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保证专业教学条件、专业教学质量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
4.对取得学位授予权专业的学位授予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保证专业学位授予质量。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覆盖教学全过程,侧重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情况检查。期初进行校、院二级开学教学准备检查;期中进行校、院二级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期末进行校、院二级考试工作检查。
(2)评鉴中心协调校、院二级督导加强日常听课,跟踪教师课堂教学状态。重点跟踪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和教学上学生有意见的教师,帮助指导这些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评鉴中心通过学生信息员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及教学条件等状态的意见建议,将收集的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汇报,并跟踪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2.定期检查
(1)对未取得学士学位授权新办专业,评鉴中心进行一次新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根据专业教育标准、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方案,采取查阅教学基本文件、教学材料、问卷调查和现场考察等形式,按照《广东白云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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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办专业的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保证专业教学质量。
(3)教务处要经常了解新办专业条件建设和教学运行情况,协调教学实践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新办专业实验实训实习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日常教学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保证新办专业教学条件满足教学需要、教学状态运行平稳。
(4)在第一届本科毕业当年,按照省学位办要求,由学校评鉴中心负责,对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进行严格审核,并报省学位办备案.为保证审核质量,尽可能采取现场评估形式,并聘请一定数量校外专家参与评审。对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未获通过的专业,要加强指导,查找问题,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5)对取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鉴中心每两年对专业学位授予情况进行一次跟踪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监控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和授予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专业学位授予质量不断提高。
3.专项检查。
(1)每年在学校设置新专业时,评鉴中心对专业设置论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针对专业教与学情况、教学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第四条 监督保障主要措施
1.制定专业教育标准.专业教育标准是专业教育的顶层设计,要充分体现我校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学校实际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精心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办学条件建设标准,为专业建设和专业教育质量评估提供依据。
2.制定专业课程标准.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课程教学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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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培养的中心任务,制定专业课程标准有利于提高课程建设水平、课程建设质量和课程教学质量,有利于课程建设检查与评估,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3.加强新办专业建设。依据专业教育标准,加大新办专业经费投入力度,加快专业实验实训实习等基本教学条件建设步伐,完善专业基本教学条件,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4。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办学的主体,教师队伍建设是实施专业教育最核心的保障条件,特别是新办专业教师的引进与培养,要加大教师引进力度和培养培训力度,解决民办大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稳定的瓶颈问题,建设一支稳定、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和科学研究能力强,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
5。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为适应应用技术大学需要,加强在职教师培养培训,采取送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方式,促使教师熟悉专业相关行业企业背景、生产经营、工艺流程、技术革新等情况,提高教师专业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指导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6.建立专业教学质量年度评估与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信息收集、分析、改进、提高的良性教学质量管理运行机制,要求各专业对年度教学质量进行自评、总结,提交专业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使专业教育良性发展。
7。建立激励机制。将专业建设水平、专业教学质量和专业学位授予质量情况纳入教师、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组织管理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称评聘、薪酬、奖惩挂钩,确保专业办学水平、学士学位授予水平和高层次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学评鉴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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