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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2020-03-02 来源:步旅网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使招商部的工作有条理有计划的实施执行,不断提高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约束、规范招商人员的招商行为活动,合理调动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有效的保持团队的团结稳定性,达到项目预期的招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商人员考核制度依据 1.招商首问责任制

招商首问责任制中规定的首问责任人是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的招商人员,首问责任制是招商人员职、权、责明确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避免在招商工作中出现推诿条理不清的现象,使招商部有良好的跟进服务制度,有必要贯彻首问责任制并进行考核。 2.招商日记制度

招商人员实行招商日记制度,对每日招商工作情况做详尽记录。招商部每星期进行一至两次的抽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3.外出招商汇报制度

招商人员外出招商期间,必须每天一次向招商部汇报招商动态。对信息实行记分考核,并设计明确的标准。 4.招商人员业绩考核制度

所谓业绩考核,就是指对招商人员的提成及奖金与招商业绩相挂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招商人员实行双重考核,分别以月

度、季度或年度为单位,对招商人员的硬指标和软指标进行双重考核。

招商人员业绩考核硬指标

当月完成的招商项目和实际招商金额,已完成的招商项目总量和

累计招商金额。

招商人员业绩考核软指标

招商人员月度工作重点完成质量。包括月度工作项目数量、工作难度,完成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软性的工作指标,其中特别需要提出招商人员的创新工作精神。 5.招商现场管理制度

招商现场管理制度考核主要参照招商部日常工作要求及考勤管理规定细则等要求进行考核。

二.招商奖惩制度 1.招商的奖惩制度的建立

1)实行严格的制度化操作,避免人治的现象。

2)奖励不一定仅体现在金钱上,还可以从精神层面上来兑现。 3)本部门的奖惩制度在坚持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下,做出补充。 4)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部门的所有员工。 2.考核办法

1) 工作完成任务的认定

(1)进入商场的业户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

(2)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 (3)租金或相关费用收取到位。

2)每月每人按10套考核,超额完成任务可以接转下月指标。 3)每月超额完成任务招商业绩第一名者,奖励200元。 4)上月任务没有完成的,下月指标中超额完成的补发上月扣发的工资和补贴。

5)没有完成任务的 ,并且业绩考核最后一名者,处以罚金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6)实行末尾淘汰制,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任务,并且业绩排名在最后的一名者,公司予以劝退。

7)客户中途退房没有达到经营期限的,提成取消。。 8)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获得经济效益的按收益给于重奖。

9)利用公司资源、自行进行交易的或克扣、索要业户回扣、提成的,除扣除工资外,没收非法收入,按情节轻重予以除名、追究法律责任。

10)考核兑现:当月奖惩在当月发工资时兑现,招商提成根据完成的情况按月予以兑现。 3.招商部奖惩细则

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公开表扬。 1) 热心服务,受客户表扬者; 2) 义务接待认真者;

3) 每月招商业绩前二名者;

4)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注重业务学习者; 5) 积极为公司拓展业务者; 6)注重自身形象礼仪者;

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罚:轻微过失(罚金50--100元/次) 1.客户进门时,值班招商人员未主动起立迎接;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对顾客不理不睬,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

2.工作时间带无关人员到招商部。

3.值班或当班时聊天、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营业厅内吸烟;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睡觉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 4.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5.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6.不按照按顺序接待客户,挑客户、抢客户者。 7.未经同意擅自对客户承诺者。

重大过失(罚金100--200元每/人),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处罚,直至辞退。

1.对客人、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骚扰客户。

2.当班时饮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工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严重影响工作,

4.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 5.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6.、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 7.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未服从领导协调安排。

8.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或礼物; 要求客户代办私事, 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

9.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10.若价格签错者,每次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签字者自行承担;

11.伪造客户登记者(在公众登记本);

12.未自行核对租控,将房号租重,如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13.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14.服务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15.、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16.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7.在招商部内与同事之间争斗者;

18.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19.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

20.未经公司许可,私自代已租客户转租者; 21.恶意抢客者.

注:罚款所得一律在员工工资内扣除,作为团队活动基金,主要用于本项组的小组活动费用。

员工或团体所受各种奖、罚,一律记入档案,作为人事考评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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