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工程名称:郑州经开区瑞绣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单位:XXX 交底部位:11#楼塔吊
工种:塔吊操作工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穿戴好自己的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作业中大家要相互配合,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一、塔吊附着:
1.塔吊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吊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执行。如有变动,应另行设计。
2.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3.塔身高出附墙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4.装设附墙前,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的垂直度,并应采用附墙进行调整。要求: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自由端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5.附墙的安装租赁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作业工人必须为专业工人,持证上岗。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尤其是在塔身操作平台操作的工人),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6.附墙螺栓必须采用双螺帽。
7.塔吊附墙杆件的吊运必须设有专人指挥。
8.禁止附墙杆件和外架相接触,以避免因塔吊的巨大水平荷载传导外架上,导致外架变形。
9.因安装附墙而拆除的安全网和移动的外架钢管在安装附墙完毕后,应进行恢复和紧固。
10.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附墙。
11.做好有关资料,例如垂直偏差测量记录等。 12.本交底是项目部向塔吊租赁单位塔吊管理人员进行的交底。塔吊租赁单位必须在每次塔吊附墙前向其作业工人根据本交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适当补充进行书面交底。
二、塔吊顶升:
1.吊装指挥信号必须统一。
2.指挥应以一人为主。吊件在地面时,应以地面指挥为主;吊件在高空时,应以高空指挥为主。
3.起吊时吊臂下方、吊件及吊臂的回转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上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如有人进入其下方工作,下方人员必须先与上方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方可进入。
5.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听从指挥。高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地面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名职务接受交底时间
6、在进行顶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同时,电源、纵液压系统以及坚固塔身螺栓等必须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操作平台,也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和其他电器设备。
7、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作业,必须确保有充分的照明。
8、只有在四级风以下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顶升作业。如果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增大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坚固螺栓,使上下塔身连成一体。
9、在进行顶升前,必须先放松电缆。而在顶升结束后,则需要将电缆捆在塔身上。
10、在进行顶升作业时,必须将回转部分刹住,以保持吊臂沿引进梁平衡臂及顶升油缸的正上方位置。严禁进行回转或其他动作。
11、如果在顶升过程中遇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之前,不得继续作业。
12、每次完成顶升作业后,必须进行收尾检查工作。这包括确保各种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坚固、爬升套架的滚轮和塔身间有足够的间隙、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以及液压系统的电源已切断。
13、在进行顶升作业前,应先将液压缸代荷顶起10-15cm,并停止操作。然后,观察是否有下滑现象。只有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职务。接受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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