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冻结的期限是六个月,六个月到期了,可以续冻,每次续冻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批可以冻结期限可以为一年。银行风控冻结的期限,需要持卡人去银行咨询风控冻结的原因,并根据风控冻结的原因,去做相应的解冻措施。如果不去解冻,银行也不清理,可能就会一直保持风控冻结的状态。
银行卡冻结主体,一方面是银行,另一方面是司法机关。银行卡冻结,虽然是银行操作的,但是银行可以自己决定冻结,也可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检法)决定冻结,要求银行协助冻结的。现在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泛滥,很多银行卡存在大量的资金流进流出,银行发现异常了,会主动冻结银行卡,使得银行卡不能转出资金,也就是银行风控冻结。但也只是暂时冻结,不会处理你卡里的钱。其次是司法机关主动要求银行冻结银行卡,一般来说是公安机关冻结的比较多。
现在网络诈骗的案子越来越多,很多受害人报警后,提供了收诈骗款账号的银行卡,公安机关立案后,会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将收款银行卡进行追踪,被冻结的银行卡,就是被追踪到资金有进入流出的银行卡。而且有些银行卡,会同时被多个地方冻结,也是很多这种情况,那是因为,你的银行卡流入的资金的受害人是各个地方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保留所有权已办理登记的,第三人的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第三人主张取回该财产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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