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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

2021-07-28 来源:步旅网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

融合的思考

摘要: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个行业同样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得以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属于十分重要的基础,对国有企业发展发挥着关键性的影响作用,对两者加以有机融合,能够更好的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所以,国有企业务必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加以重点关注,促进两者有机融合,以此促进国有企业稳定良好发展。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进行了分析,旨在为有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融合

前言:思政整治工作作为党的重要优势与优良传统,成为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落实党的领导的关键举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其工作开展则适宜政治工作为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均发挥着关键性的影响作用,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发展。所以,国有企业务必提高重视程度,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加以重点关注,促进两者有机融合,以此促进国有企业稳定良好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思想引导

首先,以人为本。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基层员工思想观念同样随之发生改变,国有企业务必重视对思政工作加以重点关注,对工作思路做出优化创新,促使思政工作实效性能够得以真正提高。监督执纪期间,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需对尊重员工当作思政工作根本点,对理解员工当作思政工作立足点,对关心员工当作思政工作着力点,促使员工归属感、认同感与获得感得以有效提高,使其保持良好的主观能动性,更好的为企业发展奉献自身努力和贡献。针对纪检办案,不仅仅局限于案件,同样涉及到党员干部人生,通过案件调查处置,势必也会对

党员人生产生相应的影响,所以,纪检人员需对此保持高度重视。开展监督检查、立案审查等环节,避免对被调查人产生较大的对外影响,需对知晓范围作出严格控制。其次,思想引导。针对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期间,需面向全体员工,重点落实思政教育,并以党纪国法、廉政和信念教育等为主,如此,通过行为引导,促使领导者能够同大证发证保持相符,使党员能够清晰明确奋斗目标。使广大员工能够充分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提高思想认识。与此同时,需对经营、融资、贸易、资金与采购、招标等环节保持高度重视,避免出现权力、利益的交易空间。所以,应当加强警示教育,并充分结合廉政违纪违法案件,对各部门、人员等,落实反腐倡廉教育。重点落实常态化系统性教育,结合有关廉政违纪违法案件,编辑相应的企业内刊,并结合“以案说法”的方式,落实反腐倡廉教育。

二、坚持主动作为,注重工作实效

首先,重点关注“四种形体”。针对思政工作,关键在于思想源头防范与消灭违纪违法等,所以,思政教育开展,应当重视时效性,以监督工作的严格落实,为思政工作开展奠定重要基础。基于政治、全局层面,对“四种形态”做出高度认识和充分把握,贯通规纪法,连接“三不”,通过教育警醒、惩戒与挽救等,充分彰显出依靠党组织挽救大多数的要求,为执纪执法提供可靠保障,促使高质量发展得以有效推进,实现对“四种形态”的灵活有效运用,充分实现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其次,重点关注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思政教育期间,纪检监察部门需保持高度重视,对工作活动形式加以优化创新,促使思政教育特别是党风廉政教育可以实现常态化,并形成全面有效覆盖。思政工作开展,其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同审查调查对象保持互相信任息息相关,这也成为开展思政工作十分重要的着力点。开展监督工作期间,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方面,应当重点关注“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通过事实教育人、感化人,帮助有关人员实现真正改变。最后,重点关注实事求是。基于企业实际,重点落实调查研究,面对员工思想情况,对此加以科学分析,及时发现思政“症结”,有的放矢落实开展思政工作,做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使员工能够保持积极乐观心态、正确思想认识,更好的投入工作。实事求是,充分彰显出宽严相济的政策,精准统筹辩证把握案件事实,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对此做出妥善合理处置,以此为思政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开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坚持治病救人,注重过程融合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属于最为鲜明的基本特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依法、依法、依纪。首先,重视“三个效果”统一。针对思政工作而言,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思政工作也成为纪检监察部门重点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关键体现,同样属于破解拒供问题的关键法宝,鉴于此,有关方式方法,则需对此采取优化改进,为思政工作开展提供基础保障,促使其教育感化作用可以获得有效发挥。坚持分类施教,有关审查调查对象,基于其拒供心理原因,确保教育开导的科学性与针对性;坚持言之有物,谈话内容应当保证真切实际,以在案证据、纪法规范,通过释法说理,以此实现见人见事见思想;合理运用策略,注意方式方法,做到“压”、“引”“拉一把”,以此使其产生主动交代问题的内生动力。其次,重视涵养思想自觉。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其属于政治机关,应当重点关注尊重、忠诚。思政工作开展,面对办案人员,并非知识局限于单项强制灌输,应重点关注思想对话、情感交流。通过良性互动的方式,以正确引导、因人施教等方式,针对性的运用合理措施,结合证据思维,为思政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保障。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党性教育、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等,对此加以统筹运用,促使综合效应能够得以有效发挥,落实思政教育期间,重点关注释纪释法,开展执纪工作期间,重点关注传道传情,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同时,开展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全过程,应当对思政工作加以全面贯穿落实,面对各种问题,结合思想政治层面,对此作出科学分析,以思政工作的全面严格落实,使问题干部能够敬畏纪律规矩,通过理想信念、党的政策教育,使犯错人员能够得以真正转化,从内心可以认错悔错改错,实现思想净化。最后,重视联动合力。开展纪检工作期间,有关处理问题方面,应当坚持基本原则,并讲究政策,实现刚柔并济。同时,构建完善思政工作联席会议,同党建、团委与工作等部门展开密切合作。归纳整理创新案例,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培养党员干部优秀的自我教育意识,促使思政工作能够得以全面落实开展,充分融入纪检监察工作,以此促进国有企业稳定良好发展。

结论: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均发挥着关键性的影响作用,彼此融合成为重要发展趋势。所以,国有企业务必保持高度重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所具有的紧密

联系和相互作用,对两者加以充分融合,同向发力,坚定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促进国有企业稳定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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