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工程项目概况 --------------------------------- 2 二、 监理工作范围 --------------------------------- 2 三、 监理工作内容 --------------------------------- 2 四、 监理工作目标 --------------------------------- 6 五、 监理工作依据 --------------------------------- 7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 11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 13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 17 九、监理工作程序 --------------------------------- 18 十、旁站监理方案、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8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 37 十二、监理设施 ----------------------------------- 43 十三、安全监理方案及措施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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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Ⅲ期商品住宅工程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建筑规模:59385.78M2
6、工程造价:约6250.6152万元人民币 7、预计工期:285天 8、工程介绍:
本工程位于14#地块,路交界处的西北角,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筑面积为59385.78平方米。基地呈 型。本项目由8栋五层局部、6层三单元(除92#楼2单元)的多层住宅和41栋三层联排别墅组成;其中多层:28506㎡、别墅:30879.78㎡、多层房型有M1型,M3型、M4型、M4—1型、M5型。别墅房型有T1~T6型,多层的楼号是91#~98#,别墅的楼号为72#~90#、99#~120#。工程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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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和监理合同所确定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 三、 监理工作内容 1、进度控制
1.1审核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
1.2审核施工进度网络图,分项流程图,实施目标管理,确保总进度计划实现。
1.3审批承包单位的调整进度计划。
1.4进行施工节点检查对调整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1.5在每月进度协调会,检查各分项的工序衔接和计划落实,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影响进度落实的具体问题(设计、物资供应、资金、外界干扰等)。 1.6审批承包单位延长工期的申请。
1.7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2.1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审查承包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
2.2督促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督促其实施;
2.4参与对设计单位技术管理,组织设计交底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2.5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 2.6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查和复验,监理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承包合同要求和设计规范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并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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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2.8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2.9复核已完工程实物工程量,提出调整意见,签署付款凭证; 2.10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2.11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2.12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13督促承包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2.14督促承包单位对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1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和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6制定监理所需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核对有关表格和证书,并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2.17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检测;
2.18严格质量管理,监督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并积极争创优质奖杯;
2.19审核施工总承包人提出的分包人的资质,并提出意见;2.20全面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复核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月报表,并提出书面意见;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单的签证,如涉及费用的须事先征得业主认可后予以签证;
2.21组织总承包人、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分析及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2.22参加建设工程监督署的质量验收工作;参加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考核及检查工作。 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3.1审查承包商的技术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
3.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督促承包商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消防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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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审查承包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督促承包人检查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 3.4检查承包商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3.5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栏设置。
3.6检查督促本工地的排水设施、封堵排水管道的申报手续,以及对功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其它应急设施保持畅通、安全。
3.7检查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畅通。 3.8检查督促承包商建筑垃圾在规定地点堆放。
3.9督促承包商按规定配置工地卫生设施、建立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10工程竣工验收后检查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场工作。 4、合同管理
4.1协助业主主编起草工程承包合同。
4.2参与工程承包合同谈判,完善承包合同的内容。 4.3协助业主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4.4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的预算报价 4.5审核工程的合同工期。
4.6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列出质量目标要求表。 4.7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4.8协助业主处理工程索赔事宜。
4.9监督和检查承包人现场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瑞安市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 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监理组将根据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文件,以严格的监理方法,完善承包商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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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体系;进行一丝不苟的中间检验和现场验收;重视事前预防的环节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等级。 2、进度控制目标: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
在进度控制方面,监理组要求承包商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指导承包商运用网络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路线;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利用计算机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提出进度调整计划及采取措施的建议。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3、造价控制目标:合格工程量签证。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监理组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现场实物工程量的签认。监理组的工作原则是:准确及时。验收手续必须齐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通过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协助业主把好工程费用关。复核施工总包单位工程月报及已完工程量,并提出书面意见;涉及费用的须征得招标单位签证认可方为有效。 4、文明施工目标:争取达到区、市级文明施工工地。 5、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监理组将通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和督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该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五、 监理依据
