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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四防”安全生产管控方案

2023-01-27 来源:步旅网


*****冬季“四防”安全生产工作管控方案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顺行,特制定冬季“四防”安全生产工作管控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冬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冬季“四防”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冬季“四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冬季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事故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操作应急技能、危险源辨识技能、事故处理技能、设备维护保养技能、防护器具使用及应急救援技能”五项技能,确保“不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触电事故、不冻伤一名员工、不冻坏一台设备”,实现冬季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具体措施

1、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安全科、车间要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利用每周安全会、安全培训等形式,围绕 “反三违”、防中毒、防火防爆、交通安全、防触电等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专题安全培训。针对冬季黑天早员工下班车多、人多、急于下班回家的实际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和上下班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冬季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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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间,时间:2021年11月—2021年3月,每个月培训一次) 2、全面开展冬季“四防”大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11月12日前对危化品储存、消防设施、天燃气系统、爬梯、护栏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电设施,水、油、供暖系统的罐体、管线、阀门等设备设施,组织生产骨干按照“防冻凝、防滑、防中毒、防火、防触电”工作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专项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11月15前书面报安全科,11月20前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冬季期间保持每个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整改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安全科、各车间,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3月)

3、加强设备点检、维修管理。严格落实厂区内各天燃气设备设施的点检制度,对容易发生冻、凝、着火、中毒的部位要增加巡检次数,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冬季设备检修时,对易冻易凝的设备、管线提前进行防范处理,防止在检修过程中发生冻凝事故,在检修后及时恢复设备、管线保温层。水、汽管路因冻裂跑水结冰时,必须将积冰及时处理干净,防止人员滑倒摔伤。(责任单位:各车间、设备科,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3月)

4、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凡进行露天登高作业,必须清除工作场所所有的积水、积雪、积冰,办理作业票后方可进行。要认真落实高处危险作业的安全带、安全网、警戒线、监护人等管理措施,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系挂不脱离安全钩、任何情况下都有保护,雨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停送天燃气作业必须严格准守操作规程、佩带天燃气报警仪;对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或有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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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容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保持强制通风、定时检测、轮换作业、专人监护,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责任单位:各车间、安全科,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3月,保持日常检查)

5、加强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冬季各生产岗位临时用电、动火、取暖的管理,每个月生产和后勤部门牵头对生活后勤区域、生产岗位上取暖用电情况检查一次,严禁私自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火炉取暖;使用电暖气取暖在人员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责任单位:后勤办、生产办、安全科,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3月)

6、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禁止吸烟制度,每个月各车间对生产现场、值班室、办公室、更衣室、休息室进行一次防火防爆检查。值班室、办公室、更衣室、休息室禁止存放油漆桶、乙炔气瓶、氧气瓶,禁止将油漆桶、气瓶等易燃易爆物料与电焊机、配电箱等火源性物品同室存放,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要求进行规范作业。(责任单位:各车间,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3月)

7、加强天气预报安全预警。根据气象局的天气信息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在寒流到来前提前通报各班组提早预防;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重点部位、关键设备、生产岗位巡回检查,岗位人员要做到每班巡检时对室外及无供暖设施的室内转动设备进行防冻检查;雨雪天气后及时清除积水、积雪、高处冰挂,防止掉落伤人,下雪后必须先扫除高处作业面、室外爬梯、人行通道上的积雪和积冰后方可作业,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清理所管辖区域道路、地面积水和结冰。(责任单位:各车间、后勤办,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3月)

四、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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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车间未按照本方案落实责任人和组织冬季“四防”隐患排查治理的,对部门负责人一次罚款200元,并根据公司安全绩效评比制度纳入月度考核。

2、对本方案中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有缺项的,一项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并根据公司安全绩效评比制度纳入月度考核。

3、冬季“四防”设施、以及物资未及时巡检和记录的,一项次罚款50元。

4、未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对部门负责人一次罚款200元,并根据公司安全绩效评比制度纳入月度考核。

5、冬季“四防”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格处罚。

***公司名称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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