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试析法庭话语中权势关系
2021-04-12
来源:步旅网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2 2010 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试析法庭话语中权势关系 唐怡群,杨秀珍 摘要: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视角对一场中国民事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进行了话语分析。通过法庭审判话语的言外 行为分析,揭示中国法庭审判中话语与权力的关系,进一步探讨中国法庭话语中的权势关系;分析认为,法庭话语中包 含着权力关系,而且这种权力关系是不平衡的,具有等级性。 关键词:法庭话语:言语行为:权势关系 中图分类号:D90-0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999(2010)02一O112一O2 作者简介:唐怡群(1979-),女,山东德州人,天津科技大学(天津3000222)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外国语 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杨秀珍(1949-),女,天津人,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外国语言学 及应用语言学 收稿日期:2009-09-02 法律是由语言表达的:语言是执法者开展工作的 的基础上,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了创新与完善,使其 主要工具,是法庭审判得以完成的必要手段,因此,对 更加系统化、严密化。塞尔认为,说话是一种受规则制 法庭审判话语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法与权紧密相 约的行为方式,言语行为是言语交际最基本或最小的 连。在法庭审判话语研究中,学者们不再满足于法律 单位。他发现奥斯丁对言外行为的分类有很多不足之 文本本身,而是加入了一个新的因素——权力。目前, 处,缺乏一个贯穿始终的分类标准 。按照新的标准, 国内对法庭话语与权力关系的研究,虽然仍处于萌芽 塞尔对言外行为作了重新的分类,即阐述类(repre. 阶段,但已呈现出强劲的生命力[1]。不过,笔者在研究 senta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 中发现,国内研究所用的语料基本上是经书记员转写 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E 。 的笔录.不是自然的法庭话语。本文将从言语行为理 论的视角对真实的中国法庭话语进行分析.旨在通过 二、法庭话语言语行为分析 法庭话语言外行为分析,揭示法庭审判中话语与权力 根据约翰・塞尔对言外行为的分类,笔者对一场 的关系,进一步探讨中国法庭话语中的权势关系。 中国民事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进行如下分析, 目的在于揭示中国法庭审判中话语与权力的关系。例 一、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子中的甲、乙、丙、丁分别代表审判员、原告、被告母亲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 和被告家属。 该理论最初是由约翰・奥斯丁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 (一)阐述类(representatives) 提出的,主要探索“以言行事”这一问题[2]。他首先根 这类言外行为指说话人陈述或描述他认为真实 据话语的功能区分了表述句fconstative1和施为句 的东西,它的适从方向是说话人的话语符合客观现 (performative)两类。在施为理论的基础上.他进一步提 实。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确信的,话语的命题内容取 出“言语行为三分”说[3_,即言内行为(1oeutionary act1、 决于所断言的事实。断言、宣称、陈述是这类言外行为 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1和言后行为(perloeutionary 最典型的例子。例如: act)。言内行为指说话人说出要说的话:言外行为指说 例1(甲):判决不能缓,我不管您有没有时间,法 话人在说话时,带有一定的用意:而言后行为指说话 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人的话语对听话人产生一定的效果。奥斯丁认为,人 例2(乙):东西虽然是你自己的,但设施是国家 们在说话时一般都同时实施了这三种行为。