1、业主方与监理方签定的监理合同 2、业主方提供的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及说明 3、业主方与总承包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包括附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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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新版)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9、土建标准、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5)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T8-9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2000)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25-95) 《建筑抗震防类标准》 (GB50223-9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9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9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程》 (GB50007-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程》 (JGJ94-94) 《基础处理技术规程》 (DBJ08-40-94) 《基坑工程设计规程》 (DBJ08-61-97)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DGJ08-236-19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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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9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圆钢筋》 (GB13013-9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8110-9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1818-8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YB9254-95)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YB/T9256-9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3.2.2机电安装标准、规范类: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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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50155-9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140-9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96)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GB50244-95)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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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监理组织机构
公司本部 公司专家顾问组 项 目 监 理 组 进度监控 投资监控 质量监控 资料管理 土建专业组 设备专业组 地下 结构 装饰 管道监 电气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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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含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
1.1负责履行监理合同条款的执行,制定监理机构管理制度。主 持并组织监理机构日常事务,对监理项目全面负责。
1.2全面负责对外各项事宜的协调。
1.3指导、检查和协调各项监理工作,审批项目监理工程师提供 的各种文件。
1.4检查各项监理制度及监理程序的执行情况
1.5负责协助业主作好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停工窝工损失处 理和工程延续事宜。并出具实施指令文件。
1.6主持工地会议,监理例会。 1.7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决策。
1.8审定、签署向业主提交的每月监理报表。
1.9总监理工程师因故未能在现场时,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 行其职责。
2、项目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监理分工项目的质量、进度、计量监控全面 负责 ,其职责如下:
2.1项目监理工程师对分工监理项目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规 定的项目监理的各项职责。
2.2组织并实施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2.3负责审查分管项目的每月工程量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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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管工程项目有关施工设备、工艺规程、工程设备装置、施 工进度方案、措施、会同试验工程师监控有关材料、半成品、非标加工 件质量,各种配合比的审定,签发施工许可证。
2.5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包括抽验)和验收。并对质量合格的工程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接收承包人下道工序开工报告,并签署是否允许开工的意见,交总监签发后执行。
2.6准备并负责监理例会分管项目情况报告和工程各阶段质量验收资料,并作好工程阶段评估报告。
2.7对现场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并负责处理施工中一般性技术问题。 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由总监及时决策(报告和处理结果应以书面形 式完成,经总监签署后发放存档)。 2.8及时收集、整理、存档各种有关资料。
2.9每周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工作报告,包括工程情况和有关问题。
2.10各项目视工程具体特征、业主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素质、 监理业务范围等情况编制专业对口的工作职责和计划。 3、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的监理项目进行全面监理,其 职责如下:
3.1负责监理工程的全部测量监控工作。
3.2配合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实测量监控、抽检复测工作。督促施 工单位建立并复核工程各个阶段测量网点和必要的沉降观测,确保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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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精度。
3.3收集、整理、存档各种测量资料及成果。 3.4协助各项目建立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工作。 3.5每周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4、文档员职责:
4.1参加工地会议,并负责写出监理会议纪要。
4.2在工程总监和项目监理师指导下,制定各项监理制度和程序,由工程总监审批后执行。
4.3主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项工程技术资料。按工程档案 规定存档。
4.4及时发送工程各种文件、报告、报表,并负责登记。 4.5帮助工程总监收集有关报表、文件、准备有关会议文件。 5、试验监理工程师职责:
5.1监督施工单位试验室工作,审定试验室测试等级。对外委托 试验机构协助业主进行资格、等级审核。
5.2配合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的材质、半成品、非 标加工件质量进行规范、标准检验和监控。
5.3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材料、半成品、非标加工件的产品合 格证、试验、检验报告,并做出合格审定分析,及时向相关监理师反馈 质量信息。
5.4监控分析原材料、辅料质量的抽查工作,审定施工配合比及 生产工艺、规程。配合项目监理实施施工监督和抽检,提供现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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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试验的数理统计资料和变化情况,签发合格使用证明。
5.5按月向总监理师和业主提交材料、半成品、非标加工件质量 试验报告等情况的分析报告和监理例会报告。
5.6完成经总监批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提交报告。
5.7制定材料和产品跟踪检测、控制(在项目和专业监理协助下完 成)。总监或项目监理认可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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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由于本工程施工工期较紧,各单位工程同时开工,因此监理组人员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对各专业的需要进行调整。
注: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正常跟踪值班外,现场保证每天有1名监理24小时值班,使工程建设在监理的持续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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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使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有序地进行,项目实施的各方能充分地互相协调工作,最后能达到预期的项目控制目标,特制定十个监理工作流程。
(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流程
组建监理班子进驻施工现场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
实施工程监理
组织工程初验
编写工程评估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施工阶段监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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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方确定总承包方或者总包方确定分包方工作的流程 资格预审 施工方(总包方或分包方)
申报8 业主方 磋商 监理方 否 可
招投标或邀标
可 现场考察 可 合同谈判 可 签定合同
该工程流程主要是协助和配合业主方或总包方选择确定有资格、有能力的施工单位进入本项目施工。合同签定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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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以便我方按合同要求监理。
(三)工程材料、主要设备采购报审,进场报验工作的流程
申报 否 业主方 设计方 监理方 可 采购方提出采购申请 否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方组织考察 可
订货合同 施工方自检或抽样复试 否
申报 否 监理方 可
投入使用 本工程流程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对生产厂家的情况进行控制,也就是对采购行为进行预控;第二方面是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现场质量控制,杜绝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在工程上。
本工程流程很重要,只有合格的产品使用在工程上,才能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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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
合格或者优良。 (四)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工作的流程
施工方测量放线复核无误
