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医院协会《2009-2010年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 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 、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 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
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科。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院办公室。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具体见附件,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相关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相关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六、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处罚。
3、医院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每年由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
石屏县人民医院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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