但他把研 的.是国家规定的 究重点放在言外行为上,并把言外行为分为五大类: 例3(甲):不管人家什么时候起诉,原告起诉是 裁决类(verdictives)、行使类(exercitives)、承诺类com— 人家的权利。法律不能禁止 missives)、行为类(behavitives)和阐述类(expositives)。 例4(甲):如果您不同意,这是您个人的观点、个 奥斯丁的学生约翰・塞尔在批判继承其理论思想 人的权利,我作为法官要把握一个尺度,法官不能逾 一112— 越这个原则 不同程度的承诺,主要包括许诺,威胁,保证等。它的 适从方向是让现实发生改变以适应说话人的话语。说 话人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是意图。话语的命题内容是说 话者即将做某事。例如: 例1(甲):如果您现在家里有困难,没有时间或 人员,或家里人有病,我给缓10天。 例2(甲):我给您10天.15天的时间…… 例3(甲):比如说,一般判要10天。可以缓你们 半个月,20天。 例5 f丙):你得有凭据啊。 例6 f乙1:现在的串联都是热气从上往下顶的。 例7(乙):我们维修工找过你们家。 例8 f丙):我们没有改管道,我们就把暖气片换了。 上面8个例子中。例l、2是表示断言的言外行 为;例3、4、5是表示宣称、要求的言外行为;例6、7、8 是表示陈述的言外行为。断言话语用于说话者对某一事 实进行判定或断言;宣称、要求话语用于说话者要求辨 别或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权力;而陈述话语用于陈述某一 客观事实。以上三种话语经常为法庭上各主体所使用,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承诺类言外行为的执行 者也主要是法官。法官可以在庭审的不同阶段,尤其 因为庭审中他们要宣称他们的权力.澄清他们的要 在庭审的结尾时,使用这类话语。通过执行这类言外 求,陈述相关的事实。因此,阐述类言外行为构成了法 行为,法官给予受审人将来做某事的权力。这三个例 庭审判话语的主要部分。但这类言外行为很少为法官 子中,法官分别答应被告方所提出缓判的请求.并给 所用。一般来说,法官主要用阐述类话语执行相关的 予他们回家商量的权利。 法律程序,维护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力等。 (四)表达类(expressives) (二)指令类(directives) 这类言外行为指说话人表达对现存状态的感情或态 这类言外行为指说话人不同程度地指示听话人 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它没有适从的方向,因 做某事。它的适从方向是让现实发生改变以适应说话 为说话人在表达这类行为时,既不试图改变客观现实以 人的话语。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愿望和需求。话语的 适应说话人的话语,也不希望话语符合客观现实。不过, 命题内容是让听话人做某种事情。指示、命令、建议和 话题命题内容的真实性是预先设定的。例如: 请求都是这类言外行为具体的例子。例如: 例1(丁):毕竞 ̄41"1刚结婚,小,不懂得这些事。 例1(甲):原告坐这边,被告坐这边。 例2(乙):他也不是那种人。我从1998年就开始 例2(甲):大娘,您等会,过来给签个字。 给他们家收费。他们家那大嫂子挺通情达理的。 例3(甲):您先别跟我提这些观点。不同的设计, 上面例中的说话者就某人表达了他们的情感和 不同的流量,不同的串联,水流的流向是不一样的,我 态度。应该注意到,由于法庭是寻求事实和真理的场 不去给您分析…… 所,不是表达个人情感和态度的地方,在庭审过程中 例4(甲):别咬人家!人家包得再严,人家暖气设 并不鼓励各主体表达个人情感和态度。因此.表达类 施没动.明白吗? 言外行为很少出现在法庭上。我们也注意到.法官很 例5(甲):如果您愿意回去考虑一下,也可以。你 少使用这类话语,因为法庭上,法官的话语要求客观, 把管道恢复原状以后,他再不交钱,我就判他。 严肃,确信而不应该带有个人感情色彩。 例6(甲):我跟你讲,要不你们就找一楼,让人家 (五)宣告类(declarations) 撤诉,也行。要不您就恢复原状。都行。 这类言外行为话语的说出,使世界发生了变化, 例7(丙):我再说一句行吗? 主要包括任命.宣告等。它的适从方向是客观现实符 例8 f丁):您再受累跑一趟。 合说话人的话语,同时又让话语适应客观现实。它不 上面8个例子中,例1、2是表示指示的言外行 需要真实条件。或不表达任何心理状态。这类话语所 为:例3、4是表示命令的言外行为;例5、6是表示建 表达的命题内容与客观现实是一致的。一般来说,这 议的言外行为;例7、8是表示请求的言外行为。8个 类言外行为要求有相应的机构性规约,要求说话人有 例子中,前6个是由法官发出的一些命令,给出的一 一定的权力或地位来执行这一行为。例如: 些指示和建议:后2个是被告方向法官提出的请求。 例1(甲):咱们开庭之前先说一下案子的相关情况。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庭审判中,指令类话语的使用 例2(甲):那我现在先走程序。 