申报 可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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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复核 开工
(五)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的流程
按合同确定工程总工期 总包方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 申报 否 磋商 监理方 可 实施过程中分阶段提交详细计划或变更计划 业主方 申报 否 磋商 监理方 可 总包方实施 否(脱工期) 监理方对实际与计划比较 可 继续按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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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 责成施工方采取措施
(六)隐蔽工程检验工作的流程
申报 总包复验、认可 申报 责成整改 否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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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自检 监理方复验 签证工程隐蔽验收单
(七)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分部分项报验)工作的流程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可申报 责成施工方整改 专业监理师质量抽查 否 可 签证分部分项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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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八)竣工验收工作的流程
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出预检书面申 申报
监理审查资料及现场预检 整改 可
施工单位整改提出书面报告 申报 否 监理复验
可
业主方组织各单位参加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提出评估报告 施工单位向质检站提出验收申请 监理组织施工、设计、业主方预检由监理单位整理存在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 可 质检站评定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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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施工阶段工程进度付款工作的流程
申报
磋商 专业监理师审核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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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业主方 总监理师签字 业主方复核并付款
(十)工程停、复工以及事故处理工作的流程
发生质量问题(事故) 通报 磋商 有关单位 监理方
施工单位对事故调查并处理 总监理师签发 业主方 申报 否 监理方会同有关部门对处理方案审查 可
申报 否 监理方复查处理结果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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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复工申请 总监理师签发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作方法
1.1编写各阶段监理实施细则,并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2协助业主方或总包方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协助审评投标书,协助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1.3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施工图纸交底会议,力争把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1.4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本工程重点审查水、电、暖通安装方面的施工方案。 1.5对主要材料、工程设备采购进行监理预控,防止伪、劣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进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与实物不相符时,有权现场抽样再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 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和瑞安市有关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设计施工图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不重视质量安全的情况,经监理方与业主方磋商后有权签发停工通知单,责成施工方整改,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施工方自负。
1.7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已完的工序将被下道工序所隐蔽覆盖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隐蔽工程必须在下道工序隐蔽覆盖之前,施 工方自检合格后,填报申报监理方,当监理方复验合格并签证后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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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覆盖工序的施工。如果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签证后进入了覆盖工序的施工,监理方将要求重新暴露已覆盖的隐蔽工程,履行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1.8技术复核是重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可以防止某些工序的偏差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方应充分重视该项工作,一般技术复核由施工方自行验收,重要质量控制点要申报监理再复合并签证后才能进行施工。未经监理签证而擅自施工,监理方将不认可该工程量。 1.9监理人员常驻现场,除以上必验项目外,实行现场巡查、全过程、全方位、全天气监理,如发现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规程、安全、场容规定时,向施工管理人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限期整改,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整改令。力争把各类事故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1.10对于设计修改和技术核定,监理方将提出合理化建议,但责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1.11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但责任由肇事方负责。 1.12根据施工方的申报,负责组织分部分项的验收,签署验收报告,编写阶段性质量评估报告。竣工时编写总体评估报告并参加由业主方组织的最终验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以及整理全套施工资料交业主方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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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目标表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目标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合格 目标要求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02-2002验评标准规定;(2)地下卷材防水工程及防水混凝土必须优良,保证不渗不漏。 2 主体工程 优良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04-2002验评标准规定,全部合格,其中: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必须优良,优良项目>50%;(2)现浇砼一律按清水砼施工;(3)主体结构保安全必须优良。 3 地面与楼面工程 合格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09-2002验评标准规定;(2)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裂纹麻面,起砂,颜色协调,无污染;(3)混凝土楼地面要求一次压光成活。 4 门窗工程 合格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10-2001验评标准规定;(2)门窗表面平整光洁,无搓,刨痕,毛刺,缺棱,掉色等,铝合金门窗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 5 装修工程 优良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10-2001验评标准规定,优良项目>50%;(2)装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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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工序先作样板,鉴定合格后,方能大面积施工。 6 屋面工程 优良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07-2002验评标准规定。且分项工程优良项目>50%;(2)屋面防水层完成后,对整个层面进行浇水试验,时间>2小时,然后进行渗漏观察。 7 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 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合格 合格 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42-2002验评标准规定。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303-2002验评标准的规定;(2)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9 通风与空调 合格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243-2002验评标准的规定;(2)有关的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10 电梯安装工程 合格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310-2002验评标准的规定,且分项工程优良项目>50%;(2)安全保护装置及试运转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2、旁站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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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须旁站监理的重要部位、工序清单
针对一些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我方确定了需加强或进行旁站监理的范围,以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强质量控制。
2.1.1在土建结构施工中旁站监理的重点 控制点、控制线的定位、测量放线;
原材料见证取样(材料进场检验、取样、送样全过程); 桩的定位、钢筋笼焊接、砼浇注; 基础围护、降水工程监控; 关键部位的砼浇筑过程; 结构轴线及垂直度的控制; 钢筋植筋过程;
防水、防渗工序及节点施工控制; 新材料、新工艺的首次运用; 2.1.2在安装工程中旁站监理的重点 电气及安装管道的隐蔽验收; 管道运行前的清洁及水压检验; 强、弱电及避雷体的接地电阻测试; 各控制开关的绝缘测试; 电梯等设备调运、运行试验; 消防、煤气系统测试; 其他需现场试验验证的测试; 2.2测量工程
(1)督促总承包单位校测平面定位起始依据。
