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 地址 项目经理 名称 劳务公司 地址 劳资管理员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考勤公示栏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人工资发放表)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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