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锁定九大领域
《 人民日报 》( 2013年07月11日 01 版)
制图:张芳曼 本报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丁汀)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 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国务院要求,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工作安排》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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