若起始依据是附近原有建(构)筑物,则应与业主、设计单 位、总承包单位共同在现场,对定位依据的建筑物的边、角、中线、 标高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以防发生差 错。
若起始依据是规划红线和水准点,同样要会同上述各单位在现场当面交桩,督促总承包单位校测红线桩的桩位坐标。若校测后发现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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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和边长与理论值不一致,必须提请业主、设计确认定位依据的现状,各方校测一致,并经业主批准,方允许使用。
(2)测量监理工程师校测红线桩
要核算设计总平面图上各红线桩的坐标(X,Y)与其边长(D),左右尖角()是否对应。
总承包单位要对红线桩进行实地实测,并将校测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证实红线桩位无误后,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准予使用。若发现有差错或误差超限时,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总承包单位重新检测。当确认有差错时,应和设计单位、业主联系,妥善处理,办好手续后 , 方可允许使用。
(3)校测水准点
由业主给定的水准点是向现场引测标高控制点的依据。若业主只提供一个水准点(或标高依据点),监理工程师直接或间接通过业主负责保证其正确性。一般业主至少提供两个水准点,此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总承包单位用返测法测定其高差。若所测高差平均值与已知高差值小于±5mm n (n为测站数),可以定所给水准点及其标高正确,准予使用。若校测中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提出,同城市规划部门联系,甚至解决问题为止。
必须布设控制网。一般在建工程施工周期较长,规模较大,原有测量依据随着工程进展,有的被破坏,有的碰动。因此,总承包单位在校测定位依据并在业主、设计、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必须马上布设控制网。
总承包单位布设的控制网必须放设在施工不受影响的区域,不得放设在基地围墙、广告牌或临时围护支撑上。
总承包单位控制网布设不能仅有十字方向线,必须要有明确及不受破坏的点位,并呈网状。
平面控制网点及建筑物主轴线一般应按一、二级小三角或一、 二级导线精度布设。
控制网包括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它是整个场地内各幢建筑物或构筑物平面、标高定位以及高层竖向控制的基本和依据。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总承包单位准确地测定与保护好场地控制网,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审核总承包单位的控制网方案,然后在施工单位控制网测定,自检合格后,进行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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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物基础放线的验收
当基础垫层浇筑后,施工单位在垫层上必须准确地测定建筑物各轴线、边界线、墙宽线和桩位线,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
2.3土坑开挖和基坑降水
(1)基坑开挖前的降水应在开挖前20天进行,降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不得少于坑底以下1M。
(2)开挖前应按施工方案要求布置水位观测孔,便于开挖前和施工期间观测地下水位。
(3)井点降水工程:根据工程地理位置,合理布设井点管(审核井点降水方案),并控制抽水量,以使其既保证工程施工降水需要又不给边围工程因降水造成损害。
(4)土方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边坡的稳定性,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5)开挖前基坑周边应设有防止地面水流入的措施,如排水沟、集水井等。 2.4基坑围护工程:
协助业主确定方案及价格都合理而可行的基坑围护方案,并严格监控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实施。 2.5大体积砼工程:
该工程承台工程应已达到大体积砼标准,必严格按大体积砼工程施工方案进行,控制砼浇筑方法,顺序并注意水化垫的影响。 (1)浇注时应按要求分块进行浇捣,浇注顺序,浇注速度,以及振动器的布置应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要求有振捣经验,高度负责的人员进行振捣。
(2)加强对商品砼质量的检查,开始浇注时每车测试砼坍落度,观察砼和易性和泌水性,稳定后应随机抽查测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砼坚决不允许其在浇筑中使用,派人跟踪退还搅拌站。
(3)控制浇筑温度不要过高,要求搅拌站在搅拌时采取降温措施,如采取底热水泥、骨料冷却或冰水搅拌等。
(4)在浇注和养过程中采用测温监控措施,采取合适的措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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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砼内表温差不超过25℃。可在砼内埋设蛇形管,通水冷却,降低内部温度。
(5)采用温水养护或覆盖养护砼表面保温保湿。当先浇注的砼出现初凝时,及时进行养护,使砼内外温差和降温速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6)在浇注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分别制作砼抗压和抗渗试块,见证员还应随机抽做一组砼抗压和抗渗试块。
(7)浇注结束后,要按标高刮平表面打磨压实,闭合收水裂缝。 2.6建筑施工的垂直度控制:
(1)建筑施工对竖向偏差的控制要求很高,轴线竖向校测精度和方法必须与控制要求适应。
(2)施工单位必须在±0.00层上布设“井”字型XX垂直控制网,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测量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结构工程定期对建筑物垂直度进行复核。
2.7防水、防渗工程
(1)针对建筑的地下室防水、防渗处理,门窗在外墙接缝处理、密封处理、滴水线、滴水槽细部处理。
(2)对于卫浴、厨房、屋面等部位,不但监控细部处理,且必须盛水试验。
(3)对于外门窗,应进行百之百的喷淋试验,确保无渗漏现象方可通过验收。
(4)对于管道穿墙,楼板处的细部要做成馒头状,满足防水、防渗要求。
(5)现场监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如上防水、防渗试验,并作好相应记录。
(6)严控施工程序,上道防水防渗工作未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7)对施工中预见或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或备忘录,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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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沉降观测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监理技术服务合同不包括此项内容,因此测量监理工程师不作监测,但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总承包单位提交正规资料。当业主、设计对总承包单位所递交的沉降观测有疑问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总承包单位重测。若对复测的数据有分岐 ,监理工程师则马上同业主、设计商讨,委托测绘法定单位对工 程进行沉降观测。
十一、项目监理组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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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的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包总监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填报材料报审表,监理人员应查验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签署材料报审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督促下,现场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复测,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由设计院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在经委托人签字确认且经承包商实施后由监理方予以检查,无误后予以签字;由承包商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先由设计院确认后,监理方提出是否实属需要的意见,最后报委托人审批。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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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以内感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整改。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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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出《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记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记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的监理组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组,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处理,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组每月以
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对
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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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监理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规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重大(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应由总师室会同项目监理组审核;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监组织审核。
注:重大(重要)工程指:监理建筑面积在6万M2(单期工程)以上,项目有新工艺、新技术。
涉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项目均需由专业监
理工程师编制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项目监理组每月底编写监理月报,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委
托的副总监)签字,次月5日前报业主和管理部,管理部8日前交公司办公室,
工程项目暂停、缓建时应书面报管理部;
工程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项目监理组应在2小时内通报公司管理部,24小时内由管理部将书面报告转报总经理,并组织事故调查与分析,待确定责任后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按《监理规划》规定和程序要求督促整改,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处理报管理部和总师室、总经理;
每月底由项目监理组填写《工程项目情况月报表》
(SFCC-QM-01-2),于次月5日前与监理月报一起送交管理部; 凡涉及严重影响监理合同实施和其它重大事宜,应及时报管理部
协商处理;
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检查情况应书面
