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计量器具、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化,使其精度、准确度满足测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在使用计量器具及测量仪器、设备时的使用、检定或校验、保养、报废的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由部门专(兼)职计量员具体实施,由标准化计量管理室归口管理并监督检查。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计量器具:能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如生产现场及各部门使用的秤、天平、仪器、仪表及各种设备的控制指示仪表等。
第五条 工作计量器具:指已履行本规定中规定的有关手续,在检定或校验有效期内正在使用现场中正常使用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 使用现场:指包括生产车间、辅助车间、科研室、工艺室、检验室、仓库及其他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
第三章 方法与要求
第七条 各种登记入册的计量器具都要建立台帐,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设备编号、生产厂家、采购日期、检定(校验)日期、使用现场、保管(使用)人、情况变动记录。
第八条 根据计量器具的精度及保证产品质量作用程度,采取保证重点、分级管理的方式。
A级:公司标准级计量器具。
B级:读取计量数据且有精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C级:除A、B级以外的计量器具。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有统一、明确的标识签,标识签的内容为:检定时间、器具编号、保管人。
第十条 计量器具的流转要符合《计量器具的流转程序规定》(见附录A)。 第十一条 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修理要符合《计量器具的使用、修理管理规定》(见
附录B)。
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要定期校验或检定,其程序要符合《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规定》,(见附录C),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第十三条 计量器具的退库、封存、报废管理要符合《计量器具退库、封存、报废管理规定》(见附录D)。
第十四条 各部门兼职计量员配合现场检验员根据标准负责抽验内容为: (一) 示值、砝码、秤砣的准确度。 (二) 计量器具的灵敏度。
(三) 计量器具在使用中的规范程度。 (四) 使用环境、状态。
第十五条 计量器具使用人必须认真、完整地保管该计量器具的原始记录及其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自制计量器具须经试用,并由技术部设计人员提供完整的使用、检定、维护等技术资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投入使用,并与外购计量器具一样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七条 无正当理由损坏、丢失计量器具或零配件时,对责任人按《计量器具保管、保养(洁)规定及处罚办法》规定处罚(见附录E)。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附录A、B、C、D、E为本规定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管理效能。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标准化计量管理室制订、解释和监督检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原有相同或类似的规章制度和与之相抵触的规定自行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A
计量器具的流转程序规定
一. 计量器具的流转过程为:
购置计划 购置
检定
修理 记帐建卡
入库记帐 报废
领用 保养 销帐户
降级使用 财务处理
二. 计量器具由技术部提出满足测量参数、测量能力指数(MCP值)要求的仪器名称及型
号,做购置计划,报技术总监审批,批准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采购部购买,同时报计量管理室备案。
三. 计量器具购进后,采购员报计量管理室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计
量管理室建立台帐。凡未报计量管理室备案或先买后报的计量器具,计量管理室一律不予验收或办理建帐检定等手续。领导特批者除外。
四. 领用部门在使用计量器具前要按规定进行检定、校验,由计量管理室联系送检事宜,
检定后使用。
五. 附:计量器具清单、计量器具登记卡。
JS-JL/BD---01
计 量 器 具 清 单
年 月 日
序 号 器具 名称 型号 等级 规格 精度 生产 厂家 出厂 编号 使用部位 或设备名称 购入 日期 (量程) (最小读数) 数量 检/校验日期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保管人 制表人: 部门经理: 注:本单由计量管理室管理,一式两份,计量管理室与使用部门各执一份。
计量器具登记卡
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测量范围 分度值 精度等级 制造厂名 出厂编号 备 注 器具编号 价值(元) 存放地点 使用者 启用日期 检定单位 检定周期 年 月 日 注:本卡由计量管理室管理。
附录B
计量器具的使用、修理管理规定
一. 各部门设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日常计量器具的保养、保管、报修报废等工作。 二. 使用者须严格按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操作,如有必要应当培训,持证上岗。 三. 使用其他部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该部门有关人员同意并代为测量。
四. 每次使用计量器具前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计量器具,并检查准确性情况,有异
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兼职计量员报告,如有隐瞒,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 不允许出现下列情况:
