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职责
2023-11-27
来源:步旅网
【党的建设】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职责 曹晓明 (北京铁路局北京动车段,北京102600) [中图分类号]D262.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279(2016)05-0035—02 党的十八大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党委 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 职能,是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纪检监 察组织必须共同面对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组织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 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既相互联系又 相互区别,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两者相辅相成、缺一 不可。但是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在思想意识上认识不到位, 没有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没有找准工作中 的定位,存在一些片面和错误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是 “无关论”的认识。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事, 纪委只要“敲边鼓”就行了,对工作管的不实、抓的不严, 没有全身心地投人工作。二是“无用论”的认识。认为抓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务虚”的范畴,抓与不抓与中心工作 没有直接关联,对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和改革发展影 响不大。三是“影响论”的认识。有些纪检监察组织认为抓 责任制,特别是抓案件查处工作,会影响单位整体形象, 会得罪人,工作也就马马虎虎、蜻蜓点水。 2.执纪监督不到位。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 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执纪监督,落实“两个 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但是部分纪检监察组 织没有理解执纪监督的真正含义,也就没有履行好执纪监 督的工作职责。突出表现在:一是执纪监督针对性不强。 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执纪监督的少, 深入细致监督分析干部人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资金 资产等方面源头治理工作的少,例行工作依赖于党委,自 身对工作浅尝辄止、沉不下去的多。二是日常监督不够。 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只注重定期检查考核,不注重日常监 督,对各级部门过于信任,使监督工作浮在面上,难以发 现和纠正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致使工作流于形 式。三是执纪监督的质量不高。主要是检查考核目标性不 强,随性大意,检查内容单一,方法老套,缺乏创新,只 注重了台账的检查,没有更好地摸清问题、解决问题。 3.责任追究不到位。责任追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016.5理论学习与探索 制严肃性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 重要措施。个别纪检监察组织责任追究工作不到位,使贯 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主要问 题是:一是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政策界限不明确,追究 机制不规范,缺乏科学性和操作性。二是责任追究不规 范,有失之于宽、失之于严的“护短”现象。三是责任追究 不严肃,不坚持原则,存在“老好人”和“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的现象。 4.监督能力不高。纪检监察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 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有的基 层纪检监察组织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上做的 不够突出,没有创新的思路,仍用守旧的办法工作,既没 效率也没有效果;个别纪检监察员主观能动性差,业务水 平不高,没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从而导致不敢监 督、不善于监督,存在消极怠工的思想,久而久之导致纪 检工作成为一个空架子,形同虚设。 二、如何更好地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履责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 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具备的政治品质。对于以上存在的 问题,我们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目前铁路企 业转换经营机制、推进科学发展的实际,从机制、制度根 源上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总书记指 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 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 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 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 人心。要大力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活动,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 重大意义,要率先垂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去抓 好各个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 认识到位、查摆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制度规范到 位,切实解决自身在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方面的突出问 题。要在工作上求精、求细、求最佳,讲效率、讲质量、 ・ 35 ・ 讲水平,争创一流业绩,让人民群众满意,树立纪检监察 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2.狠抓关键,保证执纪监督到位。纪委要深刻认识 到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 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弱化监督责任。要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并驾齐驱的局面。 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执纪 监督。纪委既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又不能畏首畏 尾、裹足不前,必须在工作中以找准位、定好位、落到位 的“三位”思想抓好监督主业。在自身严以律己、以身作 则、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下,对于责任主体机关部门,要 监督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情况,监 督好队伍稳定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完成情况。特别对于 “六管”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项点,细化责任主体,要从 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和完善治理机制。二是要做好日常监 督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上级组织赋予各级 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任务,如果担负不起则是对组织、对 党员干部极大的不负责任,要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不 是不信任”的观念。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自身职能,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既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 键少数,又要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日常监督,防微杜渐,动 辄则咎,对党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 处理,防止由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要研究制定纪检监察 组织定期巡视提示工作制度,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 务责任分工、“一岗双责”履责以及重要议事事项执行规定 等方面开展工作,以开展提示教育为主要抓手,辅助以针 对性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职履责、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 落实。要建立完善定期监督、日常监督、重点监督、追踪 监督相结合的制度,随时发现、纠正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和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三是提高执纪监督的质 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由于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工作面范围广、内容多,纪检监察员要 不断增强业务水平,提高学习能力,拓宽自身的业务范 畴,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及流程。要实现这个目标,就 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必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和创 新,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3.加大力度,保证责任追究到位。责任追究是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载体。只有抓好这个载体,才 能确保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力度,一是 要正确理解责任追究内涵,明确责任追究界限,建立责任 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 重大问题的,不管是否是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只要负 有“失教 ‘失管”“失察”“失究”和“矢误”等领导责任的,都 要受到追究。要正确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 要领导责任与集体领导责任的界限、领导责任与非领导责 任的界限。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协调机制、责任机制, ・ 36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追究程序。二是要突出重点,把领导干 部在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作为责任 追究的重点。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错误决定的,要 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一把手”的责任,要 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 内出现问题的,也要一并追究。三是敢于坚持原则,严肃 追究领导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原则,无论责任追究涉及谁,都要严格追究,坚决维护责 任追究的严肃性。要切实加强追究的监督检查,既要防止 和反对无限上纲、搞无限制的“连带”“株连”,也要防止 “舍车保帅”和失之以宽、失之以严、以教代罚的倾向,使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更具强制力和约束力。四是注意 用责任追究促履责,坚持“一案双查”为导向,对抓党风廉 政建设不力、问题成堆、不履行职责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 任。要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细 化责任追究情形,运用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经济处罚、 纪律处分等手段,增强责任追究的实际效果。 4.完善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 加强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增强监督的 本领,进一步强化再监督理念,正确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 于监督的关系,把监督的方式方法搞“活”,敢于启用监督 职责,用法治思维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履行监督责任 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和梳理,细 化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细则,采取 有效措施,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履行“一岗双责”的 责任内容,推动责任主体履责到位、监督责任明确到位, 形成闭环的落责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 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各相关 部门结合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相应 的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包 括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 廉、民主生活、信访处理、巡视、谈话诫勉、舆论监督、 询问质询、罢免、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制度。三是进一步建 立健全其他配套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 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 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抓好岗位责 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 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责任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 在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 务意识和务实意识,解决“浮躁、涣散”问题上有新突破; 在解决“干部不作为”和“干部乱作为”问题上有新突破;在 解决“素质不高、本领恐慌”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行政审批 环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方面有新突破;在加 快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有新突破。 (作者系北京铁路局北京动车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金庆军] 2016.5理论学习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