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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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组应在竣工和核验前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公
司总工程师审核;
工程竣工核验后,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和《监
理业务手册》;
项目监理组应按公司要求上报文件和资料。
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 有关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 条件,竣工
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 供监理组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 13、工作例会和学习制度
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一次组务会议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包
括工程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等)。同时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要点;
每月组织一次监理业务会议,讨论研究监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作月度监理工作小结;
不定期组织专题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制订预
防和纠正措施。
14、考勤制度及生活管理制度
由资料员负责监理组考勤工作,因公外出的预先说明,因事不能
上岗的,要事先请假;因病不能上班的,应有病假单; 现场监理组的值班安排,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内业人员根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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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记录进行考勤;
考勤统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公司
人事部;
资料员根据工作需要,统计所需生活及办公用品,并编制计划,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于每月月底前送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 项目监理组凡急需添置零星物品,经办公室同意后可自行采购; 所有生活及办公用品均由资料员登记保管,领用时需由领用人签
字。冰箱、电扇、床被等公用物品由资料员收藏、保管。
15、考核制度
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组内监理人员签署考核意见,内容主要是监理
证书持有情况、工作能力、技术业务知识水平、监理质量、发现问题情况、安全情况、业主反映、遵章守纪、团结协作、健康状况等,详见《员工综合考核表》(SFCC/QR-4.9-01)。
考核表作为公司对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和奖惩依据,需认真如实填
写;
由总工程师或总经理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考核意见。
十二、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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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或设备主要名称 全站仪 经纬仪 组合式质量检测工具 多用途电子湿度仪 50m丈量钢卷尺 30mm水平尺 5m卷尺 塔尺 裂缝观测仪 塞尺 1000mm钢板尺 线锤 检测小锤 电脑 打印件 照相机 夜间值班用品、用具 型号规格 尼康 JS-Ⅱ 14件套装 (JZC-3型) XSD-1型 JGW-502型
数量 1 1 1套 1 1套 1 若干 2 1 若干 若干 若干 若干 1台 1台 1台 1套 备注 自有设备 √ √ √ √ √ √ √ √ √ √ √ √ √ √ √ √ √ 外委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十三、安全监理方案及措施 1.0安全监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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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2.0安全监理内容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
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
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
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
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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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
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行投入使用。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
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
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
理工作。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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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
重大事项通报
监理机构 施工总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整改意见 安全监理师 方案审批 项经部 安全负责人
专业施工队安全员分包队伍安全负责人协作单位安全负责人 日常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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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方案、细则获批准 由项目总监任命安全监理师 明确工作职权和内容 协助编写安全监理方案 或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查 验各项人员证书、材料设备安保资料等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督促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等 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计划开展,安保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对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和跟班监督 记录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审阅签署各项安全资料 对施工安全计划、目标与现场安全开展情况进行比对。寻找安全管理薄弱点,对风险点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整改指令 加强专项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检查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问题,敦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的较严重安全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认可后实施 工程竣工召开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总结会议 - 45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监理师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 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大协助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报事故上报监理部和公司经理室管理部 参与事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记录会同建设各方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协助或参与安全事故定性工作 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写安全事故报告书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事宜,完善施工安全方案。事故处理结果报监理部和公司管理部 补充调整安全监理方案或细则,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 46 -
5.0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 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2.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3. 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4. 专项安全例会制度。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每周、每月例会时间应固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 5. 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 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7.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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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8.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
安全和保卫工作。 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在脚手架或
防护栏上休息;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8.2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协
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
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其中高危作业实施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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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
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填写、收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
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
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相关记录。
7.0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
7.1 SMW工法施工的安全监理 7.2 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监理 7.3 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7.4 主体结构施工的安全监理 7.4.2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7.4.3摸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7.4.4钢筋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7.4.5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7.5 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7.6 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