(一) 同型号的计量器具零部件互换使用,如秤砣; (二) 有可能产生损坏计量器具的操作或行为; (三) 随便移动位置(指专用及精密仪器);
(四) 各种天平、秤的加码,称重时用力或动作过猛; (五) 工作环境差,有污染、腐蚀器具的气体、液体等; (六) 超出检定有效期使用,满度或超测量量程使用。
六. 各部门兼职计量员必须对在检定有效期内出现计量器具损坏、超差、停用、报废等
情况要及时提出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计量管理室鉴定提出处理意见,而后报技术总监批准。
七. 送修或送检的计量器具,需经计量管理室或有资格的专业人员认定,由下列人员送
达:
(一) 检测仪器、开发用试验设备上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负责; (二) 电、热、力控制用仪表、仪器由专业人员负责; (三) 生产部门、库管部门的秤类由设备器具维修人员负责。
八. 秤类器具出现故障,必须经设备维修人员鉴定是自购件维修还是外修。 九. 附:计量器具送检/修通知单。
计量器具送检/修通知单
部门: 根据计量器具周期年检计划,你部下列器具被列为本月检定/维修器具,请按本单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送检/修所定器具。送检/修时,请携带此单。 标准化计量管理室 年 月 日 序 号 器具 名称 规格 型号 出厂 编号 数量 送达 日期 送达 地点 外观清洁要求 送检人 备注 制单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注:本单一式两份,计量管理室填全项目后留存一份,另一份报送检/修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在检定/维修、送检/修上打“√”注明。
附录C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规定
一. 对计量器具进行校验或检定是保证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精度的重要措施。 二. 公司现有计量器具的种类分为:A、B、C三级。其中,A、B两级计量器具规定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A级:公司标准级计量器具,范围包括:标准砝码类、自校验用标准仪器、仪表类。 B级:读取计量数据且有精度要求计量器具,范围包括:秤类、分析检测仪器、压力表(或传感件)、测温仪(或传感件)、流量计、精度容器、流体计量仪、定量包装机、电度表、水表、读数显微镜、标准物质(试剂)、真空压力表、在线设备上的传感器(件)、数字控制仪表(时间、转数)、其它用于计量结算用的计量器具。 C级:除A、B级外的计量器具,虽有读数但无精度要求,只作为一般检查、指示用的仪表类及国家计量部门允许的一次检定后使用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低值易耗的玻璃器皿,万用表、电流表、电压表、钢尺类、真空表、压力表(附安全阀装置的)。
三. 属于国家强检计量器具,按年检计划每年与行政计量站联系检定。
四. 属于实验用仪器、仪表等根据情况由专业人员设定校验周期,保证测量量值的准确。 五. 计量器具送检应尽量以不影响生产为前提,且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六. 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日程表。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日程表
检定日程 序 号 名 称 精 度 检 定 部 门 检 定 周 期 使 用 部 门 实际检定日期 计划检定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由计量管理室管理。
附录D
计量器具退库、封存、报废管理规定
一. 因使用情况变化,计量器具性能不符需求造成器具闲置或剩余时,由部门计量员制
表上报计量管理室,办理退库手续以便计量管理室合理调配使用。
二. 凡无故不按时送检的、损坏而不及时报修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室封存于使用部
门,处理后由计量管理室启封。
三. 凡申请报废的计量器具须经计量管理室判定或计量站鉴定,情况属实由计量管理室
报请技术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四.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失准,导致修理或报废时,视情况追究使用人及
部门兼职计量员的责任。
五. 降级使用和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有明确、统一的标识签。
六. 报废的计量器具计量管理室负责销帐,退库后集中放置并悬挂标识签。 七. 附:计量器具退库/封存/报废申请单。
计量器具退库/封存/报废申请单
类别: 退库□ 封存□ 报废□ 申请部门 序 号 器具 名称 型号 规格 出厂 编号 申请人 安装部位 或设备名称 使用者 申请日期 申请 原因 备注 部门负责人意见 计量管理室主管意见 技术总监意见 注:本单一式三份,由申请部门填写后报计量管理室,计量管理室主管与技术总监签字后计量管理室留存一份,返申请部门一份。作报废时,报财务核算部一份。备注要注明责任原因。
附录E
计量器具保管、保养(洁)规定及处罚办法
一. 计量器具使用人和部门兼职计量员必须坚决贯彻爱护公司财产,文明使用、保养(保
洁)计量器具的规定,不准无故损坏或丢失计量器具及其配件。
二. 对计量器具及其配件(尤其是磅秤类)的管理要严格遵守使用部位、使用人员范围
相对固定并由部门计量员或其指定人员负责日常保管、保养(保洁)工作。计量器具保管人名单由部门计量员制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计量管理室备案。凡不备案的部门,该部门计量器具一律视为由部门经理承担保管、保养(保洁)责任。 三. 坚持每秤使用专用的配套秤砣进行计量操作,不允许秤之间串砣,尤其是不同规格
的秤之间,不允许砣架上混有非本秤规格的砣。
四. 秤类做到每日使用后立即保洁,达到砣和秤杆上没有可见的粉、油剂等污渍残迹,
以防造成砣或秤杆质量变化引起称量失准。
五.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无故损坏丢失者并处赔偿。 (一) 凡因每日保洁不认真、不彻底,秤或砣有污物,甚至影响准确称量时,给予行
政批评,连续两次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 凡因个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计量器具及其配件损坏、丢失者,除由责任人按
原价赔偿外,并处1—3倍的罚款。责任不清时,由保管人和部门负责人(或当日带班人)按6:4比例共同承担。
六. 处罚执行: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计量管理室同时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