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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01-11 来源:步旅网
交通事故⼀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交通事故造成受害⼈⼀级伤残的,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均纯收⼊标准,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增加⼀岁减少⼀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关于交通事故⼀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发⽣交通事故造成受害⼈⼀级伤残的,伤残赔偿的标准如下:

(⼀)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受害⼈因伤致残但实际收⼊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作相应调整。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 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因伤致残但实际收⼊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作相应调整。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怎么办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是医院证明,⼆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内,以书⾯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的当事⼈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不包括未受伤的另⼀⽅当事⼈。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形式通知申请⼈。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依据《⼈⾝伤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发⽣交通事故造成受害⼈⼀级伤残的,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均纯收⼊标准,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增加⼀岁减少⼀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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