9.7有压容器、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 7.8 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 7.9 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监理 7.10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7.11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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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SMW工法施工的安全监理
7.1.1施工必须遵守并切实执行上海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7.1.2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制度。
7.1.3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7.1.4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作业。
7.1.5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三轴搅拌机及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动力和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善,电气接地必须良好,并实行统一指挥的定人定机负责制。
7.1.6钻架安装前,应仔细检查钻孔位置的地面情况,必要时对地面进行加固处理,以免钻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钻机安装后,应检查各部连接是否牢固,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7.1.7检查钻机工作场地布置的合理性,重点检查泥浆流向及泥浆池的位置,工作线路的布置走向,实际操作中贯彻落实情况,禁止泥浆直接排向下水道。
7.1.8检查钻机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1.9三轴搅拌机移位时,应仔细检查钻机周围的环境情况,特别是对钻机的行走路线进行检查,严禁在半硬半软的地面上行走,钻机就位后,应仔细检查定位情况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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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检查总包单位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总包单位应对SMW桩的施工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使每一个SMW桩施工人员都知道SMW桩的施工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7.1.11吊装H型型钢时,起重机臂下及旋转范围内严禁站人,待H型型钢起吊垂直后方可进入操作。严禁起吊时移动钻架。
7.1.12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钻孔,钻机应用2根以上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7.2 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监理
7.2.1审查地下连续墙施工单位的资质及现场施工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对进场施工设备及机具进行检查。
7.2.2审查施工单位施组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的检查。
7.2.3导墙施工前应先作好排水,防止地面水进入沟槽;当土层渗漏水大时,应在沟槽中央挖集水井,用泵排水。
7.2.4 导墙的导沟开挖时,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必须在回转半径之内工作时,须在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确保安全。
7.2.5 导墙沟槽不宜开得太长,一般10米左右,并立即进行基础施工。挖出的土按弃土计划外运。
7.2.6导墙上的开挖段,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及工具杂物等坠入。混凝土养护期间,重型机具及车辆不准在导墙附近停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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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驶。拆模后应立即在墙间加支撑,防止导墙位移。
7.2.7 要定期对泥浆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7.2.8施工中的废弃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严禁排放。
9.2.9 为防止作业人员滑倒,泥浆池上的走道板要有防滑措施,走道应设置扶栏和踢脚板,扶栏高度不得小于1.05米。
7.2.10 在挖槽时必须严格按施组及规程操作。
7.2.11 挖槽中途若因故停止作业时,应将挖槽机提出地面,严禁将机具放在沟槽内。
7.2.12成槽后,必须及时在槽口加盖或设安全标志,防止人员坠入。
7.2.13 挖槽后,应及时清底,尽快浇灌混凝土,缩短沟槽的放置时间。
7.2.14 钢筋笼加工用的设备如电焊机、钢筋切断机等,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操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各自的操作规程,杜绝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事故。
7.2.15所有钢筋加工设备必须设置操作棚,并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
7.2.16 钢筋笼的吊放必须严格按施组设计及规范进行,吊放钢筋笼的起重机严禁超载。
7.2.17 钢筋笼吊放进沟槽时,应对准单元槽段的中心,然后慢慢放入,必须注意不要使钢筋笼横向摆动,而造成壁坍塌。如果不能顺利插入槽内,应重新吊出,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严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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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插入。
7.2.18 当风力大于6级时,必须停止起吊钢筋笼。 7.2.19 混凝土浇灌用导管联接必须牢固,并且不漏水。 7.2.20 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灌,浇灌时,要注意泥浆液面高度变化和泥浆质量变化,防止塌方事故。
7.2.21 接头管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强度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所使用的接头管都具有足够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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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7.3.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7.3.1.1熟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制定基坑施工方案。注意制定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
7.3.1.2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搬迁处理。
7.3.1.3场地整平,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 7.3.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3.3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7.3.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7.3.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7.3.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7.3.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7.3.8 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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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起吊钢支撑构件时,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吊臂活动范围内严禁有人。严禁在安装好的支撑上走动、悬挂重物或作为其他作业的受力支点。
7.3.10 当支撑妨碍基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
7.3.11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3.12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3.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 7.3.14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7.3.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连续墙位移或支撑破坏。
7.3.16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要求实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控制。
7.3.17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3.18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7.3.19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故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回填砂石料,以免影响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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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7.3.20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7.3.21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7.3.22施工场内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引导。
7.3.23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以免工地泥浆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
7.4主体结构施工的安全监理
7.4.1 安全监理根据施工特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控制,即:支架及脚手架施工安全监理、模板施工安全监理、钢筋施工安全监理、混凝土施工安全监理。
7.4.2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7.4.2.1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对所用的钢管及扣件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能采用,钢管不得焊接,严重锈蚀、变形、裂缝的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采用。
7.4.2.2支架及脚手架必须严格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7.4.2.3支架的基础要可靠,构件紧密并加入纵、横向连接杆件,使支架成为整体,并按要求设置足够的斜向支撑以保持其稳定。