也是比较频繁的.而且通常由法官来执行这类言外行 例3(甲):要不咱就这样。5月8号再开庭。 为。其中,表示指示、建议和命令的话语只能由法官使 上面三个例子是法官在庭审的不同阶段所执行 用.原被告等主体只能使用一些表示请求的话语。 的宣告类言外行为。这类话语通常由法官在庭审中用 (三)承诺类(commissives) 于宣告法律程序、审判结果等。法官对于这类话语的 这类言外行为指说话人对未来的某个行为作出 (下转第117页) 最难以补偿的,中国文化里称呼系统的复杂性和对 的情感语气,尽可能的传达出原文在各个层面的信 应的西方文化中的称呼的相对简单,让这些中文传 息,防止信息的不必要的流失。 统称呼找不到对等的翻译,译者不得不取翻译的科 参考文献: 学性而放弃艺术性。 [1】Kelly,Jeanne and Nathan K.Mao.Fortress Besieged.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3. 三、结语 【2】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称呼语的翻译是翻译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难题.通 2005. 过以上对《围城》中各种称呼分析可以看出,特定社 [3]钱钟书.围城[M】.北京:三联书店,2007. 【4】肖旭月.英语呼语的礼貌标记功能[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 交语境中的称呼语往往有着丰富的意义,尽管译者已 报2003. 经尽力做到万无一失,但是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信 [5】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息流失。在翻译时,译者应该依据特定语境所提供的 [6】周明.称呼语的语用特征及其语用翻译[J].安徽大学学报, 背景信息,把握称呼语的准确语用含义.揣摩称呼者 2005(3 . (上接第113页) 他们对庭审过程几乎没有控制权。法庭上所有反映权 专职使用不仅赋予他一定的权势,也保证了庭审的秩 势的言语行为都是由法官来执行的,其他的主体只能 序和效率。 选择使用与他们权力地位相匹配的言语行为,否则, 综上所述,在塞尔所划分的五类言外行为中,阐 他们的话语会被认为是不恰当的.甚至有背于常规 述类和指令类这两种言外行为在法庭中的使用最为 的。这样一来,审判结果会对他们非常不利。 频繁,而表达类使用最少,承诺类和宣告类言外行为 居中[63。笔者认为这是与各主体在法庭上言语行为的 四、结语 目的相一致的。因为庭审中,各主体要宣称他们的权 本文作为对中国法庭话语权力研究的尝试,在一 力,澄清他们的要求,陈述相关的事;在不同的阶段, 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法庭审判的现状。但本文只是对 法官要发出命令,给出指示、宣告等;而个人情感的表 一场中国民事案件的话语进行分析.更多的语料有待 达与法庭审判话语的严肃性,公证性是相违背的。 充实。不同性质案件的审判话语需要进行对比分析, 三、中国法庭话语中权势关系 才能进一步探索中国法庭话语中的权势关系。 参考文献: 基于以上言语行为分析,笔者认为法庭话语中包 [1】廖美珍.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含着权力关系,而且这种权力关系是不平衡的,具有 [2]胡壮麟,刘润清,李延福.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等级性。法庭话语中的权力等级关系是由各参与者在 社.1988. 法庭中的地位决定的。权力地位高者不仅有问话权, [3]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ht Words[M].New York:Ox- 而且还可以运用和操纵不同的言语行为来支配和控 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制权力地位低者:而权力地位低者只能按照命令、指 【4】Searle,J.R.Speech Act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yt Press.1 969. 示回答问题。最多在争得允许的前提下彼此问问题[7]。 [5】Seade,J.R.Classiifcation of Illocutionary Acs[M].Language in 法庭审判话语的使用实质上就是话语权力的运作,它 Society,1 976,vo1.5. 在法庭审判中形成一种特定的无形的支配力量。法官 【6】施光.法庭审判话语的批评性分析[DI。南京师范大学,2008: 拥有最高权力。可以行使话语权、控制权,可以支配整 122. 个审判过程;而原被告处于权力等级关系的最低层, [7】张唯.法庭话语中的权力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