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均按国际标准白色A4纸上交。。 2.标题
标题使用2号宋体加粗,顶行。副标居中排列,使用3号楷体,破折号占2格。
3.正文
(1)正文文字字体、字号 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 (2)正文内标题字体、字号
1级标题文字使用3号黑体,2级标题文字使用3号仿宋体加粗,3级标题文字使用3号仿宋体,标题单独成行时,均无需标点。
(3)结构层次序数、标点
第1层为“一、”,第2层为“(一)”,第3层为“1.”,第4层为“(1)”。不使用不规范的序号,如:1)、A、a等。
(4)段落
每段文字前空2格,第2行起均顶格。 (5)表格
正文中表格一般作附件,置后。小于文面半幅的,可随文就位,与正文同宽。表内字体同正文,字号可略小。
(6)数字
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落款、盖印
在正文后空2行,单位名称按印章全称。
盖印,可不写单位名称。成文日期中“○”用插入日期,不能用阿拉伯数“0”。正确为: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错误为:2010年6月9日。
6.页面设置
上2.8cm,下2.8cm,左2.5cm,右2.5cm;行距28磅。收缩行距不宜小于20磅。
7.打印及复印
(1)上下左右居中对齐,无特殊需要,版面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均匀清晰。
(2)除封面封底外,文字材料正文部分原则上要求双面打印。
(3)复印件大小统一为A4,所复内容应适当靠右,垂直居中,并留出装订线位置。所复材料应反映原件特征,如证书编号、姓名等信息,而证件封面等无特征信息的内容可不复印;如出现原件大小超过A4篇幅,可将原件进行适当缩印。
8.装订
资料装订时,直向排版的文档从左侧装订,横向排版的文档从上面装订。封面的排版尽量做到与正文排版方向一致。钉离左(上)侧边沿1cm,2个钉在上下各1/4处,钉垂直。
盟汉语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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