7.4.2.4支架在受荷后的变形,在安装前要做充分的估计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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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安装支架时注意受荷后的变形,使就地浇筑的中板及顶板符合设计要求。
7.4.2.5检查施工单位搭设支架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
7.4.2.6满堂支架应设登高设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7.4.2.7检查操作层情况,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7.4.2.8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的步距,应控制在2米内,必须高于2米者,应有技术保护措施。
7.4.2.9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稳固情况,及斜杆(剪刀撑)的设置情况。
7.4.2.10支架及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4.2.11高处作业始终要系好安全带,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在高处作业安全监理一节中已有祥叙,在此不再赘述。
7.4.2.12支架及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现场必须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7.4.2.13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7.4.2.1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行检查,加固松动部分,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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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15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要求和防治条理进行,办理三级动火证明,增派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及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7.4.2.16拆除时应分层从上到下逐步拆除。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7.4.2.17不允许上、下两步同步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7.4.2.1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7.4.2.19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至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至地面。
7.4.2.20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齐。 7.4.2.21一般情况下,夜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如要实施,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
7.4.3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7.4.3.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并应系牢。
7.4.3.2工作前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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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7.4.3.3主体结构模板的安装和拆除,事先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7.4.3.4二人抬运模板是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时应使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7.4.3.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4.3.6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或装上防护栏杆。
7.4.3.7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有梯子,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工作。
7.4.3.8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并堆放整齐。
7.4.3.9拆除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模板在自重情况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7.4.3.10拆模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做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探头板,以免踏空跌落。 7.4.4钢筋绑扎施工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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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工作。
7.4.4.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无障碍物、架空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7.4.4.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7.4.4.4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7.4.4.5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7.4.4.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将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7.4.4.7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施工人员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7.4.4.8钢筋骨架如需焊接,必须办理三级动火证,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及灭火器材,严禁无证操作。 7.4.5混凝土浇筑施工的安全监理:
7.4.5.1用泵车浇捣混凝土时,指挥人员应与泵车驾驶员密切配合,当泵车送料管放下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管碰人,造成人员跌倒或跌落。
7.4.5.2使用振动器前应仔细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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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是否良好,电源中间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正常无异响。振动器移动时,不的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和拉断电线,造成人员伤亡。
7.4.5.3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7.4.5.4夜间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不间断检查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7.4.5.5严禁酒后施工。
7.4.5.6合理组织安排劳动力。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产生疲劳作业。
7.5 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7.5.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7.5.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7.5.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7.5.4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7.5.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需设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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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5.7因施工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5.8检查高处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设置高18厘米的踢脚板。
7.5.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7.6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
7.6.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① 现场勘察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 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负荷计算并确定导线截面 ④ 配电线路设计,选择架设方式、配线型号、规格、防护,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根据供电形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⑤ 绘制电气线路走向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电线走向、电箱位置、变电站位置 ⑥ 选用标注电箱和电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⑦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7.6.2为保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实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有上级技术部门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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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的临时用电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变压器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安装维修。
7.6.4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7.6.5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7.6.6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守下列规定:
7.6.7.1施工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7.6.7.2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m,并不得用螺纹钢作接地极。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
7.6.7.3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7.6.7.4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7.6.8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负责排除故障。
7.6.9施工现场,均应设置BD系列玻璃钢安全电箱。安全电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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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7.6.10电气线路不得接近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或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7.6.11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固定在适当地方。
7.6.1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应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2m以上,如低于2.2m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7.6.13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7.6.14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越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cm。
7.6.15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全,应及时更换。
7.6.1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7.6.17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7.6.18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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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9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通知维修人员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7.6.2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6.21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
7.6.22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
7.6.23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
7.6.24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7.7有压容器、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
7.7.1电气焊的弧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7.7.2氧气瓶、乙炔瓶在工作时必须固定,防止被碰撞后跌到发生意外。
7.7.3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7.7.4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的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7.7.5经常检查氧气瓶与气压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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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漏气,焊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7.7.6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乙炔瓶不准平放。
7.7.7各种气瓶要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瓶需符合要求,并要具有防震胶圈和防爆、防晒措施。
7.7.8各类易燃易爆品必须单独存放,危险品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立禁烟区。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
7.7.9定期由专人对危险品仓库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7.7.10加强有毒物品的储存、运输、申领、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采取必需的防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7.8施工机械安全监理 7.8.1打桩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7.8.2井字架搭设安全监理要点
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卷场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缆风绳应按规定设置;
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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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安全网;
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附墙装置首道不超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 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以上内容要有上级单位验收证明) 7.8.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
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 以上内容要有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证明) 7.8.4小型施工机具安全监理要点
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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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7.9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7.9.1在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工地上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设红灯。
7.9.2一切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标志的规格与颜色,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做。
7.9.3夏季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如搭设遮阳棚或设置降温风扇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茶水桶,茶水桶上有盖并上锁,茶水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洗定期进行消毒。
7.9.4 冬季施工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滑和防冻措施。
7.1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7.10.1施工单位应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场地布置。
7.10.2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洗车台,对出工地的施工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工地泥浆污染城市道路。
7.10.3工地必须设置排水沟,工地排水必须经过而级沉淀后放可派入下水到,严禁工地排水未经处理排放。
7.10.4文明施工措施要根据现场场地情况制定。材料和构件堆放位置要符合安全规定,跳板、钢木模板及废料等使用后需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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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5施工现场“五小”设施卫生要求 7.10.5.1食堂
内外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
有消毒、防尘、灭蝇、除鼠措施。内部布局符合生熟一条龙; 工地食堂有有关部门发放的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 位置与厕所、污水沟距离>30m;
设熟食间有熟食罩,内不得有蝇和蟑螂,生熟饮具分开,已消毒
的熟食具器必须置于规定的消毒柜中;
必备的冰箱,有专人管理,生熟分开,定期清洗并有记录,有进
货标志;
要有留样菜,有进货验收记录,变质食品有处理记录; 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上岗,并做到“三白”; 砧板、摇肉机、拌面机用后洗净,不得有污垢,霉变物; 有加盖的泔脚桶或封闭垃圾袋。
7.10.5.2厕所
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水体或明渠;
应有贮粪池或集粪坑,并密封加盖,粪便不得满溢,及时清运; 有水源供冲洗用;
有专人管理,每日清洗,保持整洁;
定期下药,并有记录,厕所内保持清洁没有有蝇蛆。
7.10.5.3宿舍、更衣室
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蛛网、痰迹、烟头、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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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通风、明亮、干燥、无异味;
工具、工作服、鞋等定点集中堆放整齐,保持整洁; 床上生活用品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有卫生值日制,室内居住人员的暂住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上墙
张贴;
附近应设置供职工清洗用的水斗和台,并保持排水畅通。
7.10.5.4浴室
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
室内排水畅通,浴水不得随意排放道路边。
7.10.5.5医务室
工地设医务室,配置急救药箱;
医务人员每周四巡视工地,并有记录,做好季节性防病卫生宣传
工作;
医务人员或兼职卫生员要做好防病和食堂卫生工作,并有记录,
高温季节要每天到食堂验收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11其它工作的安全监理 7.11.1安全设施及装置、施工机具、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等措施要求。如脚手架的负荷验算、安全装置灵敏度的试验、安全带的拉力试验等,都要认真进行。
7.11.2施工现场中的洞口及坑、沟、漏斗等处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在开挖后基坑及高空脚手架的周边,应有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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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有关防火、防爆措施。
7.11.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上岗证。
7.11.5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及防灾措施,如防洪排渍、防雷击、防滑、防冻等。
7.11.6对各施工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要有预测和处理措施。有条件的可采用安全系统工程中的预测、综合评价和辩识方法进行事故预测,如采用鱼刺图、故障树图等方法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表,控制事故发生。
7.11.7要制定适合工程特点的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可参照国家有关规程的条款、要求制定)。
7.11.8其他安全要求。如对机械设备操作,特殊工种作业,劳动组合,防火,人员进出,工段和班组的班前教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承包过程中的奖惩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联保制度等,施方还应遵照国家及本企业的规定,制定适合本工程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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